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防范对策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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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防范对策探究

苏毅

1养老机构概念及发展趋势

1.1养老机构概念

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老年人服务组织,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机构具有福利性、公益性的本质属性及投资大、见效慢、利润低、风险大的特点,需要政府作为公益性、福利性事业和产业给予扶持。

1.2养老机构发展趋势

(1)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将成为发展主体。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养老机构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开始向产业化方向发展。(2)小型化、连锁化将成为养老机构发展主要态势。从我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国际养老机构发展趋势春‘就地养老”是大势所趋。同时,养老服务业是微利行业,只有通过规模经济才能实现盈利,小型化、连锁化经营是机构获取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2.1内部安全管理混乱

一些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安全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只重视经营和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未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也没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设施改造方面不舍得投入;有的养老机构只注意照顾好服务人群的日常生活起居,几乎不组织防火检查巡查,也不懂得如何整改火灾隐患。

2.2建筑防火不合格

近年来我国养老机构增长较快,特别是设在农村、社区的民办养老机构面广量多,未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分区超面积、楼层设置不符合规定、疏散楼梯不足等建筑防火问题。

2.3消防设施不完善

受建设年代、管理观念因素影响,养老机构普遍只有消火栓、灭火器。另外,养老机构具有投资收益期长、利润低的特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4年对12个城市养老院的调查,48.1%养老院持平,32.5%亏损,19.4%盈余。由于经费资源不足,许多养老机构无力出资配置自动消防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老年人建筑应该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目前能达到要求的养老机构寥寥无几。

2.4用火用电不规范

一些养老机构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绝大部分未采取穿管保护措施,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问题突出,常常因为漏电、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引发火灾,河南鲁山养老院特别重大火灾和吉林辉南养老院较大火灾的直接原因都是电气事故。另外,由于在老年人室内卧床吸烟、使用明火、点蚊香,遗留火种未及时处置而引发的火灾也不少。

3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

3.1完善组织机构

立法者在制定与养老机构相关的法规时,将涉及到的安全方面的问题予以明确规定,明确责任主体,督促民间养老机构和职能部门各尽其责,避免意外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单位全面负责”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有关单位主体责任的要求,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第一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总责。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3.2采取物防技防措施

养老机构注重经营的同时,在消防安全管理和设施改造方面要舍得投入、加大投入,才能改变目前大多数养老机构设施简陋、消防设施硬件条件差的现状。要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备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及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在老年人、残疾人活动场所、住宿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系统。要区分服务对象的行为能力和认知特点,分别设置住宿场所,对于行为能力强、认知能力高的老年人可以在建筑较高楼层或距离安全出口较远处设置住宿;对于失能、半失能、认知能力不高的,尽量设置建筑较低楼层和更有利于人员疏散的住宿,并增加专门看护力量,配置轮椅、担架、可移动病床等紧急情况可以用于疏散的设施。

3.3实施标准化管理

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同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还规定了养老机构消防设置的技术要求,为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具体包括:建立每月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各类致灾因素;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在外窗设置铁栅栏,确保用于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畅通;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可以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

3.4健全行业评估机制

要摸索创新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火灾隐患风险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将消防安全作为重要指标和依据,健全养老机构行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机构行政许可、等级评定年检制度,推动养老机构提高消防规范化服务建设水平。在安全监管方面,要加强行业内监管力度。民政部门作为养老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权限,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专项和综合整治,及时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环境。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2017年中旬,全国的养老机构接近4万家,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收住老年人服务对象209万人。但是,由于我国的养老机构发展时间短、缺乏安全管理经验、人员消防素质不高等原因,养老机构发展依然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养老机构相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也暴露出养老机构在发展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着手改革,打造适合我国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1]王莉莉.中国城市地区机构养老服务业发展分析[J].人口学刊,2014,36(4):83-92.

[2]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Z].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