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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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朱红英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福建南平354200

摘要: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紧“制度笼”,拧紧“总开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取得较好效果。

关键词: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概述

近年来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按照区委、区纪委和上级水利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整改,强化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为推动全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通过展出区纪委制作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展板、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邀请区纪委干部开设廉政专题讲座、召开重点水利项目推进暨廉政工作会议、发放致重点水利项目参建单位的一封信、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二是把廉政教育作为常态工作长抓不懈。逢会必讲廉洁问题,提醒干部职工时刻绷紧自律这根弦,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建立廉政风险理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局机关走廊、过道张贴廉政警句,在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放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警示牌,用廉洁文化引导人、凝聚人、鼓舞人,逐步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廉洁文化素养,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强化责任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是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局党委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局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要担负监督责任,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做好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局长与班子成员,局党委与各支部、总支,分管领导与各股室分别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细化工作任务。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同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实施齐抓共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水利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即在安排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业务工作同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办业务工作同时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一岗双责”的落实。

(三)突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将廉政建设融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之中,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拨付、工程量核算、质量监管等是否按程序执行进行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股室正确履职。二是采取班子成员轮流带队方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开展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制定下发《建阳区水利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同时由局纪委牵头,抽调局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区水利局、发电公司2015年以来账册及重点水利工程和2015年以来省级财政专项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严格信访调处,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区纪委批转信访件调处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2017年,区水利局纪委共牵头或协助区纪委办理信访件21件。

(五)着力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区纪委和上级水利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建阳区水利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计划》,以股室为单位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回头看”,自查职权清单是否完善、业务流程是否规范、风险点是否准确、防控措施是否落实、防控效果是否达到预期;同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修改完善不适应的风险点名称、内容、等级、防控措施等。

(六)突出整改落实,扎实抓好水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到下属单位发电公司指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加强发电公司领导班子建设。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确定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发电公司,切实加强对发电公司领导班子的监管;同时根据国有企业干部考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局里选配两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出任发电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三是加大对发电公司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专门成立发电公司督察室,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监督;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效能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由发电公司班子轮流带队对公司机关、各厂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检查,对纪律不严、作风不良、效率不高、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强化人财物管理。首先,根据岗位需要,新增设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各一名,并进入区发电公司班子,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的管理;其次,加强财务管理,取消发电公司下属各厂站财务室,实行全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严格规范企业资金管理行为;第三,加强接待工作的管理。出台《建阳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接待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公司所有接待工作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第四,对重要生产设备、小额设备、材料、消防器材、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调整充实了发电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并增设招投标监督小组,使发电公司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招投标过程更加规范、公开、透明。第五,严格执纪问责。局党委和局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纪问责。去年以来,局党委对发电公司两名违纪人员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真正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确保党员干部职工清廉做事、清白做人。

(七)完善廉政制度,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联合预防机制。加强与区纪委、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同抓好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的监督作用。三是继续实行水利工程“双合同”制。明确要求项目业主在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时一并签订工程项目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履行的廉政建设义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腐败。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首先,严格控制会议、活动预算,对费用标准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严禁擅自增加活动项目,从严控制活动范围、规模和接待标准,全局所有会议、活动预算方案需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能否支出、支出多少后,再履行财务审批手续,严把财务支出关,切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其次,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把公务接待的“五个环节”(公函、标准、报批、分工、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制接待审批单、结算单,同时实名注明接待对象及接待人数,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五是完善廉政制度。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区水利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党风廉政责任制分工及目标任务分解、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月活动、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巡查工作、三项谈话制度和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作风效能建设巡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在制度中得到体现,从制度上形成约束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