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统计监测中的几个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2-12
/ 1
根据1987年8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2001年中国外债口径调整的有关内容,中国的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包括境内外资、合资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它机构的以外币表示的全部债务。我国现行公布的外债定义与世界银行的外债定义基本上一致。但在管理方式和统计口径上还有探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