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探析童兆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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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探析童兆坤

童兆坤

桐庐公路段路政执法大队浙江杭州3115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我国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服务型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提升公路路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成为现阶段我国公路路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在概述建设公路路政服务型执法队伍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公路路政服务型执法队伍建设中的难点,并提出了有效的建设方法,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意义;难点;建设方法

近些年来,我国的交通事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机动车辆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交通工具。这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给公路路政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增大公路路政执法的难度。所以我国公路部门有必要建设一支业务能力高、服务意识强、执法行为文明的新型路政执法队伍,以更好地开展路政执法工作,满足我国交通运输的需要。

一、建设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的重大意义

在我国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主要工作一般是有效监管和科学维护国家公路路产,防止国家公路被个人或社会单位非法占用或破坏。这里所说的公路路产不仅是公路自身,还包括公路周边用地和公路上设置的广告牌等各类附属设施。建设公路路政服务型执法队伍,对于促进我国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首先,能够有效确保公路的行车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其次,这也是公路路政部门和谐执法、为民服务的一种深刻体现。有助于更好地为往来车辆提供精确的路面信息和其它优质服务。第三,是我国公路自身发展的需要。近些年来,我国公路运输发展较快,整个社会对公路的依赖性不断加大,公路运输中的超载现象日益增多。这就决定了我国公路的执法队伍建设也应该随之加强,以便更好地治理公路超载问题,做好路政执法工作。同时在网络化的今天,路政执法必须本着为民服务的意识,透明、公正地进行。否则一旦出现执法不严、胡乱执法的现象,就有可能迅速在网络上传播,进而有损公路管理部门的形象[1]。

二、当前我国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难点

(一)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服务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公路路政执法人员都不是专业的执法人员,有的是从公路其它部门转岗分流而来的人员,有的是从各公路养护单位临时调用的人员。这就决定了我国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的服务意识不强,根本不能满足新时期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执法需要。

(二)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人才素质不高,是制约我国服务型公路执法队伍建设的又一个重要因素。一方面,我国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中,部分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不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执法的现象,这样就破坏了服务型执法队伍的整体风气。另一方面,有些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限,不能有效确保执法品质。比如在公路路政执法过程,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书撰写能力和公路建设方面的相关知识。但是许多执法人员因自身受教育程度有限,在日常工作中,又没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学习,这样就不太容易撰写出规范性文书,不能有效解决各类执法问题。还有些公路路政执法者沟通协调能力较弱,这样在处理各类公路应急事件时,就很难协调好与当地交警部门、政府部门的关系,从而耽误了应急事件处理的最佳时机。

(三)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相关制度保障

一方面,我国并没有制定较为健全的公路路政执法监管机制,公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靠本人的自律性,这就容易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公路路政执法的透明性不强,公众难以依照相关法律有效监督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此外我国公路路政执法的考核制度也不完善,这就降低了整个执法队伍的工作效率[2]。

三、建设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的有效方法

(一)增强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

执法意识直接影响着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当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这就要求我国公路管理部门从以下三方面,不断强化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第一,制定有效的考核机制,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服务水平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依据。第二,积极转变公路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敦促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友好地与车主沟通,积极帮助车主解决各类行车路况难题,以实际行动实现由命令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转变。

(二)定期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当前我国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有限,难以有效解决执法问题。这就需要公路路政执法部门定期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以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与执法水平。其具体的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依据公路路政执法部门制定的相关服务制度,加强对公路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的培养,目的是提升其执法业务水平,帮助其正确解决各类执法难题。第二,加强对公路执法人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培养,目的是促使其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执法,科学执法。第三,加强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文化知识方面的培训,目的是提升其综合素质,培养其工作责任感[3]。

(三)制定健全完善的公路路政执法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缺乏健全的公路路政执法监管机制,这样就难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执法问题。所以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公路路政执法监管制度。以便相关工作人员依照制度规定及时的巡检路政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监管其路政罚款、路政资产赔偿等各项执法工作的进展。

(四)制定规范化的公路路政服务执法细则

现阶段,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路政执法过程中服务型执法的具体细节性操作。这样就容易使得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手机相对随意,执法过程中缺少规范,难以有效地防止各类破坏公路路产行为的发生。所以,我国各地区的公路路政执法部门应该参照国家在公路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化的公路路政服务型执法细则,严格规定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服务执法过程中应用的执法手段,以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执法规范性和执法文明性。比如在处理公路车辆的超载问题方面,公路路政服务执法细则中就应该明确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利用各个超载治理检测站从流动巡查与定点定期检查的方式积极治理公路超载问题。同时细则中还应该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创建完善的公路网超载治理监控网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监控和查处治理各类超载现象。也就是说规范的公路路政服务执法细则,是公路路政队伍执法队伍开展服务型路政执法工作的理论基础,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只有在执法细则的要求和指导下,才能更好地为公路消费者服务[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公路路政执法难度的增加,建设服务型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已成必然趋势。再加上当前我国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的服务意识不强,人员素质不高,同时也缺乏健全的公路路政执法监管机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路路政执法部门更有必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服务型执法队伍的建设,从而真正确保我国公路的行车安全,规范我国公路路政的执法行为,提升我国公路路政执法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文明性。

参考文献:

[1]汪振华.论如何加强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建设[J].科技与创新,2015,(5):27.

[2]刘灿华.新时期公路服务型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4,(4):112.

[3]闫春红.如何做好新时期路政队伍思想政治工作[J].华章,2013,(23):9.

[4]陈日胜.新时期如何加强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建设[J].大科技,2017,(20):1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