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新型合作医疗保障人民健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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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新型合作医疗保障人民健康

石艳茹

石艳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农合办公室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00)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2)8-0381-02

【摘要】2010年东胜区重点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真正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切实做到病有所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关键词】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障

东胜区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是鄂尔多斯市政府所在地,东胜区总人口44.40万,其中农村人口6.65万,7所乡镇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3处,分院4处。东胜区于2004年9月开展筹备新农合工作,2007年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新农合”的试点旗区,在东胜区全面推行新农合,逐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按时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任务,经过七年的实践,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东胜区作为经济富裕县区新农合的运行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本文主要对东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

1健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

东胜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每年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目标任务,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实行责任追究。东胜区卫生局将新农合工作作为卫生系统的重点项目来精心打造。2004年9月,东胜区成立了“东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管理、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医疗服务、补偿报销今后将长期把合作医疗作为中心工作纳入常规管理,作为综合目标考评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考核,与各定点医疗机构也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将新农合工作成效与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合管员的评先、评优挂钩,实施“一票否决”和经费奖惩。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健全工作约束与督导机制。区委政府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快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成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80%。完成3个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3个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配备了200多万元基本医疗设备,对29所村卫生室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制订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评分细则》,形成了量化考核体系,在《东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门诊管理办法》、《住院管理办法》、《门诊慢性病补偿管理办法》、《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和《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管理制度,促进了业务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一般疾病筛查的同时,重点筛查重度精神病和活动性肺结核,然后集中作为慢病治疗,受到了农民朋友的广泛好评。健全合管办内部运行机制。东胜区合管办是全区新农合的日常管理机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全区工作的运行质效。建立了东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构建了管理网络平台。各定点医疗机构正在逐步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网络系统的对接,以全面推行网上审核。逐步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建立基本药品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此外,还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妇女儿童医院、区医院改扩建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继续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兴医”战略,切实增强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任务,真正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切实做到病有所医,有效保障人民健康。改革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让群众治病少花钱。

2提高报销比例受益于民

2007年开始东胜区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群众看病有保障。新农合报销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50%,扩大了慢性病报销范畴,将慢性病种类增加到了14种,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65元。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门诊“就诊即报”和住院“出院即报”结算制度,方便了农牧民就医看病,有效减轻了个人支付医药费用负担。2010年全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共60049人,占农业人口的90.3%,占农村常住人口的99%,2010年全年门诊补偿86人次,补偿金额10.83万元;住院补偿4408人次,补偿金额1696.19万。住院人次中外阜级占29%,市级占35%,县级占24%,乡级占12%,东胜区合作医疗住院报销封顶线已由原来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对双女结扎户、独女户同期档上优惠15%,60岁以上老人同期档上优惠5%,少数民族同期档上优惠5%,残疾人在同期档上优惠5%。2011年鄂尔多斯市在国家、自治区新农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24元/人和38元/人的基础上,市财政补助50元/人,东胜区财政补贴不低于50元/人,农牧民个人缴费不低于30元/人,使农牧民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292元;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达到75%,报销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合作医疗中蒙古族农牧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2012年,农牧民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并将农村牧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纳入农村牧区医疗救助资助范围常住人口参合报销比例预计达到90%,住院报销比例12万元封顶,门诊报销比例1万元封顶,报销比例达30%以上。

3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东胜区人民医院是鄂尔多斯市一家较大的医疗保险机构定点医院,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单位,通过扩建工程要使更多的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通过简便的程序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方便实惠的医疗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由政府通过制度设计和维护,基金筹集与管理,卫生服务调控与监督,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合,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保障农牧民获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为目的的一种综合性医疗保健制度。东胜区人民医院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作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医院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投资安装了“新农合”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此系统的安装可使参合的住院农牧民患者,在医院就可以直接按比例拿到报销补偿,免去了到“新农合管办”报销的一切烦琐手续。确实给患者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优质医疗服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同时医院还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就是对东胜户籍的农牧民凡在医院住院给优惠20%的治疗费。对医院药品的价格和医疗收费也做了降价调整,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确确实实让农牧民得到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使农牧民真正得到合作医疗的实惠,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心系人民群众的最好愿望。由于医院搞得好,很抓落实,今年参合的农牧民住院患者比往年增多,农牧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也有所提高。我们相信,区人民医院将新农合这一惠及农牧民群众的好事会办的更好,保障广大参合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最好的落实,对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健康发展起着推动性作用。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是为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农村稳定的“民心工程”。

4规范资金管理

东胜区新农合总体运行为确保新农合资金管得好用得好,真正让农牧民得到好处,2010年东胜区重点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和保障水平,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0元,报销封顶线提高至八万元,住院报销补偿率平均不低于70%,加强基金监督管理,规范监管措施:一是健全监管制约机制,堵塞漏洞,确保基金安全,杜绝挪用、违规使用和骗取套取基金等行为;二是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既要避免部分旗区统筹基金结余过多,又要防止部分旗区收不抵支,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建立基金运行分析风险预警制度,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旗区要采取措施确保基金平稳运行;三是继续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检查,并将新农合基金列入旗区的审计计划,定期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四是严格执行新农合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并纳入村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信访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五是加大对违反各项基金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医疗票据稽核力度,防止虚假票据混入报销。对个人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对有组织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规的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重大案件要予以通报。

5存在的困难与建议

5.1管理质量有待提高管理者通常是“全职做业务,兼职做管理”,缺乏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人浮于事、人才奇缺的现象较为普遍,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

5.2农村卫生人才匮乏,业务素质差,队伍不稳定乡镇卫生院工作环境差,报酬低。高学历本科毕业生分配不进来,有好技术的卫生技术人才又外流严重,造成了农村卫生技术队伍人员素质低,学历结构不合理,农村卫技人员结构复杂、层次分明,规范、统一的培训难度大。

5.3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职责不到位,整体服务功能不强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仍然不强,全区村卫生室不健全,条件比较简陋,服务不规范,重视一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严重缺位。

5.4农村卫生监管力量薄弱,工作跟不上,管理职能弱化我区乡镇卫生院服务的规范性、医疗质量的安全性还不尽人意,公共卫生服务意识淡化,基础设施设备的标准化还达不到要求,人员资质的比例存在着不合理,医院内部管理薄弱等。

5.5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提高素质,稳定队伍要采取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人才招募等途径,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人事管理新机制,制定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农村卫生人才稳定机制和开放灵活的人才使用机制,对在职人员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建立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由财政部门安排该项目培训经费,分批、分阶段安排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和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