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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风险管理及质量控制

金晓华(七台河市精煤集团公司总医院黑龙江七台河15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09)21-0177-03

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界的共识,所以风险管理不容忽视,这也是现代医院经营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风险:是指医院内病人在护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

护理风险管理:是指医院内有组织,有系统地消除或减少护理风险的危害和损失,通过对风险的分析,寻求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护理风险的发生。

一护理风险的识别(评估)

就是对潜在的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价和归类,并分析产生护理风险事故的原因的过程,是护理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我们从以下方面考虑这些风险因素。

1.病人自身的风险因素年令、疾病、性格、心理状态等。

2环境的风险因素病室厕所,地面。

3给药的风险因素。

4病人交接的风险因素。

5仪器使用中的风险因素。

6医护人员素质水平的危险因素,每个护士的技术水平心理性格是不一样的。

7工作流程上的凤险因素。

二护理风险的评价

是在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后,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对护理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包括护理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为采取管理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护理风险的处理

风险的处理是护理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在风险识别和评价的基础上采取的应对风险事故的措施。

1.加强法制观念教育,不断提高护士职业行为中的法律意识,加强风险教育。

2.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燃。

3.了解护理风险的现状,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4.明确高危因素高危人群,新护士及工作5年内的护士,为护理风险的高危人群,外科,妇产科,小儿科,急诊科为高危科室。环节上发生风险的因素主要是:65%是沟通,63%是人员培训,50%是病人评估,43%是环境设备,35%资料提供,28%是经验,23%是人手缺失,18%是其它原因,加强高危人群和高危科室的管理是降低护理风险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风险教育,规程的执行,责任心,防范措施等量变与风险的发生呈负相关,工作量与风险发生呈正相关。

5.完善组织管理是防御风险的根本保证。

6.细化并规范护理过程管理,建立各个环节流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是防止人做错事,而流程是教会人做正确的事,无论是流程还是制度,刚开始都很勉强,但免强成自然,自然成习惯。

7.规范护理用品和仪器的管理护理用品和仪器质量问题也是造成直接或间接护理风险发生的原因.作为护理人员要了解各种护理用具的质量,性能,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等,按时检查,保证使用。

8.真心为病人着想,满足病人需要,增加有效沟通,改善护患关系,也是降低护理风险的必要手段。

我院护士在工作时候为了方便患者想出很多方便自己又方便病人的方法,如护士都在病房,怕病人找不到,就制作一个小红花,护士在哪个病房就挂在哪个病房门上;为采血病人做一个提示卡,放在床头,提醒早起禁食水等。通过这些细节,让病人体会到护士的良苦用心,加强护患之间的感情,改善护患关系,同时也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享受到工作的快乐,自然就减少护患纠纷和风险。

9.执行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建立报告系统,把各种异常信息分别报告给不同的系统,系统通过处理,总结制订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最终减少了由制度和流程方面引起的风险因素.这也是质量持续改进的过程,有一些特殊的异常信息是一种工作经验,能让大家分享.如有的科室报异常信息溴乙新和阿莫西林两种药静点时,续加药发生混浊,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类信息通知各科室,以便今后不把这两种药接续或都中间用盐水冲管或者用其他药。

另外:我们平时在执行三查七对时,都要叫患者的名字,那么现在我们要求让患者自己说出名字。

10.增加有效沟通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由告知不到位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成为我院护理风险高发事件,针对这一现象我们组织了全员护士学习了有关告知的相关知识。

1.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知悉与其生命健康相关信息的权利,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人格权又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侵害患者知情的行为,其本质上是侵害了患者与生命健康相关事项进行自我选择或决定的权利,从而直接或间接侵害患者生命健康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因此就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告知义务,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时,可能同时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2临床护理告知应遵循的原则:1)尊重维护患者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赋予患者12种权利(1).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2).有权了解病情,医疗措施及其风险。(3).有权出解医疗事故的发生过程及过失行为。(4).有权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病历。(5).有权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实物及现场。(6).有权请医学人员及委派代表观察尸解过程。(7).有权与医疗机构共同委托医疗事故委员会鉴定。(8).有权申请再次鉴定或提请中华医学组织共同鉴定。(9).有权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加鉴定。(10).有权对参加鉴定的专家提出回避请求。(11).有权在鉴定时进行陈述和答辩。(12).有权请医疗行政部门进行解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述。

2)明确护理告知的主体和告知对象由于在医疗执业的范围不同,以往的观念认为医生是实施告知的主体,护理人员处于次要地位,因而实施护理告知中,许多护理人员对自己是告知的主体认识不足,应该明确指出,临床护理告知中,护理人员是不可替代的告知主体.

临床护理告知的对象,严格的讲应该是患者本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地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特殊情况下,这种告知对象是可以转移的,以避免对患者的告知产生不良影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1条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3)重视患者的沟通和交流护理人员首先了解患者及家属的要求,并根据其特点,增加针对性的告知内容,作到语言温和态度诚恳,鼓励患者和家属说出他们的想法,耐心解答他们疑问。

4)护理告知的时机与适度把握告知的时间与适度,提高临床护理告知的效果。护理人员实施告知时应关注患者的感受和情绪,选择适当告知方式,以免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给患者造成伤害。

5)做好告知记录在行护理操作前,尤其是一些有创的操作前,要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知情同志意书上签字,在无书面知情同意书时,应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告知的内容,并请患者或委托人签字,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已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依据。

6)注意强化告知,加强患者印象,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及时强化有关的护理告知内容,并祥细耐心地回答患者及其家属的问题直至其明白为止,使告知有连续性,达到最佳护理效果。

3.告知的内容和方式

四内容

1)入院告知,通常包括介绍床位,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科主任及病区作息治疗,探视,就餐时间。

帮助患者熟悉洗漱间,热水间,厕所位置,呼叫器,床挡使用,各种物品的位置,同室病友的介绍。

安全防范告知:包括物品的妥善保管,防止院内丢失被盗,注意人身安全,防止坠床,摔倒等意外伤害,不随便离开医院,婴幼儿,老年患者,精神病者留陪护。

2)疾病告知包括告知病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诱因注意事项,特别是危重患者,及时告知家属患者的病情变化。

3)告知饮食,活动注意事项,以避免因饮食,活动不当引起病情恶化。

4)各种检查,化验时告知检查目地,注意事项,请患者配合。

5)使用前告知其药物名称,用法以及注意事项等。

6)医保患者告知医保政策。

7)进行特殊操作,用药,检查以及需要要较大费用项目前,告知患者或家属相关的信息,征求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8)在需要实行保护性医疗或遇危重患者而又难以做出决定时,可告知患者或家属本人提供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可由委托代理人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9)对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相关内容告示知监护人和委托代理人。

10)护理操作告知

(1)是一项什么操作

(2)操作目的、意义、适应症

(3)操作前要做哪些准备

(4)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5)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及配合方法

(6)操作后的注意事项

(7)操作可能造成的风险及拒绝操作的后果,并告诉患者及家属护理人员会始终仔细观察病情,如有意外风险出现会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8)出院告知程序告知疾病康复的注意事项,包括正确用药方法,饮食休息要求,功能锻炼方式,程极情绪调整,复诊时间等。

方式

1口头告知是指在护理活动中,护理人员与患者或者家属在信息情感方面以谈话的方式进行沟通的过程,对于病情不复杂,风险相对小的常规性措施,可以采用口头告知方式进行,其优点是简捷明了,通俗易懂,缺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2书面告知书面告知是在进行某些特殊护理操作前,以书面文字形式告诉患者相关信息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的过程.可用于特殊或具有危险性的护理操作当中,优点是随着病历保存,具有法律效力,缺点是文化层次低的患者或家属在阅读及理解上会存在一定问题。

3公示告知,采用展板,悬挂指示标志,大型展示屏等。

通过学习护士掌握了告知的内容和方法,改善了护患关系,减少了纠纷的发生,降低了护理风险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