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中法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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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中法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研究

何为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541003

摘要: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法务管理工作,防范风险。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重视业务全过程的法务管理意识,通过实施明确管理要点,建立并严格执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培养复合型法务管理人才队伍等一系列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带来的利润及企业声誉的损失,保障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法务管理;重要性

1企业法务管理的发展历程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活力逐步加强,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企业管理模式发生了重大改革,企业法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规范完善,特别是国有企业法务管理进步十分突出。2002年,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国有重点企业中试行设立总法律顾问,阐述了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拉开了全面加强国有企业法务管理的序幕。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在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强调以总法律顾问为主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并连续九年制定、落实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三个“三年目标”。2015年,中央企业又开始实施法治工作新的五年规划目标。与此同时,许多大中型民营企业也逐渐意识到依法治企的重要性,通过内设独立法务部门或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方式,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投融资等重大经营决策。

2建筑工程管理中法务管理的重要性

2.1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其一,市场经济是充分发达的商品经济。商品的交换要能够有序、公平、安全、高效地进行,就必须要有共同遵守的法则,而这就必须要靠法律作保障。其二,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交易,其经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这种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平等关系只能通过法律规则去保障和调节。其三,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经济主体之间具体发生的经济关系都表现为契约关系,而这种契约关系必须通过法律来确认。其四,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市场经济要达到正常运行,其市场进入、市场交易以至利益多元化引起的利益冲突的解决,都必须依靠有良好的秩序。而这一市场秩序的维护,必须依靠法律来规范。其五,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经济。在国内,它要打破地域和权利的限制;对外,则要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融入国际市场,实行市场经济国际化。这种开放性的市场经济要有效运行,必须依靠建立各种统一的国内市场经济法规和掌握国际贸易法律以及国内的涉外贸易法律与国际贸易法律接轨。因此,从市场经济丝毫离不开法治这一点而言,市场经济就是一种法治经济。没有法治,就没有市场经济。实行法治,通过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为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才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按客观经济规律发展。市场经济要有序运行,改革开放要有效开展,城市建设要健康进行,都必须依赖法律作保障。要解决社会不公、假冒伪劣、各种腐败等,亦需要依靠法律去制约。

2.2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

事实证明,从招标投标开始到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合同、劳务分包、起重机械以及环境污染、消防等,都充满着法律责任风险。所谓法律责任风险,就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而导致承担法律后果的风险。比如,在招投标方面,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则会导致中标无效,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取消一定时间内的投标资格,更甚则被吊销营业执照;投标方中标后拒签合同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其履约保证金不能退回,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要给予赔偿;签订阴阳合同的,招标人和中标人私下签订背离已报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会因该协议无效而蒙受损失。又如,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建筑工程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时,总承包或发包单位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质量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而引发质量问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管理中高度重视法务管理的关键措施

3.1确立建筑工程法律责任风险项与管理要点

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的首要问题是搞清楚法律责任风险在哪里,以及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因此,首先要通过法律风险识别找到法律风险,确立法律风险项。识别建筑工程法律风险,应该沿着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流程,一步一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去发现其法律风险。比如,建筑工程承包中的法律风险识别,就是要沿着签约阶段、履约阶段和工程验收、结算阶段中一个一个环节去发现风险,并通过整理,确立起其法律风险项。法律风险项确立后,还要明确相应的管理要点。比如,若把建筑工程施工分包作为一个法律风险项,那么,就要确立其相应的管理要点,包括把好分包商的选择关、把好分包合同签订关、把好分包合同履行关(包括安全、质量、工期管理等)。

3.2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法律责任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项和管理要点都确立之后,就要实行到位有效的管理了。这里所谓到位有效的管理,就是适应法律风险产生和控制规律要求的管理。建筑工程法律责任风险来源于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是无数建筑工程建设中客观表现出来的。因此,法律责任风险管理也必须与之相适应,即要贯穿到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中,建立起与之相对称的、全面的防范和管控要点,实现全过程、全面管理。同时,建筑工程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单靠企业的法律部门及少数法律专业人员是远远不够的,这不可能对法律风险完全控制住。因此,还必须动员施工企业全员参加。也就是说,对应于贯穿于各个环节的全面、全过程管理,还必须实行全员参与的法律风险管理。

3.3培养足够的复合型法务管理人才

人才是任何事业取得成功的基础保证。法律责任风险管理要取得成效,最终只能依靠人才。复合型的法务管理人才是法律风险管理的决定因素。施工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法治的市场经济,充满着法律风险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必须高度重视培养足够的能满足企业法律责任风险管理需要的既懂生产经营风险管理、又懂法律风险管理的复合型法务管理人才。也就是说,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建筑管理工程师应该同时就是建筑工程法务管理人员,从事建筑工程法务管理的人员应该同时就是建筑管理工程师。这亦是当前施工企业普遍缺乏的人才。只有解决好这方面的人才培养,施工企业才能求得在法治市场经济中的健康发展。

结束语

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工程管理中法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然后提出了几点关于提高建筑工程管理中法务管理的措施,希望可以达到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利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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