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发展初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2-22
/ 2

高职教育发展初探

鲁文斌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很快,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日趋明显,已成为各地教育发展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中毕业生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期望值不断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压力也越来越大。面对这种形势,学院怎样办出高职教育特色,是摆在学院面前的首要问题。虽然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其中有一批高职院校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在社会上建立了很高的认同度;但是,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高职教育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如认识不高、投入不足、政策不力、体制不顺、办学特色不明显等仍是制约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矛盾,作为职业教育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研究制定对策,加以解决。

一、高职教育的特色

1、职业性。高职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它对学生进行某种职业生产和管理教育,以提高职业技术水平为目的,以职业岗位群的需要为依据开发教学计划,在对职业岗位群进行职业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明确列出高职毕业生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进而组织教学。

2、技术性。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面向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高职毕业生不但懂得某一专业理论与基本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具有某一岗位群所需要的生产操作和组织能力,善于将技术意图或工程图纸转化为物质实体,并能在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还应善于处理、交流和使用信息,指导设备、工艺和产品的改进,是一种专业理论够用、生产技术操作熟练和组织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

3、前瞻性。高职教育的发展必须树立前沿意识,那就是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必须站在市场的前沿,专业技能和专业设施必须站在行业的前沿,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必须站在同类学院的前沿,孕育创新的活力。

4、灵活性。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对产业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新行业的兴起,应具有相应的灵活性。主要表现为:专业设置、办学层次类型以及学制的灵活性。单项培训与系统提高结合、职前与职后结合、学制长短结合等。

二、高职教育面临的问题

1、部分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偏小、办学效益偏低、发展缓慢、招生较难,管理体制不全。高职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总体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但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却存在着规模小、效益低、发展慢等问题,现有的办学规模与规划办学规模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由于受传统旧的教育观念和人才观念的影响,社会、家长、学生对高职教育的认识还不全面,对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类型、特点不清楚,误认为高职院校就是差的学校,差的老师,招差的学生,办低水平的高等教育。人们对高职教育认识不足所带来招生难的问题已成为影响高职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

2、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双师型”教师匮乏。近几年,经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高职院校的共同努力,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同整个高职教育发展相比仍存在着:(1)数量不足,观念落后。在高等教育持续扩招中,高职院校的教师人数明显不足,面对新形势多数教师观念落后,知识老化,教育方法、教学手段陈旧;(2)结构不合理,实践能力不强,“双师型”教师匮乏,基础课教师偏多,专业课教师不足,一专多能教师奇缺;(3)补充渠道不畅。现高职院校师资补充主要来源是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他们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不足,成长起来需要时间;企业优秀人才进事业单位严格受控,“双师型”人才很难补充进来;

3、高职教育培养特色不鲜明。一是培养目标定位不够准确,对人才的社会需求没有进行定量分析,缺乏前瞻性;二是人才培养方案或多或少带有学科式痕迹,教学内容和课程整合力度不够,体现不出高职教育培养模式的特色;三是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尚未真正起步,大多是在解决实验、实训等浅层次的结合上,而校企互惠互利、双赢共生的深层次机制上的结合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高职教育的发展

1、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尽快解决主观原因制约高职教育发展的问题。发展高职教育必须立足高职教育自身特点,才能办出特色。不能把办高职当成是解决目前中专和成人高校艰难生存的途径。对一些办不下去的中专学校和成人高校,可以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妥善处理,要依法治教,绝不能办不下去的就改办高职。应考虑布局和合理规划。需要就办,不需要就不办;符合条件就办,不符合条件坚决不办。一要合理规划院校的地区布局、类型布局,对新申报的高职院校不批或缓批,即使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条件,不打“欠条”。要着力于办好已有的高职院校,使之上规模、上水平。对已批高职学院,应大力扶持,特别在招生上政策要倾斜,使之尽快扩大规模,办出特色,提升高职教育在社会上的形象,增强吸引力;二要控制普通本科院校举办高职教育。本科院校在校生规模已大大膨胀,严重超负荷运转,二者办学模式与培养目标不同;三要切实按照学院原有的特色、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要,合理设置院校和专业,形成与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

2、从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高职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发展高职教育既要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还要靠正确的政策、措施来推动。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问题,对教师队伍建设关系甚大。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基本上都是采用普通本科院校的评审标准来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这不合理,不符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和发展要求。高职院校教师从自身任务出发,要求教师具有教学素质、能力,又具有该专业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但在套用的职称评审标准中除教学要求外还要求有科研成果、著作或论文,科研得的什么奖,论文有几篇,登在哪一级刊物上,都规定的很硬。两者相悖之处不少,教师权衡结果只能向职称评审标准靠。

高职院校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尽量减少硬性的行政干预,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让社会和人才市场引导和监督它的发展。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还处于发展初期,不能管得过死,必须解放思想,给予高职院校一系列办学自主权。高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选聘任命应由学院审批决定,报上级备案;设置专业、学生转学转专业的权力应下放给学院。院校设置专业,均是从本校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的实际出发,学生作为消费者有权选择专业,因此高职学校新调置专业,学生转系转专业应自主决定,报省教育厅备案,不应再实行审批。在高职招生政策上也应再放开,学院根据自身培养能力提出的计划且本地生源状况又是许可的,要少作或不作限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跨区域招生,可以与本地、异地高职学校联合办学。对服从分配的学生,应尽量录取到高职院校,促使高职规格扩大。同时还应放手让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实行双专科教育办学试点。以上这些都需要政策支持。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提高、发展”,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特色,从而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