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产品标准与产品质量监督的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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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产品标准与产品质量监督的关系

刘敏娜

河北省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065700

【摘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事项包括的诸多方面,产品质量监督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其中产品标准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是控制产品质量的重要方面,国家对于不同产品有着不同的标准,由于产品类型众多,造成了质量监督工作的复杂性,本文主要对产品标准与产品质量监督的关系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产品标准;产品质量监督;关系

1现行产品标准与分析

纵观现行的产品标准,其验收判定规则大致有四类:一是规定了产品质量水平的接收质量限值。根据产品批量的多少,并结合检测结果给出一系列正常、加严、放宽的抽检方案;二是没有规定产品质量水平的接收质量限值,只有一个零抽检方案(即抽检样品中不能有不合格品出现),如果检测发现有不合格品,再按加倍的零抽检方案进行复检(即重新)判定;三是以型式试验(即全项目检测)和出厂检验(即部分项目检测)的合格与否作为判断依据;四是规定产品批量不同而抽检的样品数量不同,并都不允许有不合格品出现。

第一类,如果生产企业严格按产品标准的判定规则验收,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能保证达到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即保证产品总体的质量水平达到接收质量限值,但要再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对生产企业来说是无能为力。因为,产品标准已规定了确保该接收质量限(AIL)的系列抽检方案,要想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只能等产品标准的修改并提升接收质量限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阻碍了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二类,这种验收判定规则看似对产品质量水平要求加严了,还增加了加倍复检,而实际上是降低质量水平的要求。根据抽检控制理论计算得知,即使批产品的不合格品率高达40%(已是严重不合格批产品),还有接近一半44.3%的可能被判为合格(以抽检2个样品、复检抽检4个样品计算),这是一个不可想象的结果,无形中给低下质量水平的批产品进入市场创造了条件。

第三类,型式试验合格不等于产品质量水平合格,它只是制造这种产品的能力和是否达到标准规定技术指标的证明,与批产品质量水平高低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获取的样品,也不能判定批产品合格,而出厂检验只是保证已检测的项目目合格,它不能代替未检项日一定合格,也不能保证整个产品就合格,更谈不上整批产品的质量水平合格。

第四类,检验会造成对批产品量大的要求过严,对批产品量小的要求过松的现象。这种判定会出现同质量水平的批产品,由于批量大小不同,检测结果判定却截然不同。比如,合格品率都为96%的一批产品,抽检10样品比抽检2样品发现不合格品的概率要大得多,这两种抽检方式发现不合格的概率相差18.6倍。换言之。同一质量水平,仅仅只是批量大小不同(即抽检样品不同),就会产生如此大的判定差别,其结果是大批量的产品容易被判为不合格,而小批量的产品就容易被判为合格,势必造成判别不公的现象,与抽样检验判定公平一致的原则相违背。

2产品监督质量监督

2.1产品监督

监督是对产品或某一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如:计量监督是“为检查测量仪器是否遵从计量法律、法规要求正确使用而对测量仪器制造、进口、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所实施的控制(注:计量监督还包括对商品量和对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实验室能力的监督)。”

2.2产品质量监督

GB3935.1-83《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对“质量监督”定义为“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所具备的条件进行监督的活动。”ISO8402.1-1986《质量术语》中“质量监督”又定义为“为确保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对程序、方法、条件、过程、产品和服务以及记录分析的状态所进行的连续监视和验证。

注:1、为满足合同要求,质量监督可以由顾客或以顾客的名义进

行;2、监督时可能需要考虑随时间推移而造成变质或降级的因素。可见当时的质量监督对象是产品和服务,即活动过程或过程的结果(产品);但随着质量从小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到大质量(体系质量、环境质量等);质量监督的定义也扩展为“为了确保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产品、过程或体系的状态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可见,质量监督也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

从上述质量监督的定义中可以看到:

一是质量监督是市场经济社会监督活动必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也是政府职能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标准;三是质量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产品、服务、体系;四是质量监督的职责是对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到消费过程的产品、服务和体系质量(含安全)进行全面监察和督导;五是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二者间存在的关系

质量监督有着本体的监督价值,也有着督促性。这是因为,质量监督侧重去更新设定好的现存标准,常态监督也督促着标准的修正。即便起初设定了再完备的指标,也不可始终存续下来。实践变更的态势下,唯有不断予以修正才会吻合新市场下的产品监督。设定的初始标准经由不断升级,更能符合实践。这样的标准升级伴随着产品监督,监督起到了凸显的指引作用。质量监督进展之中不断发觉弊病,搜集了反馈可得的一切信息,而后再去及时整改。监督之中随时都会查出疑难,发觉现有标准潜藏的某一漏洞。反馈至上级后,变更了不适宜的旧式标准,促进更高的进展。

现今市场替换了总体格局,更新产品标准、不断延展质量监督覆盖着的现存范畴,促进了水准的提升。从现今状态看,生产正快速进展,技术水准也将伴随提升。创设出来的新颖产品根植于新态势下的技术变更,从客观视角看,产品更新也不可缺失拟定的新标准。检验的流程、质量监督可选取的成套设备也将被变更,二者显现出同步性。技术带动之下的产品标准日渐被变更,产品监督也融汇了新内涵,它们彼此是促进的,带动着共同的进展。

质量监督依托于常态的检验,产品标准测定了它的可靠性,决定着可否供应精准的、必备的数据。质量监督拥有了本身的指引价值,查出了产品潜藏的缺陷,供应了更为长久的消费保障。选出来的检测仪器、检测可依循的总体步骤都不可缺失,它们有着必备价值。采纳先进的成套仪器、新颖的技术流程,将会创设更高效情形下的产品监督。提升了监督水准,归结可得精度更优的数值,检验也可拥有更高的权威特性。

4结语

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对于产量质量要求也逐渐提高,产品标准与产品质量监督是控制产品质量的关键,产品标准与产品质量监督应伴随着产品生产全过程,针对每个生产细节与生产环境,质量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尽可能的提高质量抽样检验工作效率,同时,对于工作人员,更要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这样对于我国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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