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京都国际气候协定的谈判趋势与对策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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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气候制度的谈判错综复杂.然而,2012年以后国际气候承诺的基础,仍将取决于各国的政治意愿、经济利益和科学认知.谈判的平台不仅限于缔约方会议,也可能是缔约方会议体制外的双边、多边乃至单边形式,而且,协议内容将涉及减排、适应、技术、低碳发展等,最终将可能形成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综合性一揽子协议.中国在未来20a或更长时间仍将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对协议内容的选择只能是弱化各种风险,规避刚性约束,需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制的制定,保障并强化中国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