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法严格限定了仲裁协议的内客,其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司法解释又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标准,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及其程序主体地位,也与国际上支持仲裁的立法趋势相适应。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