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招标控制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7-17
/ 2

谈谈招标控制价

邹静波李晓岩

邹静波李晓岩(讷河市金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招标控制价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修订中新增加的专业术语。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其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对招标人来说,它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保障招标成功的有效手段。对投标人来说,它是其投标报价的上限,直接关系到投标人采取什么样的报价策略。所以说,招标控制价编制的科学与否,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的成败。以致可以影响整个建设项目的成效。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就招标控制价做一些肤浅的论述。

关键词:招标控制价标底

1招标控制价的产生必要性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工程招投标实践过程的产物,是为解决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问题而产生的。

1.1招标设置标底的弊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实施以来,对我国的招投标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因此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相关人员泄露。但在实践操作中,设标底招标存在如下弊端:①设标底时易发生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问题,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②编制的标底价一般为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③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争。

1.2无标底招标的弊端

与之对应的无标底招标同样有着众多弊端:①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②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③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标准。针对无标底招标的众多弊端,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名称叫法不一而足,包括拦标价、最高报价、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等。并都在招标文件中予以公布,规定凡高于或等于该价的投标,招标人一概不予接受,按废标处理。

1.3招标控制价与设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相比优势在于:①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②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寻租等违法活动的产生。③可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受标底的左右。④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地减少了招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

1.4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招标控制价产生的必要

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招标人要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业绩、资质、报价等选择投标人;另一方面,投标人不了解招标人的标底价格或期望价格,另外也存在对招标人的选择问题,希望选择信誉高、有资金实力的招标人。

而招标控制价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首先,投标人只需根据自己的企业实力、施工方案等报价,不必与招标人进行心理较量,揣测招标人的标底,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另外,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减少了投标人的交易成本,使投标人不必花费人力、财力去套取招标人的标底。从招标人角度看,可以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提高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因而,公开招标控制价无论从招标人还是投标人角度看都是有利的。

2招标控制价应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可以不设标底。在不设置标底的情况下,要想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避免投标人哄抬标价,招标人就应该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所能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

2.2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必须报原审批部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原则上不超过批准的概算。

2.3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4招标控制价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得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时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5投标人经过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可以在开标前5日内向招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3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必须充分、准确、全面。在编制前重要的在于收集整理和筛选。以下几点是必须具备的依据:

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要求。

3.4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3.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3.6工程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3.7市场询价信息。

4招标控制价主要内容的编制要点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主要内容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和规费。内容的不同使之有不同的编制要点。

4.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要点:

4.1.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的确定十分重要,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构成了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每一项都是要认真确定,才能保证单价构成的合理和准确。

4.1.2工程量的确定必须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4.1.3注意的是如果招标文件中有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一定按照暂估的单价计如综合单价。

4.1.4为使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内容一致,综合单价中必须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所有风险内容及范围产生的风险费用。

4.2措施项目费的编制要点

4.2.1措施项目费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当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计价。

4.2.2措施项目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确定,措施项目采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进行计价的工程量,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并按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相同的方式确定综合单价;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的,依有关规定按综合单价计算,包括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4.3其他项目费费的编制要点

4.3.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计算。

4.3.2暂估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固定估算。

4.3.3计日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尚未公布的,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

4.3.4总承包费。总承包费应按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在计算时可参考以下一些标准: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价的1.5%计算;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协调时,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价的3%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的1%计算。

招标控制价的提出,将对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项目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对招标控制价的产生、实行后的影响等问题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