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中的重要性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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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中的重要性探析

农兰珍

象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545800

摘要:有关于不动产登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均进行了详尽。但是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和手段实现统一,不同领域学者各有见地。在本文中,笔者以我国土地不动产登记现状作为切入点,并在充分剖析物权法立法精神和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现状和进行登记的意义与价值进行阐述,旨在达到为今后不动产登记实施提供方法和手段的目的。

关键词:统一登记;土地;不动产

不动产,就是以法律相关法规或自然性质为依据的、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无法迁移的财产[1]。而对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旨在划分财产所有问题,以保证其购买和售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实现不动产登记,可有效的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而笔者作为一名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地籍工作者,对房屋土地分机构登记的缺陷深有感触,鉴于这一点,在该文章中,笔者特在对前人科研成果进行总结的背景下,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现状和进行登记的意义与价值进行解析,现做如下阐述。

一、解析不动产统一登记现状

在我国,一切无法移动、迁移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均隶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畴,由于所涉及的内容和进行登记的相关部门差异,在证书的颁发上也略有区分。截止到2016年末,除《物权法》中对其进行阐述,其他的法律文件也都有涉及[2]。而对于部分省市、自治区也存在着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由于统一登记机构的缺失,所以,在不动产登记中仍然呈现出混乱、协调性缺失以及各自为政的局面。而“重附着物轻土地”便是受长期以来上述不合理现象存在的直接产物。其最主要体现在城镇房地产权登记上,即仅仅做房产登记而不做房产变更。因此,这就导致了产权、使用权不符现象的广泛存在。第二,涉及到土地划拨的房地产转让,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就于其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发证,这种做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明显不符。第三,在其他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上,大部分也仅仅是进行了简单的登记,而有关于土地的相关状况仍缺乏明确记载。第四,则体现在虽然进行了不动产登记,但是在界线划分上扔不清晰,所以由此而导致的争议也屡禁不止。最后,介于不动产类别的区分,直接导致其隶属的职能部门也存在差异,而不动产登记和行政审批又隶属于同一主管部门,所以极易出现以登记代替审批的现象。

二、重要性探析

(一)土地是不动产的主要依附物

对于不动产而言,若是不以土地的使用期限、面积、性质、形状以及用途为依附,那么它的存在与土地自身无任何差异,因此,没有土地信息作为依据是不可以被叫做不动产的。

(二)土地登记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我国是农业大国,因此,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是经济发展的根基,对每一寸土地进行充分合理使用,对可用农耕面积进行保护,它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对于那些没有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不动产,在合法性上是不被认可和受到怀疑的。众多的事实结果显示,不加强土地不动产登记的重视,是存在诸多问题的。当前,日益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更是为土地登记的严格管理提供了保障,因此,对原来存在的违法用地现象更是应该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

三、相关措施

(一)实行登记与行政审批的责权分离制

通过对发达国家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经验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以国家或司法区域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范围,即在一个区域内,无论是房屋、不动产或是土地均由同一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而我国在登记机关的设置上,社会各界存在较大的争议,有人认为应该隶属于建设部门,而也有人主张应隶属于国土部门。但是,笔者却认为,不动产的登记应该不与任何行政机关同设在一个部门,为了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平公正性,应该将其设置在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部门设置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全面为人们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在方便人们群众的同时,也有效的避免了以登记代替审批的现象[3]。

(二)实现物权统一编号制度

无法再生和迁移是土地具有的独特特征。因此,对于界线划分争议问题,应该采取坐标系的方式对其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精确标注。将物权统一编号制度作为不动产位置区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实现不重不漏,同时在更新和扩展上也具有良好的管理性,可以有效的实现不动产登记的按顺序管理。

(三)土地登记制度的强化

强化对土地登记管理制度的重视,不仅是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对物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众多的实践证明,由于物权使用权和所有权不一致现象存在所导致的争议发生现象十分广泛,且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在不动产统一管理中,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必须采取强制性的手段进行执行,对于那些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产权或是物权,比应该进行发证和登记。

(四)加强宣传力度

在科学有效的宣传方式的辅助下,完成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宣传,将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并使其深入人心,获得人们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是有效的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根本途径。

总结:综上所述,在本文中,笔者着重的探究了当前时代背景下,实现土地不动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现状和进行登记的意义与价值进行阐述,旨在达到为今后不动产登记实施提供方法和手段的目的。,同时,笔者也确信,在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的音带下,土地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也势必会朝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单单.浅议以土地登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必要性[J].房地产导刊,2013,11(8):41-42.

[2]解旭光.浅谈权籍调查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中的重要性——以宁波市北仑区为例[J].浙江国土资源,2016(10):41-42.

[3]岳志强.聚力权籍调查助力统一登记——对做好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的思考与建议[J].资源导刊,2017,26(1):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