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已由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农牧渔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4年11月15日发布的《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山东农机化
2006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