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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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思考

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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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建立业务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油气项目环境影响合规化管理,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企业内部管理。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依法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有效监管提供支撑,降低环保风险,规范中国石油下属企业油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活动。

关键词:油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开展的依据与过程

为满足环保备案要求,依据中国石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等开展相关评价工作。

(一)适用对象

适合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油气田开发项目应该具有以下特征:针对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且经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

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后评价的;项目应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至两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其后每三至五年内开展一次跟踪评价;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部门或中国石油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段。

(二)后评价开展及组织方式

根据项目特点、所处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及环境影响敏感目标等,应对单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对在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等,存在叠加、累积环境影响的多个同类项目合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经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审批后,报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主管部门和中国石油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内容

(一)项目概况

明确项目建设及经营单位、评价范围。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概况、自然环境状况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生态功能区划和定位、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标准、评价范围内生态敏感目标概况。简述评价范围内项目组成、开发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项目总投资与环境保护投资,并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对比。

项目建设过程应说明项目各环节审批时间、部门、资质等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部分,需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确定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预测结果、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应明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调查和验证的内容、验收结论,验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明确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分析差异原因及对环境保护等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文件,简述项目各阶段环境监测内容、监测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文件及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说明有关公众意见收集情况。

(二)项目工程评价

说明项目所包括工程的建设地点、与环保敏感目标的实际相对距离,以及规模、生产工艺流程或者运行调度方式。开展工程变更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比,说明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主要生产工艺及流程或运行调度方式等变更情况,分析变更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变化等内容,评价工程变更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同时开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内容和建设环节、工程的生产工艺或运行调度方式,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点和生态区划等,说明项目工程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或生态影响及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

(三)区域环境变化评价

简述项目周围区域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等。区域环境变化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后与项目实施前对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敏感目标、污染源或其他影响源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同时说明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预测;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方面,根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说明后评价时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结合项目生产运行形势等,预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的变化趋势。

(四)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评价

针对项目特点、内容、所处环境特点,说明针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水、气、声、固体废物等方面采取的保护措施、设施及组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1、开展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通过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工程占地、生态敏感目标、土壤环境影响、植被或水生生物影响、生态功能及水源保护等的调查,核查区域生态现状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预测结论,是否在其可接受的变动范围之内,说明存在的问题、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划的要求。

2、开展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价。以水污染防治为例,简述项目所属联合站、天然气处理厂、办公区、公寓等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排放量、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废(污)水处理方法、排放去向,以及处理设施运行效果等,根据水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以及出现水处理设施事故排放的可能性等,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评价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排放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评价,简述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主要污染物的实际产生量、消减量和排放量,并折算成年度产生量、消减量和排放量;尤其是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尚不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项目,应分析最大产能时的污染物排放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程度及相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4、开展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有效性评价,简述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造成的环境影响;针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设置情况,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方面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工程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工程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的配备和应急队伍培训情况,评价项目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持续重视,环保法规、规范日益完善;中国石油始终重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在多领域开展了有益探索。后评价以事实说话,采用前后对比的方法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抓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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