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来自四川的技术工人,去年经人介绍到重庆工作。但我来前在四川工作时候的原单位还有一个月烤火费没发给我,我要求原单位补发,单位不给我补。我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又说超过了时效,不能受理。请问,是不是超过时效的就不能再提起申诉了?
重庆劳动保障
200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