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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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分析

陈佳佳史静

陈佳佳史静

重庆市气象局财务结算中心重庆401147

摘要;科技成果只有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真正发挥科技进步,所以,要增强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增强公共财政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科技成果;技术转化;财政政策

科技成果是高新技术产生和生活发展的基础,本身就蕴涵着潜在的实际生产力,只有将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真正发挥科技进步促进是经济繁荣和发展的作用。要实现提高我国高新技术发展水平,增强在世界经济中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而要加速的科技成果转化,则应对当前公共财政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实效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大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的办法。

一、科技成果转化与公共财政的关系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研究发展展活动中形成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能力,从而实现其价值的过程。创造或增加社会财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形式和最终目标。由于我国科技成果大多是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实验室里完成,他们无力承担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而作为成果转化主体的企业也对其技术成果能否商品化信心不足,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而极易产生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的来源不足的问题。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外部效应和公共产品的存在是政府参与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理由。由市场提供会出现生产不足的扭曲效应,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政府通过财政政策的运用,鼓励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不确定性问题,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法规保障。目前世界各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较多且较为有效的宏观财政政策,主要包括政府财政科技支出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创新产品的公共采购政策等等。

二、财政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各种鼓励优惠政策。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经济贡献率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现行的科技工作模式存在一定问题之外,财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科技成果转化不相适应的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2.1财政科技支出增长率偏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供给

财政科技支出是科技投入的重要资金来源,一般要占社会全部科技投入的50%左右。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直较低,不足20%,其次对财政支出包括科技支出的增长构成了硬性约束,限制了财政科技支出规模的扩大。由1986年的5.11%、1.1%降到2003年的3.96%、0.83%。这一比例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

2.2财政科技支出结构不合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

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有限的财政科技支出大部分用于那些并不需要财政投人的科技活动。基本上都是企业的科技活动,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运行,由企业独立承担其经费投入。此外,在科学事业费项目中,自然科学事业费共12项,其中用于基础性研究方面的仅有3项。可见,财政在科技活动领域的职能范围过于宽泛,经费运用的结构不尽合理。

2.3税收优惠政策缺乏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税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

税收优惠就是通过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达到政府扶持其发展的意图。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直接优惠为主,主要采取税率优惠和税额的定额减免,不仅造成政府税收收入的减少,而且其积极作用不明显,对尚未形成或正在进行技术开发的企业则无税收刺激作用,这不利于调动企业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积极性。

2.4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统筹规划,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率

我国现行的有关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数量虽已较多,但主要是基于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科技活动各阶段的需要分别制定的,而且基本上是通过对一些基本税收法规的某些条款进行修订、补充而形成,缺乏通盘研究和统筹规划,重点不突出,片面性较强,执行中易出现偏差。此外,现行优惠政策主要以企业为优惠对象,而不是以具体的科技研究项目为优惠对象。只要确认为科技企业,即使进行了科技研究与开发,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造成了政策的缺位。

三、完善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我国现行财政政策自身存在许多与科技成果转化不相适应的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为此,必须重新审视;财政政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切实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3.1采取多种财政手段,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将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R&D)的财政支出作为科技投人的重要指标,其占GDP比例的高低反映了一国科技投入相对强度。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为2.2%,并且已逐步向2.5%~3%发展,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平均水平为1.6%。近年来也纷纷加大R&D的投入强度,韩国最具有代表性,其R&D与GDP之比在1994年已达到2.61%,而我国虽然从1996年的0.60%到2003年的1.31%,连续8年持续增长,已高于印度、巴西,但仍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只达到发达国家和韩国的12%。从国际发展趋势和方向看,R&D的经费提供为企业主导型,但我国R&D的来源目前仍为政府主导型。在此背景下,首先,财政应积极发挥引导性作用,通过政策与手段的运用,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结构,充分利用民间投资。

3.2完善税收优惠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性

首先,直接优惠方式要尽可能选择税基式优惠,这样不仅可以使科技成果的生产和销售享受到优惠,而且可以通过扣除研究开发费用使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享受到优惠。其次,要注重间接优惠方式的扶持作用。对间接优惠方式的选择主要是从对企业购进的用于科技研究项目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式,以激励企业技术更新,虽然在短期内会减少税收收入,但长期发展则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3.3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税收政策机制,

强化政策激励效应由于科技成果在转化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风险。西方经济学者经研究认为所得税具有增加承担风险的效应,其关键机制是允许充分损失补偿,为此,各国在鼓励公司和个人投资于风险资产时普遍采用了这一措施,但损失补偿的程度各不相同。由此可见,税收政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主要是通过降低科技成果转化成本,降低其投资的风险,增加科技投资的预期收益来发挥作用。因此,我国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升级要求,统一和规范全国对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制定出有关政策。,使其规范化、系统化,并加强立项登记制度和定期或不定期验收工作等配套措施。

结束语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财政政策的支持,也需要相关的金融、投资政策相配合,因此,只有将这些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加以正确地运用,才能真正发挥政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的作用。科技成果的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完成的。它需要综合社会各个方面的因素共同努力,缺一不可。政府科技投人在其中扮演了主力军的作用,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既是科研院所的需要,也是企业的需要,更是社会的需要,笔者在文中借鉴了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并加入自己的思考,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希望能够在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到一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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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坤.公共政策对高质量就业的影响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

[3]雷鸣.财政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