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功能障碍伤残鉴定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03
/ 1

听觉功能障碍伤残鉴定分析

高培培

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金华(正路)所 浙江 金华 321017

摘要:听觉功能障碍指由于损伤或疾病等各种原因致听觉系统解剖结构完整性破坏或功能障碍出现的听力损失或者丧失。在鉴定中听觉功能障碍的案例并不少见,客观准确的评估听力损失的程度,确定听力损失的部位和性质是听觉功能障碍鉴定的前提。

关键词:法医学;外伤性鼓膜穿孔;听觉功能;伤残鉴定

1案例摘要

1.1 简要案情

倪某,男,54岁,2012年5月28日被他人用拳头打伤,伤后当日体检见右耳廓挫裂伴出血,右耳疼痛、耳鸣、听力下降,右耳膜充血,并初步诊断为右耳膜穿孔,遂当日以“击伤致头痛、头昏”收住入院,查体右侧外耳道有分泌物,入院CT检查脑实质未见异常,双侧颞骨未见明确骨折征象,双侧蝶窦、筛窦未见明显积血积液。2012年5月30日院内会诊见右外耳道畅,鼓膜紧张部穿孔,住院期间因右耳听力下降至上级医院就诊,体检见右耳廓有皮肤破损,已结痂,右耳膜紧张部针尖样穿孔,周边有血痂,并诊断为右神经性耳聋,疑似诊断为右外伤性鼓膜穿孔,出院时右耳听力下降。为正确审理此案,法院委托要求对倪某的右耳之伤与2012年5月28日拳击伤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1.2 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中倪某多次行双耳听力学检查,其中多次纯音听阈测听结果重复性差,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检查结果相同,均为60dBnHL。声导抗检查报告显示双耳鼓室图呈A型,提示中耳功能良好;电子鼻咽喉镜检查见右鼓膜浑浊,有明显钙化沉着,锤骨短突各有2mm大修复膜;左鼓膜浑浊,有明显钙化沉着,鼓膜紧张部有3mm大修复膜,质地菲薄,提示双耳中耳炎,双耳鼓膜穿孔,自然愈合修复。

2 分析及意见

2.1 外伤可导致听觉功能障碍的损伤中,最常见的有鼓膜外伤、颞骨骨折合并颅脑损伤。其中外伤性鼓膜穿孔[1],常表现为伤者突感耳痛、耳出血、听力减退、耳鸣,耳镜检查可见鼓膜多呈裂隙状穿孔,多表现为干性穿孔,穿孔边缘及耳道内有血迹及血痂,听力检查为传导性聋或混合性聋;病理性鼓膜穿孔[2]常有急慢性中耳炎等病史,穿孔位置各异,大小不等,形状也不尽相同,大多位于鼓膜紧张部,呈圆形、椭圆形或豆粒状,边缘穿孔厚钝,表现为湿性穿孔并伴有脓液的臭味。

2.2 本案例中的被鉴定人为拳击伤,根据受伤后当日的临床查体记录:头面部和右耳外伤史明确,右耳膜充血,右侧外耳道有分泌物,但未记录有穿孔;两天后见右鼓膜紧张部穿孔,近半月后转上级医院复诊见右耳膜紧张部针尖样穿孔,周边有血痂,说明被鉴定人右耳鼓膜穿孔存在,但是由于伤后未进行早期的相关检查,临床查体记录简单,并未详细记录鼓膜穿孔形态和周边有无出血等,且受伤当日和伤后初期未通过耳内窥镜检查记录损伤当时的鼓膜形态,使得外伤性鼓膜穿孔的诊断没有客观依据支持,鉴定过程中通过电子鼻咽喉镜检查发现自身存在慢性中耳炎、陈旧性鼓膜穿孔等,故分析认为其鼓膜穿孔是本次外伤直接导致的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依据不足;另外,被鉴定人的各项听觉功能检查均提示有听觉功能障碍,但是由于鼓膜穿孔是外伤导致的依据不足,且伤后影像学检查无明确的颞骨骨折和脑损伤,故认为其右耳听觉功能障碍是外伤导致的依据不充分,故对此不宜评定伤残程度。

3 讨论

在鉴定中,听觉功能障碍的案例并不少见,且一直是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难点,客观准确的评估听力损失的程度,确定听力损失的部位和性质是听觉功能障碍鉴定的前提。伤后耳科检查记录越详细、听觉功能相关检查的及时介入,为早期明确病变部位并及时治疗提供客观有效的依据,同时也为今后实施伤残鉴定,判断伤者的耳听觉障碍程度及性质提供了有力证据,如鉴定时检查不全面,仅仅依据听觉功能障碍的程度评定伤残等级就会造成错误的结论。

因此,对于此类案件,为保证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在鉴定时应全面了解案情,了解与听力相关的临床表现,鉴定时应要求其进行全面的听力学检查,还建议行电子内窥镜检查,它亮度高、清晰、全面、没有盲区,能从不同角度观察到隐蔽部位,对于观察既往有无慢性中耳炎和陈旧性鼓膜穿孔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排除自身原有鼓膜穿孔引起听力减退基础上,依据鉴定过程中进行的全面的听力学检查结果,评定伤残程度。

参考文献:

[1]孔维佳,王斌全,耳鼻咽喉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2]王英杰,王凤珍,鼓膜穿孔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中国法医学会第十二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