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就在我身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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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就在我身边

刘晓琳

潍坊市奎文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中心山东 潍坊 261041

孟子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对我们统计人来说,这个规矩就是《统计法》。从1983年统计法颁布实施,到2010年《统计法》重新修订,《统计法》陪伴统计人走过了光辉36年。记得1998年,年轻的我第一次走进奎文区房管局的时候,领导语重心长的告诉我,《统计法》是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尚方宝剑,那时的我并没有很深的理解。时光流逝,转眼我从事统计工作已经二十多年,在《统计法》的陪伴下一路走过,其中有苦有累,但更多的是收获。现在的我深深体会到:统计的发展离不开《统计法》。我庆幸有《统计法》伴随,《统计法》就在我身边。

一、贯彻落实《统计法》,捍卫统计尊严

回首统计工作往事,《统计法》的陪伴历历在目。我自毕业到工作至今,先后从事过固定资产、劳资、房地产等专业统计,亲历了统计的发展和创新,体验了统计工作的酸甜苦辣,是《统计法》伴随着我成长,使我不断成熟、成长。

统计“一套表”改革之前,通过基层单位报送的各类纸质报表输入电脑层层上报,加班加点录入报表是常态,我印象深刻的是报表上不来的急迫,特别是有些开发企业每次报表都要打几次电话催报,甚至要跑上门取表,报表质量就更差了,年轻的我当时真感觉到统计的无力。后来,通过《统计法》的学习,我知道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统计法》是统计人的坚强后盾。记得我参加的一次统计执法检查,面对企业的不配合,我们对照《统计法》逐条讲明不依法统计的利害关系,最后企业经理在《统计法》面前终于转变了态度,取出相关统计资料,接受了我们的检查,经过这次统计执法,该企业的统计报表能主动按时按质报送了。有《统计法》尚方宝剑的威慑,基层单位最终都能如实申报统计数据,使我们能够及时完成各种常规调查和统计普查工作。

统计“一套表”改革的顺利实施,数据联网直报大大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经过《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法实践,增强了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就在我身边,依法统计带给我的是自信和尊严。

二、不断学习《统计法》,提升统计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熟练掌握《统计法》是统计执法人员顺利执法的先决条件。记得2011年我参加山东省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班,和来自不同地市的统计兄弟姐妹聚集一堂,对《统计法》进行系统的学习,课堂上我们聚精会神的听老师传授新《统计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有疑问时我们积极踊跃的提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考试时我们像学生认真作答,查找不足。

通过集中学习,我加深了对《统计法》及相关法规的理解,吸取了执法检查经验;学会了催报有理、查询有节,举证、听证都忠实于事实;掌握了主要统计指标的调查方法、指标解释内涵,确保统计执法检查严谨。《统计法》就在我身边,只有学好《统计法》,方能不辱使命,作出统计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宣传《统计法》,营造统计氛围

《统计法》并不高高在上。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在广场上,拉起宣传横幅,桌上码着大小不一、颜色各异的《统计法》宣传单,录音机里播放着统计法知识,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对群众解答《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疑问,虽然冬天冷风刺骨,但现场气氛热烈。特别是听到一位阿姨说“以前觉得统计很遥远,是企业的事,现在知道了人口普查,住户调查也需要我们居民提供真实数据,《统计法》也是我们要遵守的法。”我更觉得统计人宣传《统计法》责任重大。现在,统计工作得到越来越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统计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统计法》就在我身边,营造出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依法统计任重道远,我深知维护统计数据准确是每一个统计人的神圣职责,《统计法》是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后盾。我热爱统计,敬畏《统计法》,让《统计法》永远伴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