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审讯技巧大整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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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绝大多数侦查工作是由警察完成的。公安机关(含民航、交通、铁路、林业等专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门、海关缉私部门承担我国刑法中绝大多数犯罪的侦查工作。这些部门的最显著特点都是属于警察序列。军队保卫部门也是具有侦查权的机构,英语中称其为"MILI-TARYPOLICE",简称为MP,英文本意为军事警察。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是我国整个刑事诉讼中唯一不具有警察身份,但行使侦查权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