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应用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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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应用研究

杨燕

杨燕

(淮安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江苏,223001)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日益增多,建筑密度越来越大,道路交通拥挤,城区繁华商业区可用作应急避难场所的空间资源有限。人民防空系统具有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相结合的作用,是我国重要的城市防护体系,在我国曾发生的地震灾害中,发挥着抗震、救灾的重要作用。将城市人防工程确认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不仅可行,而且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人防工程;地震;可行性;应用研究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具有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相结合的作用,是我国重要的城市防护体系。现代人防工程在建设前都经过了可行性论证,既考虑到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战双重功能。其选址通常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等处,与其合二为一,在平时使用功能上可以用做商场、停车场、医院、娱乐场所等。许多大中型人防工程成为城市的重点工程,如哈尔滨奋斗路地下商业街、沈阳北新客站地下城、上海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郑州火车站广场地下商场、济南的大观园人防商城等,在社会上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由于人防地下室坚固,设施齐全,在战时具有防备空袭和核武器、生化武器袭击的作用,所以,在和平时期,完全可以将人防工程确认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这也是对我国现行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能力的重要补充。

一、人防工程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布局不合理、种类不齐全、功能不完善、数量不充裕等问题,难以承载人民群众应急避难需求。例如,城市中心和繁华地段高楼林立,人口集聚,道路纵横,交通拥挤,难以选择远离建筑物的有利空旷地形空间用作应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这就需要充分发挥这些地段上的地下防护建筑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空间多功能作用,将之作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特殊时期进行人员疏散、避难和安置。震时为人民群众提供疏散、安置地点和救治、救助服务,既是人防工程功能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对现有应急避难场所服务能力的重要补充。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板块、太平洋板块和印度板块之间,地震活动频繁,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大陆浅源强震活动区。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和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以来,我国大陆开始处于强震活跃阶段,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危险。根据我国人防部门“两防一体化”建设要求,现在,我国已在很多城市修建了大量的人防工程,以提高城市安全度。所谓“两防一体化”就是把人民防空与应急救援、抗震、救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随着人防工程、地下结构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将人防地下工程确认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使其成为战时防空、震时避难的场所,无疑是大势所趋。

二、人防工程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可行性分析

人防工程不仅有很强的防空能力,而且有明显的防灾抗震能力。人防地下工程是由主体外围结构组成的全埋于地下的封闭空间,有相应的通风、照明、消防、给排水设施,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具有很强的抗震(毁)力、比较完善的保障力,完全可用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首先,人防工程更加坚固,具备很强的抗震能力。人防工程全部埋于地下,有些多层式地下人防工程,开发深度达十米甚至几十米。由于地下工程越往下,由地震引起的纵波加速度越小,上下颠动就越小;工程四周互有依托,相互支撑,由地震引起的横波水平向振动小,左右晃动也小,因而人防地下工程具有很强的抗震性能。同时,防空地下室的设置,也有利于增强上部建筑的抗震稳定性,具有较强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能力。1996年5月3日,内蒙古包头市发生6.4级地震,城区房屋倒塌、水电中断、大坝移位、城区内人员严重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0多亿元。而位于市中心的“包头市地下商城”只是微微晃动,整体安然无恙,工程结构完好,内部各种设备、商品、仪表均正常,没有造成任何损失。这有力地证明地下人民防空工程在地震来袭时的防护作用。

其次,人防工程配有相对完善的生活设施,可提供应急避难时的生活服务。城市人防工程是应对战时空袭,为城市居民临战疏散提供食宿、医疗等生活服务的场所,其功能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有共同点和相似性。并且人防工程具有容纳更多人员和设备的空问,有较好的道路交通条件和生活保障设施,也不易产生次生灾害。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建的人防工程多为掘开式工程,位置较好,质量较高,可为人们提供比较舒适的环境,一此人防工程装修的档次不亚于地面建筑,可以说是震时人们比较理想的应急避难场所。

在现代人防工程设计和改造升级时,既要考虑人防工程的防护要求及防护等级,也要考虑抗震要求及抗震等级,要将重视防震抗灾的思想贯穿于人防工程、地下结构的建设及设计中,把好质量关,使其既能体现防空效益的发挥,也能真正起到抵御强震的作用,从而达切实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作用。

三、将人防工程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政府职能所在

应急安全服务是我国基本公共安全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常时期政府提供的一种特殊公共服务。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执政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灾害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而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与人防工程建设相集合,也是顺应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应急产业和应急安全服务发展的大势。将人防工程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坚持把握应急规律,提高应急管理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兼顾防空避险和应急避难服务需求,统筹规划,整合建设并规范化管理。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人防部门大多由议事协调机构变为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并部分更名为民防部门,赋予了防灾救灾职能。民(人)防部门只有在人防工程建设中落实应急避难要求、赋予应急避难功能,才能真正承担民(人)防部门的社会责任,也才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能。因此,将人防工程确认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当前服务型政府履行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四、结束语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人防工程建设成就卓然,平战结合成效显著,并逐步与国际民防体系接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繁荣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在,国际上民防建设与城市防灾、救灾相结合,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民防发展的共同趋势。今后我国的人民防空发展,要坚持走“两防一体化”之路,坚持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救灾相结合,积极参与城市平时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大力推进人民防空整体平战结合,并借鉴国际民防建设经验,同国际民防进一步接轨,建立我国自己的民防体制,这既是国家和党中央提出的基本任务,也是目前国际形势对我国民防工作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郑禄林,田亚江,郑禄璟.岩溶地区地下人防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初探[J].西部探矿工程,2014,09:106-108.

[2]马丽娜.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王涛研究员和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王东明副研究员应邀到山西省地震局作学术报告[J].国际地震动态,2014,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