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强化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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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强化对策分析 

于 涛

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116041

摘要:近几年,我国的船舶建造业迅猛发展,船舶种类快速增加,主要包括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普通干货船、液化气船以及化学品船等,船舶建造规模在几百吨到几十万吨范围内。船舶建造程序繁杂、现场施工人员较多、建造持续周期久、船体架构比较复杂,同时需承运价值较高的货物,因此需要不断加大船舶建造检验的工作力度,确保船舶建造的质量,进而从根本上保障船员及货物的安全性。基于此,本文将对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强化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强化对策

1 船舶建造检验工作概述

从船舶建造角度来讲,船舶的检验工作是由船厂的品质保证部为核心,以检验员为主力,涉及到船舶设计、原材料采购、船舶建造以及船舶验收等多个环节的综合性工作,具体来说,船舶检验工作主要具备四项职能:鉴别、把关、报告及证明,其中,把关是最为重要的职能,把关主要是指控制原材料和船舶配件的采购质量,监督船舶建造工序的正确性和规范性,最终保证船舶建成后的质量符合要求,其余三项职能是该项职能的辅助和延伸,四项职能有效配合才能保证船舶检验工作的圆满完成。船舶检验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作,涉及到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各个方面,任何一个细微的疏忽都有可能影响检验结果,为此,加强对检验工作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有效的监督管理能够强化检验水平,保证检验质量,最终提高船舶运行的安全性,特别是对于我国而言,我国海域面积广阔,船舶在海上运行的区域广、时间长,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高,做好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船舶检验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2 当前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船舶建造检验专业人才匮乏

伴随船舶建造行业的快速发展,船舶建造检验专业人才有着较大的“缺口”。在船舶建造检验过程中,大部分检验单位无法根据要求配备足量的检验人员,通常是1个验船师负责对多个船舶进行检验。

2.2 对船舶建造企业管理不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船舶检验单位对船舶建造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行并无管理权限,仅可对其建造质量实施管理。对于船舶建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船舶检验单位可以做的仅仅是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然而此“通知书”难以起到较好的作用。

2.3 检验发证面对着巨大的外部压力

船舶检验单位在检验工作以及具体发证环节通常会受到外界各类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来自于船舶建造企业、船东以及有关部门等的压力。

2强化船舶建造检验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有效加强船舶建造的质量。船舶建造想要取得更好的质量,则应当在船舶设计时期、建造时期进一步加大质量检验、管控力度,在船舶验收时期寻找出质量不达标的船体部分;对于船舶的设计图纸、建造工艺、监督检验等,船舶建造检验人员应不断强化检验工作。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引入船舶建造检验人员,逐渐提高船舶建造环节质量把关、调控工作的效果,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加强船舶建造的效率及质量。

其次,大幅度降低船舶建造企业的质量成本。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船舶建造企业通常会由于船舶质量问题而承担巨额的成本花费,比如:船舶内部故障而导致的各项费用开支、外部故障而导致的各项费用开支、预防以及鉴定费用等。从船舶建造质量成本角度来看,占据比重最大的是外部故障的质量成本,占比大约为30%-40%;其次是外部故障的质量成本,所占比重大约是25%-40%;预防、鉴定质量成本所占比重分别是5%、10%~20%。不断强化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所发现的各类问题,避免船舶建造过程中出现质量方面的问题,即使可能会导致预防成本提高5%左右,然而却能够使得质量总成本降低大约30%。

3 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强化对策

3.1 开工前检验要点

开工前检验,主要是根据申请船厂建造船舶的实际情况,执行检验单位或部门应调派不同验船师进行开工前检验。对于建造船厂初次建造船舶或者首次建造本机构船舶的船厂,执行检验单位或部门要特别重视,根据船舶检验有关规定,应至少委派一名主任级别验船师进行开工前检验,重点核查船厂建造资质和建造条件;对于曾经建造过本机构船舶的建造船厂,建造船舶申请开工前检验,执行检验单位或部门应委派一名资深验船师进行检验;对于非首制船舶的后续建造船舶开工前检验,执行检验单位或部门可调派担当此船检验的验船师来完成。

检验内容主要包括:(1)对建造船厂资质、船舶施工能力情况、施工环境情况等进行确认,核实建造船厂是否能保证船舶的建造质量;核查包括确认无损检测人员、焊工人数以及持有资格证书等情况;核实建造造船所用材料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的入库制度、存放条件是否符合、材料保管是否到位、防护措施是否执行、堆放是否有序、材料发放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核实生产设备技术状态情况,重点检查建造船舶的主要设备,包括钢材预处理和加工设备、机械加工设备、焊接设备、烘干设备等是否完好;船舶建造工艺方案是否可行,可否满足各类标准要求;船厂的质保制度和交验制度是否符合要求等等。(2)对技术设计图纸是否已经审批进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3)根据建造船厂实际情况签发《开工检验通知单》。

3.2 现场检验开始之前的检验准备要点

现场检验准备阶段工作包括确认船舶建造生产工艺、无损检测计划、船舶建造总体方案、图纸确认、安装和焊接工艺、航海试验等情况的检验,一般由执行该船建造检验的验船师来完成。验船师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建造检验阶段管理要求,确认焊接工艺;确认检验中所采用的工艺标准;确认无损检测的总体计划和无损检测各阶段工艺;确认总体建造方案、密性试验图、焊接工艺、主机和轴桨安装工艺等;确认建造船舶的系泊方案和航海试验大纲。

3.3 建造船舶现场检验要点

建造船舶现场检验特别重要,目的是确保建造船舶严格按照批准的图纸进行建造,船舶结构满足公约、规范、标准等要求,船用设备、材料、工艺均满足要求,持证的船用产品经验证合格。验船师进行现场检验时需要具有职业道德,在接到检验申请通知后,验船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建造船厂进行检验工作,建造船厂应安排专门的检验员陪同验船师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发现图纸与法定要求不符或对图纸有疑问时,验船师需要予以重视,防止出现认识偏差,应第一时间与审图单位沟通,消除分歧。发现检验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验船师及时通知建造船厂,告知不符合项目,并要求限期予以改正,改正后需要重新申报检验;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与船厂工作人员研究产生原因,提出改正措施,同时督促船厂予以改正。检验合格后,验船师应在检验证明书上进行签署。

整个建造过程中,验船师应对建造过程予以不定期巡回检查,目的在于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确认建造流程中适用过程、活动和相关的文件持续地符合船级和法定要求。巡回检查主要关注材料流程、制造工艺实施、重要结构节点等建造过程是否持续符合本社规范和法定要求,尽可能在初期发现质量问题并予以纠正。验船师应根据不同的船厂建造质量控制特点和船厂评估结果,以及以往的建造船型的建造业绩和建造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等情况确定或增加巡回检查的频次。验船师应按在检验或试验前要求船厂提供相关的船用产品证书备案。船用钢板及型钢、焊接材料、主机、辅机设备、舵、螺旋桨、锚设备、救生、信号设备、无线电及航行设备和防火、探火和灭火设备、防污染设备、电气设备、锅炉等必须提供CCS或ZC的船用产品合格证书,未持有船用产品合格证书的造船材料和机电设备不得装船使用。验船师应按规定填写《建造状况进度表》,并针对巡查情况记录验船师日志。在船舶接近建造完工时,验船师应填写《船舶登记号申请表》,以索取船舶的登记号。

3.4 不断加大巡检力度

所谓“巡检”,主要是指在生产现场及有关活动中开展的巡回检查,其根本目标是尽量在生产的初期阶段及时发现、解决质量问题,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加以管控,高效避免出现大规模、恶劣性的质量问题。在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开展过程中,应不断加大巡检力度。对船体建造的巡检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同时还应强化对涂装、轮机以及电气等有关项目的巡检工作。加强船舶巡检有利于提高船舶检验单位的持续性、整体性,对船舶建造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处理,避免后期检验或船舶运营过程中出现更加恶劣的质量问题,保障船厂的声誉及质量目标,推动船舶建造企业的“又快、又好”发展。

4 结束语

当前船舶建造检验工作仍有很多的问题,比如船舶建造检验专业人才匮乏、对船舶建造企业管理不到位、检验发证面对着巨大的外部压力等,因此强化船舶建造检验工作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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