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和谐发展添砖加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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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了今后5年全省的工作目标:“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围绕这一目标,地方税务部门应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税务,推进地税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税收各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