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件是民商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离婚案件又占了婚姻家庭案件的绝大部分。以本院对离婚案件的统计为基础进行分析,发现在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改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两个相关司法解释后,离婚案件呈现出几个新特点,而新问题的出现也促使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了对该类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福建法学
200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