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客运发展问题及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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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客运发展问题及措施

丁伟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 3002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需求多样化、高品质包车出行需求不断增长,包车客运市场发展迅速,成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但伴随着包车客运的快速发展,也出现运力调控不科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对包车客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我国包车客运管理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包车客运;发展;问题;措施


1包车客运存在的问题

1.1包车客运存在恶性竞争

一是异地经营现象普遍。国家对从事包车客运经营异地经营没有统一定义,部分包车客运车辆打着旅游包车的牌子,驻扎到某一经营地长期经营,给车籍所在地及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和运输市场带来很多麻烦。二是乱涨价或恶意压价现象严重。多数地区对包车客运没有相关运价规定。一方面导致部分地区在旅游旺季出现乱涨价,宰客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过度竞争,恶意压价,甚至出现零运费现象,而最终同旅行社一道不得不在购物、餐饮、旅游景点缺失等方面采取不正当措施,从旅客身上获取利益,严重影响了包车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四是旅游淡季包车客运冲击其他运输市场。源于旅游客运自身特点,供求矛盾较为突出,旅游旺季运力供不应求,淡季运力明显过剩,旅游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一些旅游客车违规经营班线客运,冲击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

1.2标志牌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趟次管理制度实施难度较大。按照规定包车客运需要由运管部门一趟一次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趟次管理制度,但是由于一趟一申请业务量大,且周末、节假日、下班休息时间都可能需要申请,不少地区包车纸质标志牌的趟次申请和发放流于形式。二是标志牌式样不统一。包车客运车辆标志牌式样和核发程序问题,对包车客运标志牌使用铝质固定标志牌和纸质临时标志牌的适用范围等没有明确规定,各省做法不一。此外,各省市对是否需要临时包车牌有不同的意见。三是标志牌管理填写不统一。目前我国各省对标志牌发放,有的是发放空白标志牌、有的是打印标志牌、有的是固定线路一端(另一端空白),加上监管难以到位,从而给包车企业或运输经营者很大的空间,甚至出现一个包车车辆携带多个空白标志牌现象。

1.3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

一是经营期限管理不明确。包车客运经营期限的管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定,车辆是否需要实施车辆报废不更新制度,各省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二是缺乏营运企业的退出机制。目前各省对旅游包车尚未形成健全的优胜劣汰机制,很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对于个体承包车辆扰乱市场均提出了意见,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造成引导企业实施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的一个障碍。三是缺乏处罚措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只对旅游客运企业达不到安全条件设定了退出机制,缺乏类似班线客运经营者的考核办法和处罚措施,对旅游客车的违章经营处罚措施比较轻微甚至无,违章经营成本低,少部分车辆长期违章经营。

1.4行业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一是车辆例检难以监督。由于包车客运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包车客运不像班车客运在汽车客运站进行安检,缺乏车辆例检的抓手。二是动态监管难以到位。按照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但是该系统监督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一些经营规模较小的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包车客运稽查难度大。旅游客运经营点多面广,服务对象、内容和运营线路都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容易发生违规经营的现象。四是随车携带牌证没有统一规定。包车客运车辆随车携带牌证(包括包车合同、包车票等)以及返程配客、车籍地规定等不明确,各省、各地行政执行过程、路检路查执行情况也不一样,给包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行业管理以及客运企业经营带来许可不便。五是挂靠经营或变相挂靠经营现象普遍。我国各省市包车客运均存在挂靠经营或变相挂靠经营现象,企业管理乏力,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2加强我国包车客运管理的措施

2.1加强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争取尽快出台包括《包车客运管理办法》、《包车客运服务质量规范》等一系列综合性的包车客运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一方面,要明确包车客运的概念、内涵、外延,完善包车客运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客运企业实行集约化、公司化运营,监督和维护正常的包车客运市场秩序;另一方面,界定旅游产业定位、旅游业与各方面的关系,明晰交通、公安、旅游、安监等各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2.2制定包车客运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包车出车率、实载率等指标的统计工作,要引入具有实力和权威的调查机构加强对包车客运市场的调研,尤其是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的调研,结合旅游市场季节性较强,淡季旺季明显的特点,根据适度超前、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制定包车客运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投放运力和车型结构,为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和包车企业申请包车运力提供可靠的依据,避免盲目投放运力产生的运力过剩和恶劣竞争现象。

2.3明确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提高包车客运市场准入门槛,建议在公司规模、场地设施、驾驶员数量、车辆数量、管理人员数量、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要求,鼓励包车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加强包车客运的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包车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目前,营运车辆多次违章并不能作为取消其经营许可的条件,建议予以明确。如驾驶员连续违章三次以上注销其资质,包车连续三次违章撤销其包车许可。

2.4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包车客运企业要明确车辆的产权归属,禁止挂靠经营,对车辆产权不明确的,鼓励通过出资回购、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确保车辆产权归属企业,强化企业对车辆的管控。包车客运企业必须与从业人员签订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增强从业人员对企业的归属感,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鼓励包车客运企业实行“六统一”的公司化经营,即为统一安全管理、统一生产调度、统一经济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车辆维修、统一车辆保险。

2.5加强包车客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探索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包车客运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车辆监控、网上交易等功能。第一,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可以实现网上审批、运行监控和信息发布(包括包车客运企业、驾驶员、车辆等信息)等功能;第二,包车客运企业通过平台可以实现网上申请,查询驾驶员信息等功能;第三,旅行社或包车客户通过平台可以进行信息查询,网上交易等功能。平台的开发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全国包车客运市场实时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

2.6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以旅游客运为主的包车客运是具有综合性的行业,涉及多行业、多个管理部门,行业综合管理和协调的难度较大。建议加强同旅游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引导旅行社使用正规旅游包车车辆,严厉打击和查处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或厂矿企业车辆从事旅游客运活动的旅行社和非法旅游客运经营者,保护经营者与游客的利益。

3结语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安排部署,应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典型引领,积极探索运输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从而促进包车客运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浅谈当前旅游包车客运的发展现状[J].潘开通.财经界(学术版).2018(36)

[2]以科学管理促进包车客运健康发展[J].黄月梅.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