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工作人员职业暴露情况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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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工作人员职业暴露情况调查

王宜涛

王宜涛

(枣庄市中心血站山东枣庄277101)

【摘要】目的:了解采血人员、检验人员和成分分离人员的职业暴露情况。方法:统计不同科室2002~2012年的职业暴露情况。结果:2007~2012年采血人员、检验人员和成分分离人员的职业暴露人数分别为173、87、92人次。2007~2012职业暴露情况高于2002~2006年,P<0.05;暴露类型比较,P<0.001;暴露级别比较,P<0.001。结论:随着采血量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加大,职业暴露有增加的可能。

【关键词】血站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4)20-0113-01

采供血机构是一个特殊行业,其独特的工作环境及工作形式,决定了工作人员可能会在每天的工作中,暴露于各种各样的危险中,在采集血液及血液分离、检验中,如有刺破皮肤、血袋破漏、阳性血接触,操作中及医疗废物处理当中,都会受到遭受职业暴露危险的侵害,由此导致血液传播,疾病的感染的机会也会增高。

职业暴露出现在采血环节、血液成分分离环节,检验工作过程中,意外被可能含有乙肝、丙肝、艾滋病及其他病毒感染的血液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采血过程中护理人员可能被含有这些病毒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伤皮肤,检验人员检测标本时、成分分离人员分离血液时均有可能被感染。随着献血人数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加大,暴露人数有增加的趋势。给采供血业务人员身心构成威胁。

1材料与方法

资料来自枣庄市中心血站2002~2012年采血人员、检验人员和血液成分分离人员的职业暴露记录,共352人次。统计工具用SPSS12.0统计软件进行卡方检验。

2结果

2.1采血人数不同时工作人员暴露情况

2002~2012年共发生职业暴露352人次。按采血人数不同的两个阶段2002~2006年和2007~2012年,统计不同性质工作人员职业暴露情况,结果见表1。

表12002~2006和2007~2012年职业暴露情况

采血人员不同工作年限间职业暴露有统计学差异,检验人员和成分分离人员不同工作年限间职业暴露无统计学差异。

3讨论

3.1本文结果显示2007~2012的职业暴露人数高于2002~2006年,2007后临床用血量增加,采血量随之增加,这可能是工作量增加的原因造成的。暴露类型以血液污染皮肤和粘膜为主。暴露级别间差异明显。采血人员不同工作年限间职业暴露差异明显,而检验人员和成分分离人员不同工作年限间职业暴露无统计学差异。

随着输血事业发展和新农合的实施,枣庄市的临床供血量日趋增大,血站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也随之增大,因为人力资源不能及时配备,在工作强度、工作量加大的情况下,为了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大量的血液采集、分离、检验等工作,只有在高强度的状态下才能完成任务。工作人员感到身心疲劳,难免在工作细节上出现偏差。

3.2工作过程中出现职业暴露的原因,是没有能够规范化地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中操作不当,不熟练,注意力不集中引起的职业伤害,自我防范意识差。血液检验操作中有可能发生血液溅到工作人员面部的情况,此时,在未按规定带口罩、帽子、防护镜、未穿防渗漏性能的隔离衣的情况下,则很容易受到职业伤害[1]。在采血操作中,护士在使用一次性用品时,重新套针头帽时,如不注意极易在无意中被针头刺伤[2]。采血护士与针打交道次数多,尤其在光线较暗的情况下,进行采血,极易受到针刺的危险。在环境拥挤,献血者多的情况下,采血人员一时难以应付,忙乱中,职业暴露的风险增加。在血液成分分离中,有可能离心热合发生破漏现象,在操作中如不按照规定带手套,手皮肤破损情况下,没有手套对皮肤的屏障保护作用,直接接触献血者血液后,极易受到伤害。

采血后的一次性采血针、针头和容易致损伤的废物及时毁形后直接装入防渗漏的容器中,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将口密闭拧紧,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装放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扎紧,密闭盛装容器,标识后,密闭运送,用后的污物必须进行及时统一消毒处理[3]。

3.3随着艾滋病感染率在自然人群中的升高,献血者中艾滋病感染者势必增加。献血前询问时要详细,是否属于色情场所和吸毒者等高危人群。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追溯献血者是否有艾滋病的可能性,及时对献血者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如果献血者艾滋病抗体阳性,应立即抽取被暴露者的血样做HIV抗体本底检测,以排除是否有既往HIV感染。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评估。一般而言,一次针头刺伤感染HIV的概率为0.33﹪(1/400~1/300),仅黏膜或皮肤暴露于感染的血液而无局部损伤的情况下,被HIV感染的危险性大约为1/1000或更低,而当深度损伤,损伤器械上见血,器械接触感染者的血管被传染的可能性增大。此外,暴露后感染的危险性也和接触的血量及含HIV血中病毒载量有关、和接触者本身的免疫功能也有关。如果暴露后急救处理措施得当,那么危险性则会更低[4]。不论经过危险性评估后是否选择暴露后预防用药,均应在事故发生后第6周、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时分别抽取血样检测HIV抗体,以明确是否发生HIV感染[5]。

参考文献

[1]张光慧,护理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的调查研究.重庆医科大学学报,2007:11-14.

[2]韩黎,朱士俊,郭燕红,等.中国医务人员执行手卫生的现状调查.中华医院感染杂志,2008,14(5):518

[3]张利,误刺事故的预防对策.国外医学分册,1995,14(3):123-127.

[4]许鸣,刘婷.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19(8):49-50.

[5]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版,20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