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中的运用—以北京地铁四号线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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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融资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中的运用—以北京地铁四号线为例

李小娜 冯新艳 章颖笛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省 唐山市 063210

摘 要:PPP融资模式是建设现代工程项目的融资新渠道,即政府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合作,按照合理分配原则双方签订协议完成项目工程建设。PPP模式目前正热潮发展的模式,那么如何规避PPP模式所带来的风险,如何合理分配各方利益就成了关注的焦点。本文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分析了PPP模式在融资、资源建设分配、风险和利益分配,并总结PPP模式所带来的益处。

关键字:PPP模式 ;融资 ;项目工程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公私合营模式”,是指政府机构与社会资本组织之间为了共同完成一项项目工程建设,政府将特殊权益赋予给社会资本组织,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共同完成项目建设的合作关系[1]。同时,合作的政府机构与社会资本组织之间签订关于项目合作的一系列合同与协议,共同促使政府机构与社会资本组织一起按约定完成项目工程建设,最终使合作双方达到双赢且比之前利益更多的结果。

1.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及其融资、运作模式简述

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交通轨道中一条主干路线。2004年8月,政府机构与社会资本组织开始建设北京地铁4号线,共投资153.8亿元;2004年12月,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协议和项目管理协议”,通过协议合作方进行各自项目建设共同达成最终目标[2]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建设项目被划分成了A部分和B部分。在建设北京地铁4号线的过程中,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是北京市政府的投资方,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工程A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的融资与建设,实际的操作由市政府组合成立的北京地铁4号线公司负责。B部分交给了特许经营公司进行项目工程管理、建成后的实施运营。

2.北京地铁4号线的经济特征

城市交通轨道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是一种介于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之间的社会产品,具有以上两项产品分别具有的部分特征。同时城市轨道的交通还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经济特征:

2.1资本集中性和沉没成本性

北京地铁4号线在在建设过程中采用PPP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密集型共同投资,为4号线提供资金保证,即密集型投资为多方资本与单位向即将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投资[3]。然而大部分城市的交通投资都具有成本沉没的特征。北京地铁4号线共投资建设153亿资金,将专用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一旦地铁线路正式开通运营,将很难再转向社会其他设施功能使用,其隧道洞体、地铁机车、轨道路线、车辆等设施残值都极其有限。也就是说如果一开始就经济效益微弱,一旦项目停止运营后,投资方会因资金回收成本少而受到极大的投资风险。

2.2 项目建设外部性

外部性是一种外部影响的效应关系[4]。在社会经济体中,各个微观个体之间又会受到其他微观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宏观经济的动态模型。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过程中,少不了各个资金项目之间的相互调控和接受其他微观个体的影响。

对于城市交通轨道产生的正面效应来说,城市商业的发展有地铁牵头带动。然而交通轨道本身建设的利益却远小于社会经济效益,这会导致交通轨道项目盈利性较差。此时,就需要有政府足够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来吸引投资者用来维护交通轨道自身的发展或将交通轨道周边的商业内部化,促使资金内部循环,保证轨道交通的建设。

2.3 自然垄断性

城市轨道交通垄断主要体现在覆盖面积大、效率高,但轨道交通交织网需要大规模资金建设,投资的沉淀成本非常大。所以一旦建成使用就具备了永久性使用的特征。

3、城市轨道交通中的经济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有需求风险、竞争风险、营运风险与财务风险[5]

需求风险方面,轨道交通中客流量的变化决定了轨道交通的需求性变化,在需求量不确定的话,经营会有风险。

竞争风险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会考虑到与传统公交车的经营竞争,若要赢得经营竞争优势,城市轨道交通的票价性价比应该更高才能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但长此以往不利于城市交通的良好运营,因而传统公交车交通与城市轨道交通应当建立一个合理的比例。

营运风险与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轨道交通运营时的商业特点中,当交通经营能力不足时,会不足以支付债务以及相应的利息,造成公司破产,形成财务风险。

北京地铁4号线在建设过程中对经济特征以及经济风险进行了合理分析。在政府与特许经营公司的A部分租赁中进行动态合理规划建设,在客流量的预算中达成了按照客流量比例进行规划建设的模式,从两个方面都实现了对PPP模式的合理资金调整,保证了合作三方的利益关系。

4.PPP模式优点

4.1 有利于消除项目超支费用

PPP模式是在政府部门、社会投资的共同参与下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项目识别、可行性研究、考察设施、融资谈判以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模式。此类项目工程都是在政府验收之后才投入使用获取利润,因此会大大提高项目工程的建设效率,同时也有利于降低造价,减少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

4.2 PPP模式可以转换政府的职能

未采用PPP模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前,政府部门不仅要完成该项目工程的整个周期建设还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在项目经营上。采用PPP模式后,政府部门职能从“全职”转变为“监管者”,对项目工程进行规划、协调与监管,大大减轻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

4.3 有利于为民间资本增加投资机会,投资多样化

PPP模式为民间资本提供了许多具有长期回报的额投资机会。在北京地铁4号线建设完成后,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在2010年基本实现盈亏平衡,2011年净利润2.4亿元[6]。此外,香港地铁公司借此项目在内地树立了良好形象,提高了与内地更多的合作可能性。

5、结语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的成功案例为我们今后研究和应用PPP模式提供了借鉴意义。他证明了这种模式是在我国可操作并且优点显著的。近年来,我国公租房建设、机场建设、医学学校等项目建设中应用的PPP模式,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可观。

参考文献

[1]刘洁.PPP模式税务问题与分析[J].财会学习,2017,(8):165. 

[2]马铭,张硕,刘力玮.关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的分析与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4,(70):96-99. 

[3]邓连喜. 公私合作模式在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J].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07, 010(011):4-7.

[4] 陈小安. 准公共产品供给与定价的理论和实践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5]沈苓苓.公私伙伴关系在我国城市地铁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3.

[6]郑登登.浅谈PPP模式的优点和在我国推行PPP模式需解决的问题[J].财经界,2015(21):13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