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难点与对策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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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难点与对策探讨

罗萌

湖北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430000

摘要:在我国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的日渐规范,公民的相关意识不断增强,工程造价不可避免的纠纷案件只增不减。而司法鉴定的出现就有助于解决了各种案件的“疑难杂症”,同时,在鉴定过程中,出现了鉴定资料收集难,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层次不齐以及法律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各种难点。工程造价关系到我们基础设施的建设甚于国计民生,完善司法鉴定的意义也不言而喻,提出造价的资料要加强收集和管理;要严格规范鉴定人才;完善细化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从而更好的发挥司法鉴定的作用,减少建筑工程上的纠纷,完善我们的市场。

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难点;对策

我国的建筑市场,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更为蓬勃发展。建设市场的重要工作—工程造价,贯穿于工程的投资、生产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发生纠纷,作为建筑市场的重中之重,司法鉴定已然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起步较晚,在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难点,需要我们不断去完善,从而更好的建设我国的经济市场。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难点

(一)鉴定资料收集难点

目前,在工程造价的鉴定中,在面对不同的建筑工程,涵盖有复杂工程量,不同的计价定价,涉及的材料以及内容过大过多,并且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都会存在差异,导致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存在参考差异化,无法准确把握造价中各种数据,从而影响鉴定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比如没有按法定的流程进行交接,更有甚者没有相关的招标手续和施工合同。

资料和手续的缺失,直接影响鉴定工作的开展,表现出来的司法鉴定就会凭借自己的个人经验来判定,出现鉴定成果文件的良莠不齐,更有时会出现,不同的鉴定人在对同一案件给出的鉴定成果不一致,

(二)鉴定机构和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问题

市场上,鉴定机构鱼龙混杂,违反规定,不遵守规范从而使得鉴定结果有着明显的质量问题。鉴定者水平良莠不齐,有的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对相关的鉴定资料中的真实合法无法进行实施有效的审查,难以辨别和认定工程造价中出现的专业性问题。对于鉴定的依据和相关证明,会出现在只停留在感性层面,对问题进行主观判断,从而导致判定变质。

在面对鉴定问题,无法提供有效的专业应对措施,会出现当事人无法接纳鉴定人所提出的鉴定意见,面对同一案件,专业素养层次不同的鉴定人员给出的鉴定建议差别较大,可能会无法避免地出现相差不大的案件,法院有时也会放弃对鉴定的必要审查,而做出不同的判决。现如今的鉴定人员老年化严重,人员流失较为严重,年轻力量少,对于此项目不了解,人才缺失,即便招到的人员也会有是否符合要求,面对特殊情形下,是否能紧急应对等的顾虑。

(三)不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

在司法鉴定上,我国虽说起步晚,但也陆续摸索,出台很多相关的法律条文、规范,但也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造成很多法律条文、规范在我们实际操作上不是很实用。所以说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司法监管对工程造价的鉴定结果,审查方面会出现走形式,最终的裁定者也无法从一而终的跟踪鉴定、督办。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外部监督者一般不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对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做出的相关鉴定也无法控制和裁决。监管意识薄弱,只是流于形式的涉及到自己审查需要签字的地方翻翻资料,签个字,草草了事。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对策

(一)加强造价鉴定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必须要有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标准,供鉴定者参考,鉴定标准也应多元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从而保证鉴定过程中出现时间不同,地点不同而出现不同的计价方式。明确鉴定的原则、范围、规则等问题,客观、公正的解决鉴定案件。要全面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找出客观的鉴定依据为当事人参考,这也是对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有直接的影响,也是认定每个工程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规范鉴定机构和人才选用

鉴定机构要保证机构合法合规,并且需要定期的进行内部审核,合理运用激励机制鼓励员工,进人才,培养高精尖人才,加强鉴定工作队伍的培训,加强专业较强,技术过硬的人才队伍,定期培训、指导,更新知识储备,要出具较为客观的、公正的鉴定意见书,提供专业的、合理的鉴定意见,从而帮助仲裁机构以及法院可以给双方当事人公平公正的裁决,查清真实案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两微一端一抖”等平台,大力普及工程造价鉴定这项业务活动,展示优秀人才事迹,鼓励鉴定人员继续努力,也同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才了解,加入鉴定队伍。

在案件处理中,有争议是很难避免的,这就需要鉴定人员冷静思考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一个好的心理素质。面对双方当事人的争吵,可以冷静化解,这同时也需要鉴定者的言语组织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去说服当事人。在建设工程中,工程造价表现出的单一、复杂、动态等特点,使得鉴定人员一定要多元化,并且具有较强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精准的判断能力和技术能力,才能成就一件好的司法鉴定案件。

(三)细化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和细化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得造价鉴定过程中,鉴定者、裁判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规范鉴定机构,对机构的鉴定人员有严格的审查,细化裁判者裁决的量化标准,使得鉴定结果被双方更为容易接受它的真实性和确实性。将鉴定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到位。

建立统一的鉴定公示系统,鉴定人要在鉴定的全过程中接受监督者的全程监管,监管人员要加强管理,避免出现对鉴定意见书上签字,却在过程中毫无参与的问题出现。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监管人员不仅要熟知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工程造价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互相制约监督,强化内部约束,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积累办案经验,优化监管队伍结构,同时保证鉴定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从而保证司法鉴定的权威性。

三、提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意义

工程项目的过程复杂,要严格按照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司法鉴定是在工程造价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求司法鉴定人员自身的科学素养,专业素养,法律素养都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拥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这样有利于维护工程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在市场经济下的市场矛盾,做出更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和解决建议。

鉴定的规范化,有明确的鉴定规则、范围、原则,使得鉴定者更为准确、科学、公正的在鉴定案件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造价鉴定的日益规范可以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是构建法治、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环节。

建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促进我国制度的完善,促使我国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的举措,是让鉴定者和当事人在法律的保障下进行工作与维护自身利益,使得鉴定者有法可依,当事人的权益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结语:

综上所述,在造价鉴定具体工作中,要想有更为完善的鉴定结果,提高鉴定者的鉴定水准,就要不断的学习系统化、理论化的专业知识,拥有较高的科学素养、相应的职业道德素养,培养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在造价鉴定过程中,积极解决相关的问题,出具较为客观的、公正的鉴定意见书,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合理的鉴定意见。同时也应让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列入我国法制范畴,更好的帮助他们得到更加科学公平公正的裁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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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晓丽,探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J]价值工程.2013(14):121-122

[3]徐文.浅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难点与操作技巧[J].工程造价管理。2009.000(004):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