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综合单价合同模式下的核电项目费用控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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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综合单价合同模式下的核电项目费用控制研究

顾建荣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200000)

摘要:我国目前最清洁、安全、绿色的能源是核能,核电项目技术是先进的,对于它的标准要求是很高的。因此必须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还要提高项目的经济性,这对核电机组在市场上竞争的能力的提高以及对核电以后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通过对于某个先进核电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的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后续类似于同类型核电机组要建立的标准的建安工程量清单,以综合单价合同为管理基础,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降低工程造价的风险,进而把核电项目建设管理的效益提高。

关键词:核电项目;资金限制研究;单价合同;工程量

一、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的分析

1.1存在的优势

合同价格的具化确定是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来进行概算切块的,与执行承包商商议好之后,就可以开始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共同执行。执行合同输出采取的是分期支付方式,也就是说将多个支付点作为合同价格,依照工程进度制定。从而根据分期支付的完成情况,控制承包商的进度款。这种合同标准形式的优点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

(1)可以轻松的结算工程造价,以施工项目实施的逻辑和进度计划来说,我们把执行工程分成多个节点支付,再根据每个分期的工程量划分,依据数量与数量之间的对比关系和相同的例子,来确定对应的支付比例。而承包商双方最后承包的价格就是合同约定的价格,这样一来,就节约了很多的测定、核对等工作。

(2)承包商的合同价格是按照概算划分的,当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合同价就变成了固定的总价格,合同总价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的延期情况以及一些无法预见的风险全部都包括在里面,但前提必须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而且合同的总价不可以因为其他任何原因而进行调整。

1.2存在的劣处

该先进核电项目建设合同工作量清单是基于最开始的设想规划阶段,或者是更早时段的工程量清单,而随着工程建造进度的不断推行和实际建设工程进度越来越接近设计构想,执行合同工作量明细准确的清单与项目本身实际工程量就会存在着较大的偏差,所以一定会存在索取赔偿的风险。

受实际情况的影响,执行合同原来说好的分期支付条件并没有达到,而承包商也没有按照原来规定的计划收到合同资金的支付,再加上有一部分工人不愿意工作,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机械不能运行的现象导致承包商原本投入的资金增加,还会因为不能获得长时间资金的支持而受到约束,这使现场的管理和执行合同的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困难。

承包商那里保存着最新的实体工程量数据,设计也越来越固定化,按照规定的工程款也按照支付节点来进行,不能结合现场实际实际情况来进行支付管理,支付节点并没有和实际工程量相结合,总承包商无法及时了解到实际的工程进度,从而影响工程的最终结算。

二、综合单位合同模式分析

2.1综合单价和它的费用构成

综合单价的意思就是工程量清单项目规定的某一个计量单位,通过检验产品需要的所有费用、部分项目工程量清单费用、关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部分其他零散的项目清单费用和所纳的税费才构成整个工程费用。

2.2单价合同的形式

就目前来看单价合同模式的适用范围是最为广泛的。其组成内容一共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相近工程量单价对于这一类合同,是在招标文件中按照分部和分项工程的项目中所罗列出来的工程量表,并在其中填上相关工作人员所估算的工程量,在投标人选择投标时,要在工程量表中填进各个子项的单价,还要计算出总价当作投标报价的时候用。在此之间各种技术复杂、使用工期长、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我们都预想过的工程项目。

(2)纯单价合同也就是说是施工前设计并没有提供施工的详细设计图,或者说虽然有施工设计图,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可以准确地估算工程量的时候,就可以采用这样的合同形式,招标文件只需要提供工程内的项目展览表和必要的说明就可以。

三、后续核电项目执行合同模式

经过对这些先进核电项目近几年的经验教训总结,加上后续对核电项目一些标准的设计方案的总结,可以比较准确地把执行合同的工程量计算出来。所以,后续核电项目执行合同比较适合采用工程量单价合同的方式,并可以从中把费用的控制方面加强。

(1)能够较为准确的把工程量清单计算出来是评价一个单价合同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之一,另外还要能够把各种项目建造安装的全过程都清晰的展现出来,并着重要对一些分项工程重新进行明确的规定。

(2)要建立起一套完整又准确的项目工程量清单,这样一来,就为以后的招标或者投标,签订各类的合同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国家规范的标准模式,要求统一使用国有化资本的投资,就算是以国有资本投资为主的大型建设工程也要按照国家标准体系和相关政策来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这样做可以带来很多的好处,比如可以对各种资源配置进行改良,能把执行成本降到最低,最主要的是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核电项目的利益最大化。

(3)先进的核电项目设计图纸以及执行工程量,可以为以后的项目带来很多可行的工程量,根据单价合同模式运用进行总结,慢慢发展成合同计价方案,可以保证执行合同的资金在可控制的范围以内。我国核电建设管辖单位有着成熟的合同计价方案例子,并在核电项目资金的约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核电项目的费用控制提供了有效的对比案例。

(4)总结单价合同执行的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当肩负起工程量转化的危机,使得工程量和工程单价风险,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做到合同双方互利,合同中应当对危机进行约定限制。例如较为常见的约定限制方式“封顶法”,“封顶法”就是对一个厂房或某个单位的建造费用根据工程量或合同单价进行总价封顶,合同可规定当建造单位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工程量实际超过合同规定量的一定比例时,总承包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建造中必须发生的但是承包商投标时却未考虑到的,则不予补偿。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归纳最近这几年我国卓越的核电项目,对比不同合同模式下核电项目费用,借鉴了国际上的其他发展比较完善的单价合同模式的成果,探讨了核电项目的固定总价格、合同管理和对于费用的控制等问题,以及以一些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是为了在核电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费用控制上更加标准化,从而更加有效的控制核电站建设投资。

参考文献

[1]李晓妍.日本企业参与国外电力项目风险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8.

[2]初永军.电力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1.

[3]巫克纯.基于供应链联盟的工程采购风险控制策略[D].华南理工大学,2010.

作者简介

顾建荣(1991-01-27),女,汉族,籍贯:河北省张家口市,当前职务:土建合同&费控专责,当前职称:助理工程师,学历:硕士,研究方向:核电项目费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