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锻炼可以纠正偏颇的体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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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锻炼可以纠正偏颇的体质

韩相如赵雅丽

河南省中医院郑州450002

摘要:中医体质的形成,受先天遗传的影响,也有后天运动等方面的作用。中医养生家提出“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观点。说明运动可促进精气流通、气血畅达,增强抗御病邪的能力,可以达到增强体质[1]和纠正偏颇体质的目的。

关键词:运动锻炼;增强体质;纠正;偏颇体质

运动是维持和促进人体健康的基本因素,运动锻炼可增强机体机能。进行适当的运动锻炼,可以达到增强体质和纠正偏颇体质的目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生命在于运动”。《吕氏春秋·尽数》说:“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说明运动可促进精气流通、气血畅达,增强抗御病邪的能力,这体现了运动养生的重要性,对于形成和改变中医体质起到很大作用。

1古人养生注重运动锻炼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把体育运动作为健身、防病的重要手段,如《庄子·刻意》云:“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申,为寿而己矣。此导引之士,养形之人,彭祖寿考者之所好也。”说明当时用导引等方法运动形体来养生的人,已经为数不少了。《吕氏春秋》“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形气亦然,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后汉名医华佗创立了“五禽戏”,都能看体现出先人重视运动锻炼以增强体质。

《黄帝内经》也很重视运动养生,提倡“形劳而不倦”,反对“久坐”、“久卧”,强调应“和于术数”。所谓“术数”,据王冰注:“术数者,保生之大伦”,即指各种养生之道,也包括各种锻炼身体的方法在内。明代著名养生学家冷谦著《修令要旨》、王蔡传撰(修真秘要),均提倡用导引来锻炼身体。现在,在我国流传极广的太极拳、太极剑等都是重视运动锻炼,增强体质的表现。

2运动锻炼可以纠正湿热体质

湿热体质的形成先天遗传的不多,大多是后天不良的生活方式形成的。包括长期饮酒、抽烟、过食辛辣、油炸食物、熬夜、缺乏锻炼等原因。湿热食物人常表现为:肢体沉重、易发湿疹或疥疮、脘闷腹满,恶心厌食,大便溏稀,尿短赤、口苦、腹痛腹泻,舌苔黄腻,脉数等。如果及时锻炼,做一些大强度、大运动量的锻炼,如中长跑、游泳、爬山、各种球类、武术等。[2]可以很快疏泄掉体内积滞的湿热之邪,如果再从饮食方面注意减少高热量食物的摄入,日久必定能够改变湿热体质。

3运动锻炼可以纠正气郁体质

气郁体质的人常表现为:面貌忧郁,神情多烦闷不乐,面色苍暗或萎黄,胸胁胀痛或走窜疼痛,胃脘胀痛,泛吐酸水,多伴有喜叹息、嗳气呃逆或咽喉梗阻如有异物,睡眠较差、不思饮食、头痛眩晕、惊悸、怔忡、健忘、痰多、女性多有月经不调、痛经。脉象弦细。发病倾向易患脏躁、梅核气、百合病、失眠、惊恐、郁证。简言之即性格内向不稳定、忧郁脆弱、敏感多疑、多虑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对精神刺激适应能力较差,不适应阴雨天气。[3]

在调理方面,气郁体质者应以疏肝行气为原则。古人道:“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气补”。气补,即利用适度运动,促使气、血、津液三者皆通,使新陈代谢得到改善,达到改变郁滞不通的状态。也就是说气郁体质的人,尽量增加户外活动,可坚持较大量的运动锻炼,如跑步、登山、游泳、武术等。另外,要多参加集体性的运动,解除自我封闭状态。多结交朋友,及时向朋友倾诉不良情绪参加体育锻炼及旅游活动。因为体育锻炼和旅游活动均能运动身体,运通气血。尤其是旅游,既欣赏自然美景,调和了精神,又能呼吸新鲜空气、沐浴和煦阳光,增强体质。气功方面,以强壮功、保健功、动桩功为宜,着重锻炼呼吸吐纳功法,以开导欲滞之气。[4]

4运动锻炼可以改变瘀血体质

瘀血体质的人主要是行血迟缓不畅。多因为情绪意志长期抑郁或者久居寒冷地区,以及脏腑功能失调所造成。常见表现有头发易脱落、肤色暗沉、唇色暗紫、舌有紫色或瘀斑、眼眶暗黑等症状,脉象细弱。有些人年纪未老就已经出现老人斑,有些常有身上疼痛,女性生理期容易痛经,男性身上有瘀青等,身上的疼痛症,往往由于活动少,而在夜晚更是加重。

依据“气为血之帅”、“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的理论,调理瘀血体质方面提出应适度锻炼,可以多做小强度、舒缓的运动。不宜做大强度、大负荷的体育锻炼。[5]

5小结

“动则不衰”是我们中华民族养生、健身的传统观点,这同现代医学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现代医学认为“生命在于运动”,运动可以提高身体新陈代谢,使各器官充满活力,对于就纠正偏颇的湿热体质、气郁体质与瘀血体质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连克杰,张殿亮.论体育运动、体质与健康[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02):49-50、58

[2]王琦.九种体质使用手册[M].2010,1(9):132-148

[3]王琦.九种体质使用手册[M].2010,1(9):182-193

[4]王琦.九种体质使用手册[M].2010,1(9):199

[5]王琦.九种体质使用手册[M].2010,1(9):15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