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毒品罪疑难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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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毒品罪在我国刑法中与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相并列,制造的内涵及外延是该罪客观方面的核心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出现的一些关涉“制造”的情形产生了较大分歧,司法实践中需要对毒品的分包、在毒品中搀杂、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乳汁、提纯或稀释毒品等较为常见的行为进行准确界定。从实定法的角度出发,在制造毒品罪的本质属性——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基础上展开讨论,是解决问题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