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中药罂粟壳特殊管理透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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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中药罂粟壳特殊管理透视

文友模

文友模(四川省射洪县人民医院药剂科629200)

【摘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4]公布实施以来,在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下,我院加强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为了保证其合法、安全、临床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和其他饮食服务场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精神之规定,依据中医临床诊疗使用情况,对我院现有经营的麻醉中药-罂粟壳的采、供、销等环节的特殊管理作一介绍,供同行参考借鉴,不断完善特殊管理,杜绝流弊现象的发生,使之更好地为中医临床诊疗工作服务,为病员服务。

【关键词】麻醉药品罂粟壳植物来源特殊管理账物相符

【中图分类号】R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27-0150-02

1概念与品种

1.1麻醉药品

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耐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它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植物及其制剂。

1.2具体品种罂粟壳

2植物来源及产地

2.1植物来源本品为罂粟科一年生或两年生草本植物罂粟papxuersomniferumL.的成熟蒴果的外壳。商品名为“100号外壳”[5]。

2.2产地原产于国外,现我国部分地区经相关部门审批的药物种植场有少量栽培,以供药用。夏季采收,去蒂及种子,晒干,醋炙或蜜炙供中医诊疗使用。

3性味归经、功效及应用

酸、涩、平;有毒。归脾、大肠、肾经。具有敛肺、涩肠、止痛功效,适用于肺虚久咳、久泻久痢、心腹筋骨诸痛、遗精滑泄等证。

4罂粟壳的采购、入库、储藏、销毁

4.1采购我院现属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临床医疗需要,现设有八个门诊中医诊室,住院部设有60张床位的中西医结合病房,药剂科设有中药房。中药库房根据中医诊疗需要,按照麻醉药品管理规定,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印鉴,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直接到有麻醉药品经营权的中药经营部门购买。对所购中药付款均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并专人专车负责押运,防止丢失与被盗。

4.2验收入库我院中药库房所购罂粟壳入库,做到了货到即验,验收记录实行双人验收签字的专簿记录。在验收中发现缺斤少两的经清点查证属实,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3储藏经质量、数量验收符合规定的罂粟壳入库后,实施设立了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方式。并配有监控和报警装置设施。对本品的进出库建立了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经营单位、购进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及数量、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数量相符。

4.4罂粟壳销毁我院药剂科中药房根据罂粟壳在中医临床医疗活动中的使用情况,针对已出现虫蛀、霉变等变质不能药用的本品在销毁时,是在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的,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5罂粟壳的使用

5.1中医师应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医临床诊疗需要,正确、合理使用罂粟壳。

5.2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中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本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5.3罂粟壳的处方使用量

5.3.1根据中医临床诊疗需求,开具本品的专用处方,其用法用量3-10g。止咳宜蜜炙,止泻止痛宜醋炙[5]。

5.3.2使用注意:本品酸涩收敛,故咳嗽与泻痢初起忌服。本品有毒,不宜过量及持续服用[5]。

5.3.3麻醉药品处方颜色为淡红色专用处方,并在处方右上角处设有“麻、精一”标识。

6药剂科中药房罂粟壳管理情况

6.1实行了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双人双锁专柜(保险柜)管理方式、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用账册”。领用实行双人验收,复核入库并双签字。

6.2指定具有中药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同志担任罂粟壳中药处方的调配工作,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对此处方进行仔细核对和审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身份证号、中医临床诊断、药名、数量、用法用量、处方医师签字、发药人、复核人签字、取药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调配人、复核人拒绝发药。对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调配人、复核人进行双签字,并逐一进行处方编号和登记册编号,做到了处方编号与登记册的编号相符合。处方和登记册保存三年备查。

6.3对罂粟壳处方的当日用量施行了逐日消耗做账制度,做到了账、物、数量相符。

6.4变质罂粟壳回收,中药库房建立了回收登记册,并进行回收登记签字,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销毁备案。

6.5建立健全了麻醉药品罂粟壳的交接班制度,制定了专用登记表,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做到了特殊药品特殊管理、特殊使用,使之更好地为中医临床工作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8.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007.7.1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2005.11.14.

[5]《中药学》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p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