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治疗宫颈糜烂疗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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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治疗宫颈糜烂疗效分析

郭伦萍

郭伦萍

【关键词】宫颈糜烂;微波治疗

【中图分类号】R71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5-0148-02

慢性宫颈炎是妇女常见多发病,其中宫颈糜烂既是已婚妇女的常见病与多发病,也是诱发宫颈癌的高危因素。积极防治宫颈糜烂对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流行病学资料提示:宫颈炎和宫颈癌的发生与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相关,其中HPV16、18型与宫颈癌的发病关系更为密切,而宫颈癌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宫颈疾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妇女生殖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1]。宫颈糜烂,特别是中重度宫颈糜烂,病程长,白带多,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有接触性出血,下腹部及腰骶部坠痛症状明显,同时有部分病人因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以为患上了不治之症。为此,宫颈糜烂的治疗在临床工作中相当重要。而宫颈糜烂局部物理治疗明显优于全身治疗和局部上药,我院在临床工作中应用微波治疗慢性宫颈炎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近2年来采用微波治疗宫颈糜烂200余例,现将随访资料完整的127例进行探讨、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所有病例均为近2年我院门诊收治的使用微波治疗的宫颈糜烂病人,年龄28~49岁,平均为36岁。宫颈糜烂共127例(轻、中、重度糜烂分别为25、49、39例)。

1.2治疗方法:采用进口微波手术治疗仪,微波频率为2450±50MHZ,连续输出功率为30W~50W,手术时间均选择在月经干净后3~7天。根据病变情况不同,采用不同的探头。宫颈糜烂采用接触式双极探头,烧灼糜烂面至白色凝固变性,无渗血,移动探头逐渐由内向外扩展至正常组织外2~3mm为止。宫颈纳氏囊肿、宫颈息肉则将针状探头刺入息肉的基底部,治疗至囊壁组织或息肉基底部呈白色或黄白色为止。术毕宫颈局部上呋喃西林粉带尾棉球9小时后取出,有出血者可延长至24小时后再取出。

1.3疗效判断标准:①治愈:糜烂面消失,宫颈光滑,粘膜无充血、无疤痕、有典型鳞状上皮覆盖。②有效:糜烂面积较治疗前缩小Ⅰ度以上,临床症状减轻或消失。③无效:治疗前后无变化或宫颈糜烂面缩小不足Ⅰ度。[2]

2结果

2.1127例宫颈糜烂治疗全部有效一次治愈率为92.3%,其治愈率和治愈时间与宫颈糜烂的程度相关。

2.2不良反应治疗中病人无明显不良反应,仅有少数病人出现下腹部不适及腰骶疼痛,不用处理数天后可自行缓解,5例出现术中出血。

2.3术中出血及处理引起术中出血的主要原因有①宫颈有急性炎症,充血明显。②治疗深度不够。③探头下凝固的组织与探头粘附。根据出血原因,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①治疗时间的选择。以经后3~7天为最佳治疗时间,尽量避免性生活,同时病人近几月的月经必须规律正常。②术中探头不要移动太快,探头接触糜烂面后要稍微加压,在局部停留2~3秒后,局部组织呈白色无渗血时才移动探头,保持足够的治疗深度,或适当延长组织凝固时间。③治疗前可在探头上涂抹一层润滑剂,以减少组织与探头之间的粘附。

2.4术后观察及处理微波治疗慢性宫颈炎,术后常有不同程度的阴道流液及出血,尤其是脱痂期出血,多数病人出血很少,不需做特殊处理,仅有个别病出血量多,本资料仅1例病人出血多于月经量。我们的处理方法是①保持外阴干燥,避免阴道灌洗,每日用清水洗外阴。②术后给予罗红霉素片0.15g每天2次或阿莫西林0.5g每日3次,奥硝唑片0.5g每日1次连服3天,防止术后感染致宫颈水肿,预防脱痂期出血。③术后不适可随诊,一旦发生出血,可口服抗生素和止血药等。一般2月后复诊1次。④术后禁止性生活2月,并避免重体力劳动,至创面完全上皮化,以免感染和外力作用导致出血增多。[3]

3讨论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广大妇女对健康的需求大大提高,宫颈糜烂和宫颈癌之间的密切联系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意识到,积极防治中、重度宫颈糜烂对保障妇女健康有重要意义。微波治疗宫颈糜烂方便、简单、有效、患者痛苦小无须住院,多数基层医院都能开展。但是对其治疗效果,文献报道不一,根据我们的分析,考虑其疗效低的因素可能与术前有阴道感染和治疗深度掌握不够有关,所以术前应积极控制阴道炎症,防止宫颈充血水肿。治疗中过浅易致术中出血,并可使一次治愈率下降,过深又易导致脱痂期出血量多,我们建议这样把握治疗的效果:①探头移动速度不易过快,应在局部停留至少2~3秒,探头下的组织至黄白色凝固变性止。②治疗功率和治疗时间功率以40W为宜,治疗功率过低,难以达到治疗效果,可以适当延长时间。③治疗顺序:治疗应从宫颈管周围开始,以同心圆向外周移动,这样可以使探头下治疗面的部分重合,使中心治疗程度稍深,外周稍浅。④二次治疗的时间:微波治疗后阴道流液与宫颈组织破坏、水肿消退坏死组织脱落有关。新生的鳞状上皮逐渐将肉芽组织全部覆盖而痊愈约需6~10周,疗程较长,少数病人需10周以上,因此,对未痊愈的病人需再次治疗,应在2个月以后,若提前治疗既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又增加了其经济负担。[4]

参考文献

[1]杨丽君,李敏清,苏红梅.宫颈疾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价及需求调查.中国妇幼保健杂志,2009,6:747-744

[2]贺爱军,周林峰.聚甲酚磺醛检联合治疗重度宫颈糜烂疗效观察.中国妇幼保健杂志,2009,6:872

[3]黄峻,黄祖瑚.临床药物手册[M].第四版,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287-1288

[4]吴丽娟.微波与激光治疗慢性宫颈炎的疗效观察哈尔滨医药,2000,20(2)51-53

作者单位:657600云南省彝良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