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丹江口市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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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丹江口市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王毅

丹江口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442700

摘要: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净化环境,调节气候等效应,加强湿地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保持生物多样性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湿地自然保护区已成为我市保护水禽栖息地和典型湿地生态系统不可替代的重要基地。

关键词:城市 湿地资源 保护 利用

1基本情况

1.1丹江口地理位置

湖北省丹江口市位于鄂西北,地处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中上游,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一一丹江大坝座落于境内,地处东径110°48′-111°35′,北纬32°14′-32°58′,东与老河口市接壤,南与谷城、房县毗邻,西界郧县、十堰市,北靠河南淅川县。境内有道教圣地——武当山及亚洲最大的人工淡水湖——丹江口水库,是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承东接西的支撑点,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源头。全市东西长73公里,南北宽81公里,国土总面积3121平方公里。丹江口市境内5公里以上流河有57条。主要河流有:汉江由郧县蓼池入境,流经均县、习家店、土台、牛河、凉水河、丹江口至三官殿的潘家岩出境。丹江口大坝耸立在丹江与汉水汇合处。均水(今称丹江)由河南省淅川县挡口入境,南流21公里于市区,北与汉水汇合。水系构成简单,除丹江口水库外多为内流河,终归于汉丹二江

12 地形地貌

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从本市由西向东穿腹而过,将全市自然分割成江南和江北两大块,汉江以南为秦岭山系大巴山支脉武当山区,汉江以北为秦岭山系伏牛山脉东端横山区。境内群山绵亘,沟壑交错,最高为武当山主峰海拔1613米,最低潘家岩87米。整个地势是南北高,中部低下向东敞开。属低山丘陵和中山地区,其主要特点是:相对高差大,切割深,坡度大,河流多,水面大。

2湿地类型分布

湿地资源:全市湿地总面积42306.68 公顷,湿地斑块 139 个,其中在实地核查中新增斑块 5个。有永久性河流116个、库塘18个,洪泛平原1个、草本沼泽2个、共4个类型湿地。

2.1河流湿地

城市河流、湿地既是生物重要的栖息地,又是众多生物迁徙的通道,是城市中物种多样性较高的区域。丹江口城市建成区水系和人工水利设施较为完善,为生物的栖息及迁徙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河流主要为流经建成区的有沙沟河、安乐河、汉江河穿城而过。

2.2河流、水库和沧浪洲湿地公园

浪洲湿地公园作为大面积的湿地资源,是水生生物良好的栖息地,有着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是我市建成区面积最大的湿地资源地。沙沟河和安乐河湿地资源多分布于城区的东部和南部,面积较大的水库主要有净乐湖、安乐河水库等。

2.3水塘湿地

水塘多为人工或自然存留的小型水体,零星分布于城郊周边的田间,并与农田、田间自然林地等一起形成多样的郊野生境,是城市鸟类、植物、小型动物的良好栖息地。规划区周边分布的水塘较多,环塘植被状况良好,周围多为农田或村落,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2.4 丹江口水库

丹江口水库作为南水北调水源地库区湿地资源位置特殊,资源丰富,功能多样,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社会意义,为保护湿地和水禽资源。2005年十堰市政府批准为市级保护区,2009年2月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湿地面积50295.7hm2,保护区内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其中植物有161科,543属,942种,珍稀濒危国家保护植物14种,其中保护区内国家1级保护植物2种,即银杏、水杉。二级保护植物12种。动物295种。国家1级保护7种,豹、东方白鹤,金雕、白肩雕、胡元鹫、白尾海雕、白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3种。兽类共7目,22科,57种。鸟类17目47科,191种,两栖类野生动物共2目8科21种,爬行类野生动物共3目10科26种。

3湿地保护管理情况

3.1对汉江支流官山河、浪河、大柏河等河流湿地进行综合治理。

3.2积极开展保护区湿地项目恢复工程。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丹江口市均县镇片区)的保护从2009年省政府批准建设以来,按照保护区规划先后开展植树造林25公顷、封山育林100公顷、封滩育草32公顷(1.草地恢复2.人工促进育草3.人工补植补造草地4.设置碑牌5.设置路障6.封育管护)、丹江口市设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站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建设瞭望台及道路。

3.3对丹江库区湿地迎水面第一道山脊林地采取禁止开发,限止开发措施,让库区湿地得到自然修复。同时对库区库叉养殖进行清理和规范,使人为破坏湿地现象不断消失。

3.4对水禽分布较多的湿地采取重点保护。在均县镇闵家沟村、丁家营镇饶祖铺村设置白鹭保护小区,面积120公顷。并成立了白鹭等珍稀候鸟保护站,目前与市野生珍稀动植物保护站合署办公。

3.5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在大坝下游建设面积100公顷的沧浪洲湿地公园,该湿地公园位于南水北调中线控制性工程——丹江大坝下游西侧,为长条形状,湿地公园东临汉江江滩,西靠右岸沿江大道,并与之平行,南水北调施工大桥跨区而过,由汉江河滩、沼泽及各类小型湖泊组成,占地3.4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2.73平方公里,水域面积0.7平方公里。公园建设面积794公顷,其中绿地面积297公顷,水域面积497公顷,是丹江口市“一江两岸”滨江景观带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开工建设,我市人大通过立法把沧浪洲湿地公园列为永久型保护绿地;2013年底对市民全面开放。

4湿地资源的功能和利用及受胁现状

我市湿地生态系统主要功能是南水北调、净化水体、调节气候、生态旅游、蓄洪防旱、人工养殖、航运以及为野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

我市湿地主要受胁因子为 移民搬迁、过度基建开发、泥沙淤积、污染严重、过度养殖捕捞和外来物种入侵,并由此导致湿地面积缩小、功能衰退、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严重后果。

5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制定和实施措施

丹江口市认真贯彻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2] 24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鄂政发[2004] 162号)精神,遵循“尊重自然、生态优先、节约资源、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03年)》的部署要求,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制定了《丹江口市城区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5.1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审批程序。对涉及向自然湿地区域排污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以及建设项目占用自然湿地的,行政审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审批。

制定和完善湿地资源保护措施。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市湿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湿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5.2抓好湿地公园、湿地景观、防护林等项目建设

目前,我市城区已有部分自然湿地被纳入自然保护区得到保护,净乐湖、安乐河和沧浪洲湿公园是我市城市自然湿地保护的重点,我市将有计划地抓好湿地公园、湿地景观、防护林等项目建设。

6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1我市现有五朵峰、龙口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 4128 公顷,牛河、龙口2处牛河国家森林公园,面积 13214 公顷。今后还将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

我市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均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但部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工作仍处在多头管理和交叉管理之中,各个行政主管部门从各自职责和利益出发,难以形成管理合力。而由于大多数森林公园、保护区位置偏远,工作、生活条件艰苦,难以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到自然保护区工作,导致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我市集革命老区、贫困山区、丹江库区与一体,目前各乡镇办事处(林业开发管理区)地方财政都很困难,难有大量资金投入,致使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缺乏必要的办公、野生动物救护、监测、科研、交通等基础设施,需要国家局及省厅在资金上予以倾斜。

6.2结合我市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尽快出台丹江口市湿地保护法规,明确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实现湿地保护有法可依,从法制上杜绝对湿地的人为破坏;

加强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对湿地与气候变化、水资源安全、生物安全等方面开展重点科学研究,阐明湿地的巨大功能和价值,切实提高湿地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使湿地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湿地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在湿地保护、建设中应起主导作用,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并且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湿地保护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