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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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问题分析

徐兵 董翔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江苏省南京市 210042

摘要:在工厂生产作业中,生产工人避免不了会长期处在噪声的环境中,噪声主要是由于机器运转、流体排放等生产流程产生。我国法律为保护噪声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将噪声聋定为职业病,并且对噪声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有效降低噪声作业人员出现噪声聋。本文将针对噪声职业健康监护的问题进行叙述,促进企业按照国家以及行业标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障从业者的身心健康。

关键词: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问题

根据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迎来了新时期的转变,我国不仅仅是工业大国,更是工业强国。为实现了生产方式的转型,当前的工业生产中将机械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但是这也将产生一个弊端,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职业病危害,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噪声。因此,在这样的生产背景下,需要加强对噪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

1.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影响

首先,大众对噪声的认识可能是干扰人们日常休息的声音,并且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其实噪声也可以是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工作人员造成身体威胁的声音。并且其影响范围非常广阔,能最大强度的破坏人们的听觉系统,甚至会对心脑血管造成不良的影响,身上的组织器官以及精神系统也会随之受到影响[1]。在初期阶段主要是生理上的改变,身体在逐渐适应,而长期接触后,一些较为强烈的噪音将会引起工作人员发生病理性的改变。听觉系统在遭受到噪音的破坏时,刚开始只会出现高频段损伤,因为作业人员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从而出现听力损失为特点的渐进性的神经性耳聋,可以理解为噪声性耳聋,这是我国法定的职业病之一。自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颁布以来,里面归纳了各种职业病监护内容,因此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将遵照其中噪声作业人员健康监护的规定,对噪声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但是在实际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规范中在岗期间职业禁忌症的内容需推敲与完善,应当在作业人员出现高频听力损伤时提醒其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或劝阻作业人员调离噪声岗位等,使内容变得更加全面,并且能够有效保障噪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2]

2.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问题

2.1岗前噪声工作人员的禁忌

根据相关规定,在噪声作业人员投入到实际工作中需要进行岗前的健康检查,其中限制作业人员工作的职业禁忌证有以下几条: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无论什么原因将会失去从业资格

(500 Hz、1000 Hz和 2000 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2)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3)双耳高频段 (3 000 Hz、4 000 Hz、6 000 Hz)平均听阈≥40dB。

(4)高血压达到二级以上。

(5)器质性心脏病[3]

2.2年龄问题

根据目前相关规定对噪声作业人员的诊断标准与具体应用来看,相关条理做出了修正与更新,在500Hz与1000Hz中针对不同的性别进行了年龄上的明确规定,但是其中并没有涉及到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人员,而在实际的应用中,往往在就出现在这类年龄上。可以从职业病害诊断中发现,大部分人是退休多年又或者是返聘的人员回来作噪声诊断。并没有科学的依据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特别容易出现误诊的现象。除此之外,因为六十岁以上的人员身体机能远不及年轻人,并且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听力也会随之下降,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听力受损并不属于职业病范畴之内,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职业性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结果。为了杜绝这样的现象,可以联动各个单位,根据自身多年的工作实践,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在年龄上应当参考最大的年龄值,补充六十岁以上人员的诊断工作,使噪声作业人员诊断的结果更具说服力,提高准确率,排除了因为年龄所产生的影响。

2.3岗前禁忌问题

在对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中,在岗期间对员工进行体检时,只规定了一条噪声易感者,其中具体的规定是: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 Hz、 4000 Hz、6000 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阈损失≥65dBHL就被定义为噪声易感者。但是大部分员工在实际参加工作后并没有进行定期的体检,所以导致参加工作过程中,职业禁忌的范围太小,并没有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应当加强岗前禁忌问题的处理,一部分噪声作业人员在一开始就有传导性耳聋或中重度混合型耳聋,主要是因为慢性中耳炎导致的。因此。在工作过程中,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另外一只耳朵可以正常生活,需要远离噪声的影响。所以将这样的现象加入到岗前禁忌问题行列,提高噪声作业人员的要求,形成一种约束,减少职业病的产生。并且一部分人也提出了,应当在噪声作业人员的岗前禁忌中将情况较为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纳入其中,如果噪声作业人员在具备以上禁忌症情况下坚持进行噪声工作,将会对作业人员的听力造成严重的损伤,并且最终形成职业病。因此,需要形成完整的条例,提高作业人员的自觉性,杜绝不适宜噪声作业人员坚持在岗位工作,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4]

3.结束语

根据上述文章可得,伴随着当前国家的工业发展,机械化是目前不可避免的生产形式,长期处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极大增加了因为噪声而引起的噪声聋,这样的病症广受关注,为了有效的杜绝噪声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应当加强对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对噪声作业人员的岗前禁忌问题进行完善,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在职业健康监护背景下最大限度的保证作业人员的健康。

参考文献:

[1]吴鑫,官玉红,姜晋,罗磊.2018年长沙市噪声作业人群职业健康监护现状分析[J].职业与健康,2020,36(17):2317-2320.

[2]李艳红,许雪春,李雨铮,曹建霞,余善法.407例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听力复查结果分析[J].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32(03):287-290.

[3]王伟.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以兴化市为例[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9,7(27):193.

[4]周俊海,丁霞,张花玲.2017年湘潭市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现状[J].职业与健康,2019,35(07):888-89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