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与对策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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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与对策探析

李文秋

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1000

摘要:目前,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旧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建设日益增多,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给人们居住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本文主要对城市环境噪声的现状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并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进一步保障了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希望能给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增多给城市居民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有效解决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减少城市中各种运输车辆噪声、工人敲击噪声、机器设备噪声、各种施工机械振动等污染噪声,就必须要了解目前城市环境噪声的污染情况,并根据他们持续时间集中、突发性、强度大、控制难度大、非永久性等特点,制定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此来限制建筑施工噪声日益严重的趋势,不仅是提高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和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也是提高我国城市化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

1.城市环境噪声的现状及危害程度

1.1环境噪声及污染现状

目前,我国城市在建设中,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各种生产和生活噪声越来越大,不仅社会大众强烈要求改善噪声环境质量,还使城市居民对噪声的投诉日益增多。因此,各相关管理部门应联合环保部门,重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明确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规定,从社会生活、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各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做起,把城市环境噪声控制在标准范围内,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1.2城市环境噪声的危害

在日常生活中,环境噪声对居民不仅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也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城市环境噪声的加大,会使工作效率降低。研究发现,噪声超过85分贝,会使人感到心烦意乱,人们会感觉到吵闹,因而无法专心地工作,结果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城市环境噪声的加大,促使城市居民无法进入睡眠,当人辗转不能入睡时,便会心态紧张,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剧,大脑兴奋不止,第二天就会感到疲倦,或四肢无力。从而影响到工作和学习,久而久之,就会得神经衰弱症,表现为失眠、耳鸣、疲劳。

噪声还可以引起如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精神障碍、内分泌紊乱甚至事故率升高。高噪声的工作环境,可使人出现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以及恐惧、易怒、自卑甚至精神错乱。在日本,曾有过因为受不了火车噪声的刺激而精神错乱,最后自杀的例子城市环境噪声的加大,使人们无法正常交谈,在这样的环境下,噪声越强,干扰越大,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对策

2.1健全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只有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才能更好的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于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的特点,所以,必须在建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时,必须要重视这方面的特点。在制定过程中,要积极征询人民群众与各环境监督部门的意见,达成共识,才能更好的反映社会急切需求的意愿,更好的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同时,把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除此之外,环保部门还要以法律法规为纲,充分补充行政管理规章政策,这样才能完善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体系,同时,也完善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可以更好的开展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还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2加强环境噪声监管能力建设

只有加强环境噪声监管力度,才能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建设环保执法装备能力。充分掌握城市环境噪声的违法行为,在处罚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并认真落实好行政处罚措施,使被处罚者心服口服。因此,必须要改变基层没有检测仪器的局面,并配好监测仪器设备,在实际情况中,要严格坚持向基层环保部门取证,否则,就会大幅度降低环境执法实施的效果。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应全力支持,并投入建设资金,完善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同时,上级环保部门应将执法装备能力建设作为下级的考核项目,不仅有效提高了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效率,还保障了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环保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通过业务素质培训,不仅提高环保人员为民服务的水平,还要提高环保人员的执法力度;认真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执法人员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并通过严格的奖惩考核,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必须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这样才能做好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环境宣传中,使每一位市民都了解,并主动宣传保护工作,使城市建设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铺相成。除此之外,还需要借助现代传媒手段,进行有效的宣传,不仅能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还可以保障社会和谐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和市民对城市噪声污染的接受达成谅解。

2.3建立完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随着城市不断的发展,城市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不仅是环保部门的家务事,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需要各监管部门共同的协调、沟通、努力,才能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各地政府也要赋予环保部门相应的权力,整合监管资源,提高执法效率,这样环保部门才能做好统一的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环境对噪声的监管合力。除此之外,要实行环保部门统一受理、考核、督办的方式,建立产生噪声污染统一的备案制度,使城市环境噪声实现监督管理;建立联动执法防治城市环境噪声联席会议制度,并解决环境噪声污染的重大联动事项,以便于及时解决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紧急案件联合调查体系,有效做好城市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使环境管理执法工作无缝衔接;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噪声案件移送体系,使环境噪声污染问题的执法程序更加规范。

2.4强化环境噪声监管及落实铁腕治污

必须要有效的超前预防,才能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在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内,积极建立信访问题预警平台,同时还要加大日常的环境执法力度,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对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城市填平噪声污染的不确定因素都要进行仔细排查,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把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的控制了城市噪声的污染。除此之外,环保部门对难办的事不相互推诿,积极研究解决问题,不踢皮球,及时梳理影响群众自身利益的环境噪声热议问题。对责任人有效的落实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高信访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同时还应明确每件噪声案件的办理期限,以此来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结束语:

目前,我国对于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不仅仅影响着居民的生活环境,预防噪声污染更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因此,各地政府与环境部门必须要重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管理工作,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者的技术水平。同时,把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好,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要决定,因此,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新路,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尽快解决目前环境噪声污染中所存在的问题,以此来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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