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质灾害治理研究现状与述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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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灾害治理研究现状与述评

谷 苗

山东省鲁岳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省 271000

摘要:城市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结晶,而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走上现代化道路的必然发展趋势。但是人们往往进行城市建设过程中,忽略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破坏人与自然的平衡发展。因此,当前国家对城市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全国各地方政府主动服务城市开发建设,倡导生态平衡,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加快构建现代化地质科技支撑体系,推动优势地质资源绿色开发,加强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并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地质灾害治理存在问题,并对此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得知探索形成具有系统化、产业化、绿色化的城市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市;地质灾害;治理现状;措施

1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概念

1.1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环境发生恶性变化等自然地质作用进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地质灾害发生时出现的地表变化,主要是由人为行为及地表效应导致的,如山体缓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都是发生地质灾害所导致的,是很难预测和避免的。而且,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也可能会因为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人为破坏等不合理行为而增加。如煤矿采空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对地带带来的破坏是难易修复的。

1.2地质环境

地质环境是指由一个由多种元素组成的整体系统。这个系统包括的主要元素有生物圈、岩石圈和大气层,其中生物圈和大气层在地质环境系统中的主要作用是交换能量。由于存在于生物圈、岩石圈和大气层中的生态环境中,各种物质和能量会发生相互作用,因此,随着地球的移动地质环境会发生一些变化。这等于说地质环境的形成环境是相对开放的。因此,通过研究地质环境来实现对地质运动特征及规律的准确掌握,并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来实现科学预测地质灾害。

2城市地质灾害主要类型

3.1地面沉降变形灾害

由于受内因、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综合影响,构造运动及地面加载均可直接引起地面垂直或地面标高的改变,从而导致地面形态遭到变形破坏,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现象。截止2003年,我国19省份中超过50座城市已发生多起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变形灾害,总地面沉降面积已达93855km2,其中长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三个区域已成重灾区。

3.2城市垃圾灾害

城市垃圾灾害是由社会发展进程中,受人口因素、经济因素等影响,人类生活、工程施工和工业生产过程中人为堆积的生活垃圾、旧建筑物拆毁残渣、碎料、工业灰渣及矿渣、废石等废弃物和工业固体物,其地质作用引起的危害性十分巨大。此外人类长时期堆积的城市垃圾含有一定的有机物质,其分解后生成甲烷气体,可致使人们处于易爆炸的危险环境中。同时,城市垃圾未经地质评估私自倾倒、填埋,经过雨水冲刷下渗极易导致地下水质被污染,而污染水体经由地表排出造成新的污染。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已达2.14亿吨,且以年增长率为8%的增速持续增长(如图1所示),长此以往必将造成“垃圾围城”现象。

3.3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是指由地壳运动引起剧烈的地面振动、裂缝或变形,从而导致各类建筑物倒塌,致使交通、通讯及其他种类工程设备设施严重受损,以及由此引发的场地破坏、火灾、瘟疫、有毒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灾害,具有破坏性强、防御难度大、持续时间较长等特点。按照震级大小可划分以下七类:超微震(震级<1级)、弱震(震级<3级)、有感地震(3级<震级<4.5级)、中强震(4.5级≤震级≤6级)、强震(6级≤震级<7级)、大地震(震级≥7级)和巨大地震(震级≥8级)。1976年7月28日我国唐山市发生7.8级大地震,致使16万人重伤,24.2万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亿元人民币,被称为20世纪全世界伤亡人数最多的地震灾害。

3城市地质灾害治理应对措施

3.1建立健全有效的防治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管理职责

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各级政府强化管理职责,完善防治机制,针对城市发展当前面临的环境污染、空间不足、城市安全、交通拥堵等问题统筹部署,结合当代城市地质灾害的治理研究手段及方法,努力开创新时代城市地质工作的新局面。加强组织领导,将城市地质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主流程;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城市安全保障和防灾减灾水平;分类有序推进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确保实现建设美丽城市总体目标。

3.2大力开展城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媒体平台集中力量加大城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培训,以各城镇为中心,向乡镇、村庄及其他基层单位辐射,适时开展“环境日”、“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国家土地日”等活动,切实提高各级部门及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及法律意识,促进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深入人心,达到人尽皆知,家喻户晓。此外,市级或县级应做到每年举办针对各级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培训,确保每位基层工作人员熟知地质灾害发生及应急避灾的基本常识。

3.3提高工程建设及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管意识

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治理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相关部门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监管,并督促其严格治理,同时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严格严肃处理未按照设计方案操作的单位、个人。严格处罚环境破坏群体和个人或无故增加其建筑物体负载的责任单位。此外密切关注地质环境动态并对其进行监测,启用专业人员针对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和检查。对于矿产资源开采方面,各级政府要提高监管意识,督促矿产开采单位制定必要的防灾减灾方案及整治措施,并监督其落实到位,此外,各地方政府积极行动,加大力度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共赢局面。

3.4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不可预测性和极强的隐蔽性是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在地质灾害预防方面,我国虽然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在不断加大,但受经济条件和技术的制约,还不能精准预测地质灾害。因此,应急处置方案需要完善,获取信息的科学性及准确性需要提高,应急措施需要建立健全,这样才能在灾害发生前做到更充分的准备。而且,做好以上这些,才能保证地质灾害发生时,可以及时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使安全撤离效率大大提高,地质灾害损失大大降低,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更加有保障。对于地质灾害频发及比较严重的地区,应急处理方案的制定要提高人力、财力及技术间的结核性,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

3.5建立地质环境信息管理体系

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发展迅猛,并已经广泛应用到各个行业。因此,先进的信息技术也可以被引入地质环境的利用,实现地质环境信息的数字化,进而建立一个逐步完善的地质信息管理体系,并可被广泛应用。这样,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相关部门就可以及时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通过先进的检测、采集设备对这一区域进行大数据信息收集,进而做到有效指挥,并将灾害中所收集到的信息录入地质环境信息管理库,供所有人参考和使用。同时,行业专家应该应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分享彼此的经验,探讨地质灾害受到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如何影响,并根据已获得的数据信息和以往的经验来对地质环境的风险作出判断,进一步完善地质环境信息管理体系。

结论

综上所述,面对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有效防治是重中之重。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利用工作,不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破坏,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1]张晓静.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科技先锋,2019(11).

[2]汪磊.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风,2019(24).

[3]赵宇辉.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2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