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环境污染引起的国家环境责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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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跨国环境污染事件逐增,对全球和相邻国家及地区造成严重危害,行为国家应在这些事件中承担国家环境责任.国家环境责任的法理基础是基于侵犯了环境权.国家环境责任的构成不以造成实际损害为标准,这是由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决定的,应该突破传统国际法理论界限引入"即发侵权"理论,发挥对环境更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