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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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研究

林燕

北京世纪中天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东莞523000

摘要: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主要包括系统设计、施工设计以及监理设计几个步骤,消防给排水系统设计是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基本保障,需要对系统、施工以及质量监理等所环节进行设计才能保障给排水系统的性能和质量。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的设计研究。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系统设计;施工设计;监理设计

民用建筑内部结构复杂,火灾隐患点也比较多,在进行消防给排水设计时,不仅仅要考虑到安全问题,还必须要斟酌是否会对居民的生活便利造成影响。否则,建筑内的给排水设备就有可能受到人为损坏。

一、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一)系统设计

根据现行国家的规范和标准审核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房间、部位。按规范要求确定消防给水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分类、分区、水压、水量以及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最不利处喷头的工作压力等。对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施工图进行严格地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根据给水压力的不同,可以将消防系统分为临时高压和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管网内的水量和水压小能满足火火的要求,需要启动消防水泵,使得管网内的水量和压力满足消防的要求,达到火火的目的。另一种是管网的压力足够大,如果发生火灾的话,启动消防泵就能够使水压满足消防要求,达到消防的目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里面的水量和水压满足火火的要求,当火灾发生的时候,使用火火设备就能够进行火火,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对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要注意以下情况:1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应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二)水池、水箱以及各类参数设计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进入系统。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别的固定标志;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管道设计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套一节排水管经存水弯排至排水管网,防止试水时出水四溅。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使用专用板手进行,喷头安装位置如果是格栅天花时,应安装300×300㎜集热板,以确保喷头感温灵敏度。

(四)阀配件设计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了公称直径的2倍。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安装中拆装改动。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二、系统测试

(一)管网系统测试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二)水压测试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空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地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三、给排水工程监理设计

(一)施工前压力与水流量监理

为了确保各系统调试及运行的安全,要求承建商首先对整个给排水系统进行一次试压、试水的复查。认真做好系统试水打压验收记录,及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其内容包括:座标、标高、坡度、管材、管径、接口做法,防腐保温质量、试水、试压方式及结果。验收单的内容要求具体,承建商、市质监站、监理工程师签证齐全。

(二)施工中监理内容

监理应要求承建商对系统完成如下工作,方接受其验收要求:

1)、在管井和公共走廊的各专业系统管道应标示专业名称和水流方向。

2)在机房应对各设备、管道标示专业名称,设备对应的配电箱(控制箱)标示清淅。各闸阀应标示专业名称外还应标示运行时是“常闭”还是“常开”。压力表应标示整定压力值。各设备外壳、金属管道按要求做好接地措施。

3)管道表面土建装修污迹应清理干净,按专业要求刷油漆,管道支座、吊架应刷防锈漆后刷面漆。油漆表面应均匀,不可出现明显色差。

4)消火栓箱内外应清理干净,各闸阀应关闭。

5)给水管、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应充水并达到规定水压,压力表指示应与设计要求一致。

(三)保修阶段监理控制方法与措施

给排水专业相对其它专业在保修阶段的工作较多,宜从如下方面做好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

(1)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与承建商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进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如果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则不属于保修范围,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受发包人委托,向施工承建商发出保修通知,承建商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到现场核查情况,履行保修义务。若承建商不到现场核查情况,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承建商承担责任。

结束语

消防给排水设计关系到民用建筑住户的消防安全,在设计过程中,不仅仅需要对系统本身进行设计,还应当在设计中提出对施工、质监等方面的内容和方法,提升其给排水系统施工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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