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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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探讨

陈孝忠

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执法大队  湖北  宜昌    443100


夷陵区现有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 256.61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面积 11 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管护 99.97 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 37.01 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国有林管护 7.95 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管护108.63 万亩,森林管护人员 652 人。为进一步发挥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作用,切实加强森林管护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本着"专职护林员区聘乡管,兼职护林人员村聘村管或站聘村管,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缝隙,工程管理创一流、出成效" 的原则。根据我多年的调查研究,倒逼森林管护人员心系目标,肩扛责任,实行全员量化考核,对切实管好我区天然林资源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明确的护林员工作职责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实施单位管理,积极认真地参加实施单位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精准扶贫及公共活动,遵纪守法守规矩。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按相关规定申报。

2. 依法对本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加强火源管控,发现乱砍滥伐、乱占林地、林中违章用火等涉林违法行为和森林火灾时,及时制止和报告乡镇林业主管部门。

3. 月驻卡巡山 22 天,不得在非管护责任区滞留。做好守卡和巡山管护记录。按要求填写巡山管护(守卡)日志,做到内容具体、详实,有证明人签字证明。

4. 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天保工程的方针政策。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5. 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完成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补助(以下简称补偿补助)、护林基础设施设置、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建设任务。

6. 督促兼职护林员监督管护责任区内村民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林木,制止无证采伐和不按规定采伐林木。

7. 协助完成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动态与病虫害监测及除治,发现森林病、虫、疫情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5. 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完成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补助(以下简称补偿补助)、护林基础设施设置、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建设任务。

二、科学的量化考核内容

专职护林员的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1.巡山考勤 (20分):月守卡巡山平均达 22 天计满分,缺一天扣 分;月守卡巡山不满 10天者,考勤为零分。

2. 管护日志 (7分) :内容具体、详实 (5分) ,证明人签字 (2分)。巡山日记记录不清楚,或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5次及以上,考核为零分。

3. 森林管护 (45分) :乱伐林木 (13分) ,毁林开垦 (12分) , 违章用火 (12分) ,偷运木材(1分) ,乱捕滥猎 (2 分) ,护林报 (5分) 。一个月内对涉林违法行为和森林火灾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一次扣 5分;森林管护员本人参与破坏森林资源、发生涉林违法刑事案件或重大森林火灾的,考核为零分。

4. 管护责任区事项 (8分) :督促兼职护林员监督村民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林木 (3分) ,补偿补助 (3 分) ,封山育林 (1分) ,人工造林 (1分)。督促监督林木采伐,对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采伐林木的,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发现一次扣 分;未督促落实补偿补助的扣1分; 未参与管护责任区内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扣1分。

5. 工程宣传 (6分):经常开展宣传工作(有记录并可查实) , 效果明显(群众对天保政策清楚)的得 3分,未进行宣传的为零分。印发的天保工程宣传资料是否按要求送到农民手中 (1分) , 宣传报道投稿 (2分,季度4 篇,1篇0.5分)。

6. 森林病虫害监测 (8分) :配合搞好责任区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发生森林病虫害未及时上报乡镇林业主管部门或不配合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为零分。

7. 服从管理 (2分) :依照森林管护协议服从管理( 1分) , 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分)。交办任务未完成, 一次扣 1分。

8. 社会五险" (l分) :因自身原因未缴纳的为零分。

9. 廉洁白律 (3分) :未发生违纪违法、未发生与涉林违法人员勾结行为 (3分) ,发生一次为零分。

三、精准的考核等次划分

考核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不合格四个等次。 90 分及以上为一等, 70-89 分为二等, 60-69 分为三等, 59 分以下为不合格,且优先符合下列核查结果。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考核确定为一等。

(1) 月驻村不少于 22 天;

(2)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 管护责任区本季度内未发生涉林违法或森林火灾。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二等。

(1) 本季度病假、事假累计达 11 天及以上(女性办理了产假手续的除外,下同);

(2) 未完成宣传投稿任务;

(3) 月驻村少于 22 天或季度脱岗三次及以上(有书面证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或活动,经报批不驻村和病事休假的除外,下同);

(4) 管护区域内本季度发生三起及以上涉林违法行政案件或一般森林火灾(以乡镇林业主管部门涉林违法案件和森林火灾登记为依据,由各站向区天保办核报,下同)。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三等。

(1)本季度病假、事假累计达 22 天及以上;

(2) 月驻村少于 18 天或季度脱岗六次及以上;

(3) 管护区域内本季度发生六起及以上涉林违法行政案件或一般森林火灾的。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 本季度病假、事假累计达 33 天及以上的;

(2) 月驻村少于 15 天或季度脱岗累计达九次的;

(3) 管护区域内本季度发生九起及以上涉林违法行政案件或一般森林火灾的,或者发生一起及以上涉林违法刑事案件或重大森林火灾的 。

(4) 因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到处理的;

(5) 被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区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相应的奖惩措施

1.奖励。管护年度任务结束时,按不超过 20% 的比例评选优秀护林员。评选基本条件为四个季度考核均为一等。被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直接评为优秀。

2. 惩处。依照《夷陵区天保工程森林巡护方案》关于调减护林报酬和辞退的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直接解聘辞退。

五、公平的考核方法

各实施单位按照遵纪守法、工作表现、驻村天数、发案起数、履职尽贵、管护成效等情况对本辖区的专职护林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方式由个人书面汇报履职尽责情况,群众综合评议,哨卡所在村委会签署评价意见,站(场、局)务会议集中考评。股室站用人由本机构考评。各单位在考核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严格考核打分,张榜公布,相互监督,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天保办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

结束语:夷陵区天保工程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百分制量化考核,压实担子,打准板子,完善责任链条。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为夷陵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应有的天保担当。

作者简介:陈孝忠(1970-3),男,民族:汉族,籍贯:湖北宜昌,工程师,大专,主要从事森林培育,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