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同索赔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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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索赔管理

郭晓娜程浩

郭晓娜程浩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100000

摘要:建筑市场,任何工程项日管理中出现索赔都是不可避免的。项只管理者要想成功管理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工程索赔问题,增强索赔意识。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困加入世贸等众多因素,客观上要求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必须不断提高,与围际要求接轨。工程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

关键词:风险控制管理;工程索赔;合同管理;

工程索赔是集合工程技术、施工经验、合同知识、法律经济基础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学科,是要求很高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于大多工程项目,索赔的出现在所难免,它是合同双方合理申张自身权益的手段。要做好合同索赔工作,必须在到整个工程全过程中树立起索赔意识,建立索赔管理体系。

一、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和理解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的要求。索赔是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正常的、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不能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惩罚行为,不能够认为是施工方对业主方的打击报复。只有正确理解索赔的真正含义之后才能友好地进行工程索赔行为。同时,社会对工程索赔的重要性还得不到重视。随着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承包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少。有些承包商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为了能够得到项目的承办,不能签订公平、公正的合同,导致其承担过多的风险,当出现问题时,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会因为碍于情面而不愿向业主提出索赔,致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损失。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首次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工程成为大型土建工程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建设管理体系改革的试点。这是我国面对的第一个土建施工国际承包合同的管理,也首次认识到了工程索赔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工程中标单位日本大成公司在报价低于标底43%的情况下运用索赔管理成功实现工程盈利。

二、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一次施工合同交底会

会议要由项目经理亲自主持,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议的内容是将施工合同的条款内容以及相应的注意事项给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交底,这主要包括承揽施工工程的合同编号、合同开工时间、合同竣工时间、合同工期、合同的建筑面积、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合同确定下来的钢筋、水泥、木材的用量、招标文件中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划分的洽商造价临界数值、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按照业主指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投标,实际施工过程采取了与招标文件业主指定的技术方案不同的方案时可以办理经济洽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哪些内容需要报价,哪些内容不需要报价,哪些内容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实际施工过程中哪些内容不允许进行经济调整,哪些内容允许进行经济调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范围内的施工范围等等,让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都能够非常透彻地明白项目部承揽的施工任务的合同情况以及招标的内容,以便于管理人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能够清楚哪些技术方案变更了我们可以去办洽商,哪些内容中标价格里已经包括费用了,哪些内容招标时未让投标单位报价实际施工了这些内容可以办理经济洽商,这样就能做到人人心里都有一本合同,过程中就能够及时发现合同变更,收集合同变更资料,为以后能够办理工程索赔提供了一手资料。

三、做好素赔管理工作

1.项目部在合同管理中,注意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日常工作委派专人跟踪管理,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并把它纳人微机储存。这样,才能在索赔时做到有理有据。索赔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做好索赔工作就要弄清楚构成索赔的条件和常见的索赔证据资料。所谓有理有据就是使索赔事件具备成立的三个条件,即有既成事实:有责任归属的证据:有索赔资料和数据。即:①与合同对照产生的事件已使施工单位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不是虚拟臆造的。②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是施工单位造成的责任。③按索赔程序规定,施工单位已在规定的时限内(菲迪克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为28天内)向发包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同期记录”、“索赔详细报告”等索赔资料(包括计算数据)。上述三个条件并无先后主次之分,但应同时具备。常见的索赔资料有:①招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文件、各种会议纪要):②旌工日志:③往来函电:④气象资料:⑤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⑥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⑦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⑧工程检验资料:⑨分包合同、采购单、订货单、工资单、官方的物价指数、国家法律法规等:⑩工程图纸及变更洽商:⑩其他资料(工程概预算、索赔有关的证明等)。总之,索赔证据是施工单位用以支持其索赔成立并取得成功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要求真实准确,经得起考验。

2.避免口头协议。有些时候,作为旅工单位往往为了与建设单位搞好关系,不伤和气,而不愿意以书面的形式解决问题,总是爱以口头通知的形式作为增加施工任务或者洽商变更的依据。这样对以后工程结算工作是非常不利的,正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有时间长的特点,所以一定要有文字依据。作为施工单位,就要主动作出书面文字记录,请业主签字后再施工。一方面能积极配合业主工作,另一方面为以后的索赔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

3.加强工程结算的管理。在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就应该着手进行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工程结算应以中标概算为基础,由洽商增减账、工程索赔、指导价价差、竣工期调价系数等项组成。竣工结算编制好后,应报项目经理及上级领导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报业主审批,竣工结算应尽量做到不漏项。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树立正确的索赔理念,采取有效的方法,恰当地掌握尺度是十分必要的。作为承包一方为了谋取正当权益,理应积极地做好索赔,避免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四、施工合同索赔策略

1.签约前应注意的事项。在合同签订阶段,承包商就应认真分析和对待合同文件,为后续的合同索赔创造条件。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期间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勘察施工现场,分析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为索赔成功埋下伏笔,准备依据。

2.索赔的时效。在履行合同期间,承包商还要注意索赔时效。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承包商的合同索赔只有在索赔时效内才是有效的。当发生索赔事项时,承包商应尽快请监理工程师到达出事现场,并请其作出书面指示。同时,对拟提出索赔的事件过程要进行录像或详细记录,作为索赔的证据。承包商应在合同条款要求的时限内向业主提交书面索赔通知。最后,要按施工合同中索赔程序规定的时限报送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的其他内容。索赔方应严格遵守索赔时效的规定,若逾期提出索赔要求,则其权益得不到法律支持。

3.索赔报告的编写技巧。索赔本来应被视为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正常的经济往来,它不应被视为一种双方不友好的行为。然而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业主总是认为索赔是一种消极的不合作的行为,而且每当业主看到有关索赔的字眼时就有一种反感的情绪,因而巧妙地编写索赔报告对于成功地实现索赔是重要的。

合同事件当事人之间的索赔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索赔事件发生后,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行使索赔权、索赔技巧及索赔策略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以适应造价改革后的合同管理新要求,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16.

[2]王建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2017.