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构成体系构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2-03
/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构成体系构建

马文杰

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西宁 810000

摘要:建筑企业在施工的过程当中经常需要面临复杂的环境,如果没有做好安全措施的话很容易出现各种安全事故,这会对社会、企业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对员工以及员工家庭造成生命与财产损失。而在建筑施工企业当中,安全事故全损失是重要的故事损失,全损失构成体系的构建与安全经济学、项目管理学、社会学以及企业管理学等科学理论都有直接的联系。基于此,本文运用相关理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体系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希望能够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损失统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构成体系

1.安全事故全损失的基本概述

功能主义源自于社会学研究,发轫于孔德的社会“有机类比”,并随后经过斯宾塞、迪尔凯姆、马林诺斯基和布朗的继承和发展,伴随韦伯对主观含义的社会结构类型和理想类型的强调,形成了现代社会学的功能主义。该理论说明人、组织、制度和关系在社会运作结构和社会发展中起决定性功能。企业运营于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并存的大环境中,企业可控资产可以被优化组合生产形成利益源于自身提供某种功能。因此把企业生产运营进行“有机类比”,引入功能主义构建企业损失的资产功能缺损修补论。

资产功能缺损修补论涵盖以下内容:①企业通过对可控资产功能的合理组合,创造企业意愿的功能产品;②资产功能存在能级,能级状态由资产状态确定,可降低或增强,级数变大产生消耗;③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资产功能可能发生缺失或能级降低,而损失即资产功能的替补过程产生的消耗。

建筑施工企业正常生产是资产提供正常功能进行产品(建筑物)创造的过程。当发生建筑业安全事故时,资产功能作用失败或缺损,建筑施工企业为恢复安全事故前的生产状态和继续生产经营,需对产生损害资产进行修缮和补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即为对功能损失的资产进行功能修缮或补充所产生的消耗。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的分类与构成

2.1 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指安全事故发生时发生的,与事故直接联系的,能用货币进行直接量度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划分为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周边环境等4个方面损失。人力资源损失指涉及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相关的损失;物力资源损失指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造成的损失;财力资源损失是事故发生后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周边环境资源损失即周边赔偿损失是指因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导致周边居民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的赔偿和公共基础设施破坏的赔偿。

2.2 直接非经济损失

直接非经济损失指安全事故发生时发生的、与事故直接联系的、难用货币直接量度或者可以模糊量度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的直接非经济损失可从自然资源和环境方面统计,即自然资源环境赔偿损失,指建筑施工企业对由事故造成的现场及周边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进行赔偿而产生的损失。

2.3 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指与安全事故间接相关的,可用货币直接量度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间接经济损失应按照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工作环境和自然资源和环境角度分类探讨。人力资源损失指由于受伤害职工以及其他事故牵连职工因事故调查、复工准备等导致的时间损失费用。财力资源损失指赔付给伤亡职工及其家属一切补偿费用、事故罚款和职工财产损害赔付费用等;工作环境损失即生产组织损失指企业为恢复正常生产和追赶进度所花费的费用;自然资源和环境损失即自然资源环境修复损失指资源或环境修复过程中的人员工资、设备购置费和运行费等相关费用。

2.4间接非经济损失

间接非经济损失指与安全事故间接相关的,难用货币直接量度或可以模糊量度的损失。间接非经济损失应从周边环境、自然资源和环境、无形资产等角度统计区别。周边环境和自然资源和环境方面的损失即资源环境继发性损失,是指自然资源系统中因某些资源和环境的功能破坏或缺失导致的二级自然系统中个体发生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无形损失主要体现为职工的心理损失、施工企业文化损失和商誉损失等。

机会损失一直被认为是因事故引起不能工作的时间损失和工作机会损失。然而,此种观点有局限性。依照经济学机会成本观点,机会损失指为解决建筑安全事故而发生的人力、财力、物力和自然资源环境等各种损失花费进行其他投资所获最大收益。机会损失归属间接非经济损失,可从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和环境等方面去探讨。

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构成体系的构建

3.1安全事故全损失体系的特性分析

根据分类方法、损失子项抽取方法和损失子项特点,将安全事故全损失体系与GB6721—1986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见表3-1。

表3-1 全损失体系与GB6721—1986对比分析

比较项目

GB6721—1986

全损失体系

分类基础

损失的直接性、间接性、经济性

损失的资产功能缺损修补论

损失的直接性、间接性、经济性、非经济性

损失项总计方法

经验提取法

理论推演法、经验提

取法

损失子项特点

损失子项涵盖局限边界说明模糊

损失子项涵盖系统、

全面

边界说明清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体系从非经济性和资产功能角度划分损失构成,弥补了国家标准难以统计非经济损失的缺陷,明确指出损失主体的资产功能源头,给出损失统计概括的路径,打破了损失只能通过经验统计的局限,为理论识别可发生损失和从源头预防损失提供有效途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的损失子项更为完善,从人、财、物和环境4个方面细化和补充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增补了非经济损失项目,并从环境、无形和机会3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说明,使其更全面地反映行业生产实际,适用于实际施工过程。

3.2 安全事故全损失体系的适用性分析

建筑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全损失体系适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可参考全损失体系人力资源损失项目(Ld1.1和Li1.1)部分具体要求。

工伤保险赔偿损失子目应纳入间接经济损失的财力资源损失项目(Li1.2)。按《建筑法》[12]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仅需承担Li1.2中Li1.2.13,Li1.2.14,Li1.2.15,Li1.2.16,Li1.2.17损失子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的损失子项因职工伤害程度不同而改变。

结语

总的来说,建筑企业安全事故全损失构成体系是企业开展安全管理与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该体系综合了损失的各种特点,从建筑工程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概括划分了各个损失及其子项,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构建了更为科学合理的体系。

参考文献

[1]杨少波. 建筑施工企业控制工程项目成本及提高运营效益的策略探讨[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7):176-177.

[2]杨高升,姜双双,李丹丹. 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政府奖惩方案研究[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6,9(04):186-190.

[3]唐征武. 基于事故致因理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及未来发展探讨和思考[J]. 中国高新区,2018(09):22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