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理念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3-31
/ 2


生态保护理念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梁传禄

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广西 岑溪 543200

摘要:近年来,社会进步迅速,我国的生态工程建设的发展也有了改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主要是以土地整治和建设用地整治作为基础,农村土地整治主要方式包含有农田整治、村落整治、非农业产业发展以及城乡互补等各方面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之上,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土地整治也可以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安居乐业。

关键词:生态保护理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引言

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条件,积极推行和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能有利于农村土地政策落实、实现规模化的土地经营、推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及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土地流转制度是近些年随着农村体制的改革提出的新政策,但在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导致土地流转制度的可执行性有所降低。基于此,研究人员应对土地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重视民声民意,处理好各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完善政策措施,让土地流转制度顺利落实。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意义

第一,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可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些年来,我国很多地方都在推动城镇化建设,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升,但是农村居住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农村地区存在着布局散乱的情形,而且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非常滞后,存在着环境状况差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可以对农村用地进行有效规划,做好科学布局,大力推进新农村的建设改造,极大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整治,从而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面貌,不断改善居住环境。第二,可以满足农村节约集约用地需求。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可以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改变以往分散用地格局,可以实现集约用地的规模效益,有助于优化用地布局。与此同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也可以改变传统粗放利用模式,可以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均用地面积,为农村建设用地瘦身,提升农村用地合理性。

2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面临的困境

2.1土地资源破坏严重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我国农业用地从整体上看较为分散,特别是部分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的农村耕地,呈零散分布的状态,达不到水、电、路全通的条件。因此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会出现农业生产强度高、作业量大,但投资回报较少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农村土地的流转速度。土地流转完成后,当地建立起了部分加工企业,但在农村地区,一般对企业的管控和要求相对较为宽松,再加上企业对土地实行侵占耕种,因此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土壤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和破坏,虽然短时间内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从长远来看,对土地资源造成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

2.2难以保证农民的利益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经常出现违背农民意愿的情况,为了尽快落实政府的政策制度,时常忽视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土地流转的问题上,有些地方采用一刀切的执行方式,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在进一步落实土地流转制度时,因为缺乏对农民利益的全面保护,在土地流转之前也缺乏相关的途径,应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经营能力业务水平做好全面审查。在一些调查报告中显示,有些地方的土地流转制度,无论是政府统筹规划的还是农民自发进行,都缺少对承租方能力进行评估的过程,而且很难对承租方的农业经营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随大流的思想,农民们通常不会让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在土地流转行为发生之后,一旦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上出现了失误、或承租方没有按照约定进行农业生产,就会发生难以履约的现象,这就给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由于缺乏正规的协议和合同约定,农民在进行维权的时候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帮助,造成的风险只能由农民和政府自行承担。

3生态保护理念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3.1分散性整治转变为空间统筹整治

农村土地整治在很长时间内都是秉承着挖潜的理念,耕地面积的增加只知道通过开发未利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只知道通过城乡增减挂钩的方式,完全没有考虑到土地空间的生态功能,这与农村土地的分散式整治有直接的关系。农村土地分散性整治表现为整治地块的空间分散和整治主体的分散,这种分散性整治缺少相应的顶层设计,很容易出现治理不足或过度治理等问题。要将农村土地整治作为一种空间治理的方法和手段,将目前的这种农村土地分散性整治逐渐转变为空间统筹整治。农村产业兴旺的基础始终都是农业,因此要将农村土地整治的核心转变为保护和提升耕地数量、质量和空间。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的快速推进,现代化、规模化农业必将逐步取代以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模式,生产方式也会相应地发生改变,农村土地也必然会进行集中整治。此外,相关政府部门会将农村土地整治的具体任务分化到很多部门,各部门既有明确的分工,又相互协作,由此也会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顶层设计逐渐走向系统化、科学化,并最终实现生活、生产和生态空间的统筹整治。

3.2由问题导向转变为目标导向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整治主要是采用问题导向式的思路,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是耕地保护和城镇用地之间的矛盾,主要是通过对农用地进行整理、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对废弃地进行复垦等方式来维持耕地面积平衡;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来维持城乡建设用地的面积,以上措施表面上是较好地解决了耕地保护和城镇用地之间的矛盾,但是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得城乡资源仅处于单向流动,最终引起城乡发展失衡。这种问题导向式整治模式忽视了农村土地整治的多要素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时空动态性,会导致农村土地整治变得盲目。城市和农村之间并不是单向的要素由农村流向城市,而是双向的互利关系,城市和农村都不可能脱离对方而独立存在。农村土地整治的目标是城乡融合,而不仅仅限于将农村土地供给城市,更要重点关注农村振兴。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使得农村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相配套,这是“兴人”的目标;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来盘活各种类型的用地,并实现土地功能多元化、空间集约化,这是“兴地”的目标;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来优化产业用地的布局,构建美丽乡村,这是“兴业”的目标。目标导向式整治模式在前瞻性、系统性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3.3由以地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

农村土地整治的主要对象是土地,以地为本一直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思路,也一直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指引着方向。但是,这种以地为本的思路忽略了土地的共生关系和时空动态性特征,必然会降低整治的总体效益。实施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是将中心转变为农民的利益,将出发点转变为农民的需求,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带来实际的、能看得见的效益,以满足农民对生活的追求。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会变得越来越灵活,“三权分置”有效地释放了土地的内在价值,有利于对农村土地进行集中整治,并实现农业规模经营。

结语

土地流转制度能有效提高我国农用地的利用率,促进我国农业转型,实现农业增产增收。我国土地流转经营制度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想要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结合实际,解决在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稳扎稳打、逐步推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我国城镇化发展,改善我国产业结构。

参考文献

[1]李炎彰.中国农村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策略[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9.

[2]耿冰瑾,付志鹏.新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方法及创新思路[J].纳税,2018,(013)::245.

作者简介:梁传禄(1966-),男,汉族,广西岑溪人,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耕地开垦;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申报、实施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