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成本与最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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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成本与最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李畅

关键词:委托代理代理成本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一、委托代理关系与代理成本

随着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逐渐形成三层代理关系:一是经理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这是最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三是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委托代理关系。

由于不确定性、不对称信息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委托人和代理人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就会使委托—代理关系的理想设计与实际结果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差距,也就是所谓的“代理成本”。

(一)代理成本的界定

Jenson&Meckling(1976)将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成本分为以下三项:

1、委托人的监督成本(MonitoringCosts):是指委托人计量或观察代理人行为的成本,以及对代理人实施控制的成本。

2、代理人的约束支出,也称担保成本或守约成本(BondingCosts):委托人和代理人通过订立一个合同向外部股东承诺,把经理人的行为为公司造成的损失控制在一个特定的数值或者区间内的成本。

3、剩余损失(ResidualLoss):委托人通过建立恰当的机制来减少代理人的越轨行为的程度,但是机制设计本身会产生成本,使得委托人的福利受到损失,这种损失就是剩余损失,也可叫作公司的狭义代理成本。

(二)三项代理成本之间的关系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必须设计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以限制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行为,产生了监督成本的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委托人要求代理人支付一定的保证费用以保证后者不从事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或者规定一旦代理人采取此种行为,必须向委托人作出赔偿,形成了一种担保成本。总之,委托代理关系总会产生监督成本和担保成本。

另一方面,代理关系还会产生剩余损失:

1、经理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控制着企业各项费用的支出,他完全有可能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谋取额外利益。如经理给自己加薪、通过“在职消费”获得过度的享用支出等,从而形成一种剩余损失。

2、在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由于大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理和雇员以及小股东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这样,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制权使公司的资源配置有利于自己的控制性收益将无可避免地建立在中小股东的损失之上,也形成一种剩余损失。

3、董事会在日常监督经理层的过程中有可能形成对CEO的盲目忠实,产生决策损失,也是一种剩余损失。

显然,在委托人的监督性支出和代理人的保证性支出不高,或者说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是不健全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公司的各种剩余损失增加,使得公司的代理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并不是越复杂越好,过度复杂的治理结构也会增加公司内部摩擦,降低代理效率。因此对公司而言,最优的内部治理就是要设计某种机制来降低代理成本、实现公司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效率最大化。

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模型

(一)等代理成本线

假设监督和担保成本为X,剩余损失为Y。假定公司的总代理成本一定,用W表示;又假设X和Y之间符合aX+bY=W的函数关系,a和b的比值表示X和Y之间的替代率(ab≠0)。

根据aX+bY=W,可以得出一条类似于等成本线的直线,定义为等代理成本线。等代理成本线的斜率由X和Y之间的替代率所决定,而X和Y之间的替代关系由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所决定。

如图所示,C1和C2表示的总代理成本是相等的,只是因为不同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导致监督和担保成本与剩余损失之间的替代关系发生了变化;C3到C4的变化表示,监督和担保成本与剩余损失的替代率没有变化,也就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相对不变,只是各种代理成本同比例增加而导致总代理成本也增加了。

(二)无差异曲线

假定公司是理性的经济主体,根据偏好理论,以无差异曲线来表示公司在一定代理效率下对于监督和担保成本与剩余损失的一种偏好。无差异曲线的向外移动则表示公司代理效率增加;并且,同一个公司主体的无差异曲线不能相交。

因为随着单位监督和担保成本的增加,其减少的剩余损失是递减的,也就是说监督和担保成本与剩余损失的边际替代率随着监督和担保成本的增加而递减,因此无差异曲线凸向原点。

(三)最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解

等代理成本线与无差异曲线有3种位置关系:相离、相交和相切。相离,表示在公司现有治理机制下,不能达到预期的代理效率;相交,表示在公司现有治理机制下,能够实现预期的代理效率,但是该代理效率可以更低的代理成本实现,出现了资源浪费;相切,则是在公司现有治理机制下能够实现预期代理效率,也就是我们想要寻求的最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解,即图3中等成本线C与无差异曲线U的切点A。

假设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比如等代理成本线变得更陡峭,而公司既定代理效率不变,即无差异曲线不变。这样就得到另一个最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解(图4的点B)。

三、模型的补充

从理论上说,在同一代理效率下公司可以自由选择不同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使其总代理成本最小,即A点和B点都是最优解。但是,在实际的公司内部治理中,监督和担保成本与剩余损失的不同性质,导致两个解存在实质区别:监督和担保成本通常是可控的,可以有计划地安排和调整;而剩余损失却是无法控制的,所以即使在产生相等总代理成本的情况下,公司应该选择以可控的监督和担保成本替代无法控制也难以观察的剩余损失(图3的A点),从而实现最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参考文献:

[1]陈雨露,汪昌云.《金融学文献通论——微观金融卷》第一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Hart,O.,1995,“CorporateGovernance,SomeTheoryandApplications,”TheEconomyJournal105,678-689

[3]李寿喜.产权、代理成本和代理效率[J],经济研究,2007(1)。

[4]Jenson,M.,andW.Meckling,1976,“TheoryoftheFirm:ManagerialBehavior,AgencyCostsandOwnershipStructure,”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3,30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