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以贵州省息烽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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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以贵州省息烽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例

董贞志

上海同济开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200092

摘要:村庄建设的问题,一直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本文分析了我国不同时期村庄政策的演变历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美丽乡村”提出的背景、内涵和主要任务,以此为基础结合笔者参与的贵州省息烽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经验,提出了当前我国“美丽乡村”建设在思想认识、部门合作、建设标准、主要产业选择、村庄特色景观塑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尝试给出问题解决的建议。

关键词:美丽乡村;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经济社会环境的不同,党和国家的政策对“三农”问题的侧重点各不相同。由早期对农业生产力的关注,对农业生产关系调整的关注到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关注,对科技创新、制度改革的关注,再到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注,对环境友好型农业、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的关注。相应的作为农村经济和社会活动载体的村庄,其规划和建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应该有相应的侧重点。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加快农村发展,加快完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随即出台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据美丽中国的理念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新农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法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

1“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与主要任务

“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它既秉承和发展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宗旨思路,又顺应和深化了对自然客观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美丽乡村”的“美丽”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二是指产业发展、农民富裕、特色鲜明、社会和谐。由此可见,美丽乡村之“美”既体现在自然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层面。美丽乡村其实是在乡村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文明秩序[1]。

“美丽乡村”的建设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涵盖乡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并不仅仅局限于村庄的规划建设和村庄环境的整治,以笔者参与的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例,就涵盖了“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本领、美在农家爽精神、乐在农家展新貌”等四大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健全,面貌日新月异,但与城市相比,人居环境建设整体还显落后,不少地方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也就成为进一步加快村庄建设的客观要求[2]。限于篇幅和研究领域的限制,本文主要讨论笔者参与的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于“美丽乡村”的其它领域,并不展开讨论。

2“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进行的“美丽乡村”建设,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美化村庄外部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村民的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偏差,“美丽乡村“的建设也存在许多的问题,以笔者参与的贵州省息烽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例,主要存在下面的一些突出问题:

(1)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缺乏正确深入地认识。

笔者在息烽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前期现状调研及交流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乡镇、村庄的领导干部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机械的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没有从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改善、服务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去,没有从新型农村的角度出发,更没有从“美丽中国”的角度出发去认识这项工作[3],造成了工作进展不顺利,积极性不够,投入不足等问题的存在。

(2)各职能部门分头工作,力量分散,没有形成合力。

“美丽乡村”建设,涉及的部门较多,公路、水利、环保、供水、供电、通信、乡镇等多个部门参与其中,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任务和要求,且不同部门之间的建设可能存在冲突和矛盾。像水利部门对村庄河道的整治主要是从防洪、泄洪的角度出发,要求河道尽量顺直、通畅,两侧堤防为满足防洪要求,一般用水泥护坡。从村庄沿河景观塑造的角度来看就显得景观单一,缺少趣味性,而这又是乡镇和村庄重点关注的内容。供水部门的管线在一些地段是沿路敷设的,而公路部门在修筑道路时并没有考虑沿路敷设管线的需求,没有预留空间,且与供水部门的施工时序也没有协调。

(3)机械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规范,使建设内容与村庄的实际需求不符。

为了规范“美丽乡村“的建设,国家和地方出台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有国家层面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层面的《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等等,这些规范和标准为“美丽乡村”的建设提供了依据和要求,规范了“美丽乡村”的建设。但是在实施中存在机械的执行规范要求的问题。对规范的理解机械、片面,以为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美丽乡村”就是高标准、高质量的“美丽乡村”,在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村庄环境的改造中忽视了村民的实际需求和村庄的实际情况。在局部的片区和村庄使“美丽乡村”的建设脱离了实际。

(4)片面的追求“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忽视了村庄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美丽乡村”的建设,一般以镇为单位开展,实施中往往是分批次展开。在实际的建设中存在片面的“求异不求同”的问题。无论是村庄主要产业的选择,还是村庄环境的打造,追求“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即使是空间上紧密相连,现状基础极度相似的村庄,也是主张“求异不求同”,增加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本和难度,也不利于发挥村庄之间的规模效益,形成联动。

(5)村庄建设趋同现象严重,特色缺失。

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很突出的一个问题是村庄景观特色趋同,乡村特色景观正在逐步的消失。乡村特色景观是村民对村落及周边空间格局的改造和适应,反映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4]。不同类型的乡村,有不同的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应该有自己的类型特色。现实中许多村庄在建设过程中拆掉了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建筑,建起了风格统一的砖瓦房,形成“千户一面”的村庄景观。

(6)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设,轻管理,难以正常运营。

在新一轮“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是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在息烽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中就有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由于乡镇、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经营管理呈现出“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5]的情况,缺乏长效机制[6]。损毁情况比较严重。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存在管道阻塞,无人定期清理,运营一段时间后就难以发挥作用。

3问题解决的建议

(1)深刻认识美丽村庄的内涵和意义。

“美丽乡村”的建设,涵盖农村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对于其认识要深刻、全面,要从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角度深刻理解“美丽乡村”的内涵和意义,不能偏颇,走入死胡同。

(2)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统一部署、分工合作。

美丽乡村是富裕与美丽的和谐统一,外部性收益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绿色发展,政府要对它进行有力推动[7]。因“美丽乡村”的建设牵扯的部门较多,各职能部门之间一定要相互配合,主动作为,要从全局的角度和战略高度来看待“美丽乡村”建设,从本部门的优势和实际出发,主动为美丽乡村建设出谋划策。

(3)要处理好统一标准和地区差异的问题。

对于“美丽乡村”建设来讲,核心是为了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农村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环境的彻底改善。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对于建设的标准不要一刀切,要结合每个地区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千万不能盲目地搞高标准。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地理特点,并考虑到当地民众的生活习惯,把握好核心的标准,适当放宽细节,使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的生活环境,避免给当地的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4)重视村庄之间的协作

在主要产业选择和乡村景观特色塑造上应该重视相邻片区村庄之间的协作,不应过于求“异”、求“变”。相邻的村庄在地域上临近,自然环境类似,便于形成统一的种植结构,打造统一的景观效果,形成规模效益。在息烽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中,对于沿河的几个村落,统一规划种植油菜花,形成风貌统一的沿河村落景观,受到一致的好评。

(5)不回避必要的相似也不能忽视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

“美丽乡村”的建设,有一些共性的问题,像村庄新区的建设,建筑材料、建筑风格、布局方式可以类似,不可避免。但有些有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的村落,应注意保护和发展,营造特色景观。乡村特色景观的重点是“传统”“本土”“符合村民生产、生活习惯”,而并非是“现代”“异域”“高雅”的景观[8]。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村落传统文化和地域特征的保护,必须要有足够的重视。

(6)重视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许多地方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只重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忽视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尽管一些设施(如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一时高标准建成了,却难以维持长期运转,甚至废弃。应综合调动村民、乡镇和县的力量,各方共同出资,保障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营管理。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可以考虑引入市场机制、发挥社会力量来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营。

“美丽乡村”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全面的建设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制定长期的行动纲领,分阶段、分批次的实施,才能使“美丽乡村”的建设达到造福农村的目的,使其成为“美丽中国”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和沁.西部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模式与创新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3(9):187—190.

[2]骆敏,李伟娟,沈琴.论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美丽乡村建设[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11—12.

[3]李兴辉.对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现状与对策的几点思考[J].企业文化,2014(8):241—242.

[4]俞孔坚,王志芳,黄国平.论乡土景观及其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J].华中建筑,2005(4):123—126.

[5]于法稳.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几个突出问题[J].人民论坛,2014(19):60—61.

[6]]王卫星.美丽乡村建设:现状与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1—6.

[7]何得桂.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驱动机制探讨[J].理论导刊,2014(8):78—81.

[8]郑军德.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乡村特色的景观营造——以浙江中部地区为例[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4,14(2):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