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策略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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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策略分析

刘姣斓 , 单德兵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辽宁 沈阳 110000

摘要当前,我国药品零售企业数量持续增多,影响着行业市场发展秩序,在激烈的竞争形势下企业面临巨大困扰,一旦因自身综合能力与实力不足,就会面临着被行业淘汰的局面。对此,在新时期发展背景下,众多药品零售企业对自身的经营模式加大研究力度,从行业发展前景与趋势方面深度探究,强调企业内部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拓展药物服务范畴,开展连锁化经营模式,进一步稳定企业在行业中的发展地位。

关键词新时期;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策略

引言: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城市中的药店数量持续增加,药品零售市场形势与局面较严峻,还需引起行政部门的关注与监管,把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影响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者的思想与能力,要把工作重心调整到企业发展战略创新方面,探索行业发展规律,在营销思路方面不断创新,把握市场优势与创新条件,才可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企业发展地位更稳定。

一、新时期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困境探究

(一)企业竞争激烈

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行业竞争形势越来越激烈,多种销售方式会使药品零售企业的利润持续下降,甚至在打折、降价、积分兑换等销售形式中,部分药品的销售价格低于进价价格,未产生利润的同时,还面临着“赔钱”情况。如果此类药品销售量较大,那么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将在此类药品中有巨大的经济损失,投资成本增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不理想,最终面临着被行业淘汰的局面。

(二)管理水平待提升

是从执业药师的管理工作方面探究,目前,该行业中所具备的执业药师人员数量较少,会因人员不足,由药师完成自身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执业药师的工作,会因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不合理而引发常规问题[1]。再加上部分药师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待提升,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所呈现出的水平较低,药品零售企业也没有在此方面具备统一化、合理化的管理模式,在众多药品零售企业激烈竞争下,人才流失速度较快,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更大。

(三)政策实施压力较大

近几年,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升,并在各领域创新发展阶段均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就包括医疗领域,经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积极投入,国内药品在短短的几年内出现了高频率的降价情况,虽然出发点是为社会群众减轻就医压力、缓解医疗领域的服务压力等,但是实际效果却与预期所制定的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性。在药品降价的过程中,各企业之间均是“竞争者”的身份存在,为争取更多的客户消费,不得不采取相应的销售手段,如:打折、办会员、积分兑换、赠品礼品等方式,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是巨大的困扰因素,在此形势下持续发生,所面临的压力更大,会因多种压力持续增加影响而倒闭,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时间屈指可数,会在社会层面上产生不利影响,无法得到社会群众们的重视与认可,需药品零售企业自身及时解决的核心问题[2]

(四)药学服务水平较低

社会群众对自身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重视,在身体保养方面,不仅会到医院进行定期的检查,还会日服一些保健品、养生品等,从群众思想意识方面探究,关于市场中所销售的保健品、养生品等不了解或了解的不全面,因可信度较低,而选择在药店中购买保健品、养生品等。自此对药店的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因群众自身需求,如果在购买的过程中药店缺少此类保健品,会在心理上产生不利影响,反而会选择药品供销稳定的药店消费,导致缺少此类保健品的药店流失大量客户,也会面临着较严峻的经营问题。

二、新时期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策略

  1. 连锁经营的制度优势

连锁经营制度最为显著的实践优势体现在为企业创造更优的经济效益利润,连锁经营的体系制度独特优势如果要得到最大限度的展示发挥,那么最关键的前提保障因素就是确保连锁经营模式的协调运行,运用组织化与体系化的方式来合理整改现有的连锁经营企业运行模式。在此前提下,市场失调引发的企业经济效益利润损失将会得到显著降低,同时也有益于避免市场失效的潜在隐患威胁[3]

例如:针对市场体系中的商品流通领域而言,合理优化现有的连锁经营运行模式应当重点体现为促进规模化的零售经营企业形成,确保市场中的消费者群体以及上游企业之间能够形成彼此信赖的优良互动关系,促进企业实现长效性的自身发展目标。

在目前的现状下,正规连锁的企业经营规模正在不断得到扩展。正规连锁模式的基本实践特征体现在统一化的多个店铺资本集中运营管理模式,确保企业总部能够将各个店铺的经营权以及所有权予以全面控制掌握。因此从总体角度来讲,正规连锁的企业经营体系制度更加展现出功能集中化的独特实践优势,有益于总部企业统一给出材料采购、店铺运营战略、广告促销的各个领域实施规划。

(二)强化人员综合能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在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发展阶段,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也极其重要,关系企业发展稳定星级、药学服务工作质量等,需在此方面重点积极执业药师人员紧缺问题,经国家监管部门在此方面的大力支持,企业可选择校企合作的方式对执业药师人员全程化管理,也为高校人才输出就业提供良好渠道,药品零售企业与高校之间的综合效益均有良好保障

[4]

从高校人才培养角度分析,依据药品零售企业的用人标准重点培养,提前为人才规划发展目标与方向,企业也为人才就业提供具体岗位,在实习阶段就能把基础知识灵活运用,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要求每位人才均持证上岗。在岗位职责划分上也需细致处理,执业药师与药师之间的工作内容不同,必须强化人员综合能力,增强企业内部实力与凝聚力,才能为企业稳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例如:执业药师需注意不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在销售的过程中就需把具体要求与消费者详细说明,可帮助消费者提高药物安全使用重视度,进一步影响着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在此基础上,能对一些较常规的疾病有一定的预防意识与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可自主预防,降低患病率。

(三)实现多元经营

作为现阶段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来讲,药品零售企业对于自身的全面升级转型进程如果要实现加快的目标,那么零售企业不能够缺少多元经营的实践思路作为支撑。具体在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实践过程中,药品零售企业对于现有的产品经营覆盖种类规模应当进行适度的延伸拓展,确保药品零售领域的连锁经营企业能够同时经营多种类型的化妆品、婴幼儿用品、医药图书以及护理品等[5]。医药行业领域的连锁经营零售企业通过实施以上的企业经营模式转型,应当可以确保达到更加分散化的企业经营风险程度,有益于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合理规避现有的企业经营过程安全风险。

近些年以来,医药行业领域的产品零售企业正在积极尝试引进网络信息化的全新产品零售经营模式。医药产品的零售企业通过施行规模化的网络零售经营模式,应当能够紧密联系更大范围的企业客户群体,进而有效确保了医药企业现有的产品消费使用群体能够更加认同企业的多元化产品。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的营销业务人员应当善于运用信息化的方法手段来沟通医药产品的消费者,确保医药零售产品的消费者都能够准确了解多元化的企业产品性能,促进产品消费者对于医药零售企业的认同感提高。企业营销业务人员有必要展开定期性的消费市场调研工作,深入了解消费者群体的真实需求。

(四)药学服务水平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因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在属性方面与其他企业有明显的差异性,与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药疗理念等存在密切关系,为增强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必须通过药学服务达到增强目的,并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得到消费者们的高度认可,通过消费者的信赖度加强,能增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公众信任度,能在激烈的市场中获取良好的生存空间[6]。那么药学服务主要特点,还需从两方面探究,其一是药物性质;其二是不良反应,需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中每位工作人员详细掌握,并接受过专业化的培训,才能在实践中为消费者们普及正确知识,在销售阶段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与患病症状,准确地选用相关药物,既能保证药物副作用最低,又能对使用者的病情得到缓解与治疗,才是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药物服务的根本目的。

例如:某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在实体药店中建立了资讯窗口、开通了网络资讯渠道等,一方面,能增强企业与消费者间的互动性,在多个渠道的传播下扩大专业知识的影响范畴,使更多社会群众药物使用安全意识增强;另一方面,能为众多群众提供专业服务项目,把药物知识对群众灌输,并建立消费者档案,每次销售需求及购药记录等均被详细地记录到计算机系统中,药物服务人员能定期对消费者们进行电话回访,可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风险,甚至是提供上门服务,进一步地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三、结语

从市场竞争环境中对药品销售模式创新,无论采取何种创新零售模式,均要保证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能盲目地为了销售而销售,需要从大环境中考虑企业目前的发展形势,借助不同的销售渠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企业对药学服务水平提升引起重视,遵循“立足于根本”的经营理念,先强化药学服务意识,再通过实践经营提升服务水平,才可保证企业在激烈的竞争形势下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婵娟,陈玲玲.保山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认知度情况调查[J].社区医学杂志,2020,18(19):1321-1324.

[2]王芳,俞晓红,高吾名.药品零售企业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探讨[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0,32(02):44-46+50.

[3]张翼.新时期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策略探究[J].纳税,2020,14(03):171+173.

[4]莫文娟.关于药品零售企业GSP实施中质量管理风险存在问题浅析[J].海峡药学,2019,31(10):281-282.

[5]杨宁.长春地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中的缺陷项目分析[J].首都食品与医药,2018,25(17):78-79.

[6]王立富.北京市昌平区食药监管局组织召开“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集体约谈暨法规培训会[J].首都食品与医药,2017,24(17):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