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畅通 高速公路管理第一要务——再读“高速公路赔偿第一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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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桩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意义深远的判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在一起因过往车辆遗落的塑料遮雨布造成路障未能及时清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就是有名的“高速公路赔偿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