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在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要注重“德治”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德治与法治并重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利益调整,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必须将“德治”与“法治”紧密的联系起来。
世纪桥
2007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