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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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策略

龚艺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摘要: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面临着双重机遇和挑战。然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供需不平衡,给政府执政水平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发布宏观调控措施的主要形式之一。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大致框架已基本定局,但是却有着较多不足。我们在这里主要就是分析城乡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相应措施作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模式;优化措施

前言

由于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不断变化,新型城镇化成了目前推动中国扩大内需和长足性发展的关键要素。因在规模上有着特殊性,中小城市在建设形式上和大城市极其不同。所以,大多专业学者的关注点在大规模城市的规划管理上,往往忽视小中城市的城乡规划,规划目标不明确、设计水平差、基层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所以,要不断优化小中型城乡规划的管理模式。

一、中小城市规划管理的一般模式

改革开放实施以来,“市场”和“规划”在市场经济大前提下,政府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来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措施。在此前提下城乡规划管理的重点就是带动城乡规划范围内的空间利用并明确各种空间利用标准、准则等。当前的城乡规划管理一般流程就是制定与审批、执行、监督三点。明确到小中城市就是:1)县级政府机构负责安排和制定下级城市规划;2)省级政府、县市级政府对总规划和具体规划实施审批操作;3)对规划执行情况采取监督管理。

二、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现状

1.法规条款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的前提法,决定了其他城乡规划法、地方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条例的发布和执行。然而基本法只能出具原则性条款,不能一一明确规定,这就要求在地方法律文件中明确要求。当前,即使大多数省都明确了省域城乡体系规划,然而因配套实施方法的落后,使得城乡规划目标模糊、责任混乱,开展的具体流程和内容不清。一些中小城市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开展工作,一定会限制城乡规划管理水平,限制城乡规划执法。

2.地方传统特色的缺失

城乡规划是一项科学行政行为,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尤其是中小城市要把带动城乡传统文化和特色的发展当做工作中心,不阻断城市发展的历史脉络。然而当前很多中小城市以“现代化大都市”、“区域中心城”为规划方向,仅仅采用大城市的发展模式或者管理人员采用自由裁量的方式来进行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导致城市传统特色毫无意义可言。

3.公众参与积极性不够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前提下,政府开展的城乡规划开始面向大众,给公众提供参与规划的机会。然而,当前这种参与形式只是走过场,并没有切实执行到规划管理内容中。这种现象在中小城市特别普遍,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模式极大地限制了公众参与建设城乡规划的效力。但是在美英等发达地区,公众参与广泛,形式公开。如,美国在制定城乡规划开初,社区进行陈述探讨,公众具有知情权;美国地区,则是确切赋予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立法权。

4.决策和执行力度不足

因城乡规划实施是确切的行政行为,城乡规划实施人员有着较为宽泛的自由量裁权。基于此,若是缺乏明确的监督机制,或者只是开展事后监督,难以确保城乡规划的规范合理性。上级主管机构对下级的监管仅仅是审批形式,没有实质内容,导致政府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多有出现。

三、中小城市城乡规划模式的优化措施

1.完善法律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也是一项行政管理,从根源上不能摆脱法律的约束。要以《城乡规划法》及对应法规规范来控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权限,促进管理措施在法律要求之内。并且,各区域的城乡规划在执行期间要在上级部门的规划指导下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规划项目和行政方案相贴合,充分发挥功效并不是单纯地照搬大城市的管理模式。并且,中小城市要结合自身发展需求,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要解决好不同利益间的矛盾冲突,降低规划管理期间会出现的的摩擦可能性,不仅要确保规划的可行性,还有解决好规划对象的内部矛盾。

2.体现地方特色

有着渊源悠长的历史文化和自然秀丽的环境,这样的城市有着自身的优势。要把地方特色归纳到城乡规划管理中来,就要保护原有文化,并注入新的时代元素。从城市的地域环境和周边建筑出发,建立可以彰显城市自然风光的景观工程,促进古城保护和新区开发建设的和谐发展,树立有着文化底蕴的先进城市形象。以大理“迦楼印象赤文水洲”概念规划为例的城市特色,塑造有灵魂和个性的城市,城市的规划建设必须植根于地方文脉。

3.提高公众参与

通过分析西方发达地区的城市规划,可以看出,个别市民或无序的公众参与对城乡规划建设没有任何作用。因此带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就要结合民间团体组织的集体力量,创建健全的公众参与组织。这种机构体系能是新建立的基层团队,也能是城市市民团体,如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促使这些团体成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重要渠道,连接政府、市民和利益团体。

4.强化监督机制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主导权和实施权都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全权负责,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就极有可能导致决策的不合理不民主。要从创建完善的城市规划监督体系,并在各行政单位间开展有效监督的目标考虑,自上而下的安排监督员进行监管,是当前我国大小城市可以借鉴的措施。实际来说,上级制定的城市规划监督员要在权限领域内对法规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的规划进行全方位监管,以避免会出现的违法行为。基于此,来深入开展监督机制,能在解决当前监管缺陷的前提下建立预防及应急处理体系,把会出现的违法情况及导致的损失尽量降到最低。对于处理违法行为上,要强化惩罚措施,确定直接责任人和对应领导责任;若是情况较为严重,就需要深入追究责任,来提高管理体制的权威性。

5.在互联网技术的逐渐发展中,应用被推广宣传到各领域内

我们的城乡规划管理也要跟上时代步伐,开拓创新,汲取科学元素。建设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创建一个优质网络平台。既要为规划管理提供资源条件,促进各地区的交流和学习,还要提高信息传播速度,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信息不平衡导致的后续问题,并开展必要的监督措施。强化管理效率,减少管理经费。并且,大量数据的研究分析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城乡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参考素材,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城乡规划管理体系有着重大影响。

四、总结

对于大城市而言,中小城市规划管理有着自身优势,不可随意跟风。中小城市的城乡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一项关键任务,关系到多方利益和要求,有着一定的复杂性。要深刻认识到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中小城市城乡规划要科学运用资源,改进管理模式,为拉近城乡距离、减少贫富差距而奋斗,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健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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