“阿里斯顿”赢了2008年维权第一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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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中山市海欣有限责任公司“阿里斯顿”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一案于2008年4月10日由广东省中山市行政管理局做出最后行政处罚,责令中山市海欣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对“阿里斯顿”注册商标的侵权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消除负面影响,并处罚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